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所需材料清单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原件两份;
2.《印鉴卡》变更申请2份(一份交档案室备案,一份返回行政审批中心);
3.《印鉴卡》变更项目涉及的证明材料:
(1)当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等项目发生变更时,需提交变更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档案室备案);
(2)当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需提交变更后的相关人员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采购人员变更时还需提交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采购委托书各1份(交档案室备案)。
材料清单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变更登记申请表
注:1. 如变更项目涉及医疗机构名称、机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或采购人员,因涉及签名、印鉴等,收回2份印鉴卡原件,换发新卡,但不进行现场检查;
2. 当医疗机构重建或迁建时,按印鉴卡审批程序办理。
第二篇:更换印鉴申请书
更换印鉴申请书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邑县支行:
我单位在贵行开立的 账户,账号为 。由于本单位 原因,现 受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同志的委托,到你处申请更换银行预留印鉴,新印鉴从 年 月 日起启用,旧印鉴同时作废。
新预留印鉴印模: 旧预留印鉴印模:
申请单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