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15第二版) 本人 ,接受投资人(合伙人)委托,现向登记机关申请
名称预先核准,并郑重承诺: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委托人(投资人或合伙人之一)① 申请人(被委托人)②
(签字或盖章) (签字)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注:① 委托人可以是本申请书第3页“投资人(合伙人)名录”表中载明的任一投资人(合伙人)。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亲笔签字;委托人为非自然人的,加盖其公章;委托人为外方非自然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
② 申请人(被委托人)是指受投资人委托到登记机关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投资人(合伙人)中的自然人,由后者亲自办理的,无需委托人签字。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第1页,共3页
注:①“主营业务”是指企业所从事的主要经营项目。例如:信息咨询、科技开发等。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表述应当与其“主营业务”一致。主营业务包括两项及以上的,以第一项主营业务确定行业用语。
② 填写“企业类型”栏目时,请在相应选项对应的“□”内打“√”。“√”选“分支机构”类型的,请对其所从属企业的类型也进行“√”选。例如:北京华达贸易有限公司分公司的“企业类型”请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和分支机构两种类型。
③ 本申请表中所称企业均包括个体工商户。
④ 本页填写不下的可另复印填写。
投资人(合伙人)名录①
第2页,共3页
一次性告知记录
工商注册、代记帐、虚拟地址咨询:186xxxxxxxx
o
第3页,共3页
第二篇: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分公司范本)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打√。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注:1、投资人在本页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投资人应对第(1)、(2)两页的信息进行确认后,在本页盖
章或签字。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相关说明:
1、 第2项已印制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里,由全体投资人盖章或签字,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在相应位置;
2、 投资人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填写的内容无论保证与否都应是真实的、合法的和有效的。代办人或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3、 投资人应依法慎重选择申请的企业名称,避免侵犯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因使用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造成社会和他人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还应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5、 本申请书应采用A4规格纸印制,投资人可采用A4规格纸自行双面复印或从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www.nbaic.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窗口领取。
6、 投资人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修改签字和签名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
7、 对字迹潦草、书写不清、难以辨认的,企业登记机关的名称核准受理人员有权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
8、 已核未完成企业登记的名称,投资人、住所地发生变化的,应向名称原核准机关重新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9、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情况
注:领取人为全体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办理时还需附带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