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细则

时间:2024.3.31

公租房申请细则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新就业人员:具有本县(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外来务工人员:年满18周岁;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城镇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近日《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石家庄市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产权管理、申请条件和后续管理等问题明确。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等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请公租房。

-房源: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可申请自建

《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各级政府直接出资新建、改建、收购、租用的住房;开发区、正定新区、各类产业园区自建或统筹区域内单位新建、改建、收购、租用的住房;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出资独立或联合新建、改建、收购、租用的住房;在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等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转化的公共租赁住房;个人提供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其他渠道筹集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的住房。

由政府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采取集中新建和分散配建相结合的方式,以配建为主。建设用地由国土资源部门以划拨方式负责供应,土地指标单列,优先供应,应保尽保。凡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需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5%以上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并在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政府按建筑安装成本价回购,其余燃气集资款等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负担,产权归政府所有。在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指标与廉租住房统筹下达,合计比例为5%,政府按建筑安装成本价回购,其余燃气集资款等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负担,产权归政府所有。在开发企业承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价格加上房屋装修费用计算。

企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产权归属不变的前提下,经政府批准,可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的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重点解决本单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员工住房困难问题。

以投资方式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等方式有偿使用,取得土地前应将所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套型结构、建设标准、设施条件和租金水平等作为土地出让、租赁的前置条件。

-面积: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基本住房需求、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要严格遵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由政府投资或补贴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以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参照以上控制标准,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根据《石家庄市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的要求,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均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

-产权:谁投资、谁所有”可依法转让

据了解,石家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

由市政府直接出资新建、收购和配建的公共租赁房,房屋产权登记在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名下,由其进行管理。

各区、开发区、正定新区、各类产业园区直接出资新建、收购的公共租赁房,房屋产权登记在相应的政府和管委会名下,由其进行管理;各区、开发区、各类园区组织统筹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按照投资单位出资比例确定产权,分别登记在投资单位名下,由投资单位共同委托的机构进行管理。

各县(市)、矿区政府直接投资新建、收购和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登记在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或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由其进行管理;

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登记在投资单位名下,由投资单位进行管理。 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分类保障城镇住房困难户、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

《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无力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分类保障。 由政府投资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重点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兼顾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职工租住;剩余住房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分配。所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均应纳入当地政府统一管理。

●具体申请条件为: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

另外,单身(含离异)申请人须满35周岁;离异时间须满2年。

◆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县(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二)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5年;

(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四)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五)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申请人父母为申请地城镇户籍的,其父母必须符合住房困难条件,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持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在就业城镇居住2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五)在申请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六)本人及配偶在就业城镇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

户籍所在地和办公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时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的条件执行,住房面积按照办公所在地的住房面积核定。

◆市,县(市)、区引进的特殊人才,在我市城镇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可优先安排。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应以家庭为单位,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各县(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工作按照廉租住房的准入操作程序办理。持有《石家庄市廉租住房保障证》的家庭可以直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优先配租。

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住房保障部门不接受个人申请。申请单位在申请时必须明确申请人员名单,并对申请人员基本情况以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担保。

●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申请人填写《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报本单位,申请单位填写《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并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石家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单位的《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汇总表》、申请单位对申请人员的组合租赁安置方案;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学历证明、申请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受理: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单位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单位补正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审批: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对象由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批;各县(市)和矿区公共租赁住房对象由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批,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经审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经审批符合申请条件的,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申请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配租轮候环节。

(四)配租申请经批准后,由申请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三方合同。申请单位根据被批准的申请人员名单进行组合安置,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租金以及相关费用并承担本单位人员的管理责任。

石市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说,根据石家庄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20xx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1248套,今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4月底前要完成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批并全部开工,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7500套。公租房何时能够投入使用并开始接受申请将视工程进度情况而定。

-管理:租赁期限一般为2至5年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度。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依据确定的配租方案,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入围申请人及其选房顺序。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选定住房后,与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石家庄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对批准的申请单位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当年房源安置完毕后,转入下一年计划安置。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2至5年。

单位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在当地政府的监管下,由单位自行组织。

租金方面,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应适当低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价租金,一般不低于市场价租金的70%,以确保建设资金在合理周期收回,实现良性循环。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产权性质,实施差别化收取。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收取;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可在市政府公布的租金标准基础上适当浮动,但最高上浮不得超过10%。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采取“先缴后返”的办法,由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预先按照市场平均租金交纳房租,扣除应收房租后剩余部分,以政府补贴的形式发放给承租家庭。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不得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承租人基于对房屋的合理利用所形成的附属物归产权人所有,退租时不予补偿。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为承租人提供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用按照小区物业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有线电视费、物业服务费等使用费用均由租户自己负担。


第二篇:公租房申请材料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

申 请 书

申 请 人

联系电话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印制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本人严格遵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调查核实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情况。经审核,填写的内容或提供的材料若有不实,自愿退出已租赁的房屋,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缴纳租金,5年内不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公租房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材料

附表(仅限合租共同申请人填写):

公租房申请材料

公租房申请材料

工作、收入和住房证明 (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公租房申请材料

说 明 事 项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

2.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人员类别”中勾选“合同”的,需写明“劳动合同签订年限”,其余人员无需填写。

4.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若情况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公共租赁房管理部门。

5.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印制

无工作证明

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 ,系户籍在我辖区的居民,无工作。

特此证明

单 位(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说 明 事 项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印制

社会保险缴纳(领取)证明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参保人员有关情况证明如下:

参保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号:

参保方式(单位\个人):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城镇/城乡)养老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参加医疗保险并缴费且已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该同志至今仍在我区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元。

特此证明

单 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说 明 事 项

1.此证明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情况只需证明其中一项。如系退休人员,填写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如提供虚假证明,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印制

就业和收入证明

(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

公租房申请材料

说明:

1.此证明由公共租赁房申请人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2.出具证明单位应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印制

更多相关推荐:
公租房申请书

公租房申请书尊敬的领导我叫xxx19xx年4月8日生系xxxx退休职工妻子xxx19xx年6月出生现为甘肃省xxx村人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城区无住房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租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申请人xxx...

公租房申请书

公租房申请书一、申请人姓名:二、申请人所在单位:三、申请原因:1、个人基本情况简介:,女,19xx年x月生,硕士研究生,南津镇人,20xx年x月定居合肥,20xx年招录为安徽省特岗教师,20xx年x月被分配到长…

公租房申请书如何写

公租房申请书如何写来源时间20xx年09月09日公租房的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交一份公租房申请书这也是公租房申请必不可少的材料那公租房申请书如何写呢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公租房申请书范本以及介绍其他与公租房有关的知识希...

公租房申请书

公租房申请书XX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您好本人XXX男201X年6月毕业于XXXXXX学院现在XXXXXX工作因刚参加工作尚无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在县城无亲无友导致家境本不好的我面临着租住房屋存不上钱无...

公租房申请书模板(最新)

公租房申请书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男20xx年6月毕业于大学211985工程院校到工作因刚参加工作尚无积蓄买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稳定的房无亲无友导致家境本不好的我只能借钱吃饭租房生活条件很是拮据住房条件十分困难面临着...

公租房申请书

公租房申请书市房产局:我向贵局提出公租房保障申请,现将基本家庭情况说一下:父亲早年去逝,由身患残疾的母亲将我抚养长大。因无力购买商品房,现在是无房户,孤儿寡母一直居无定所,便暂借住在姥爷家,一家三代人居住在一起…

公租房申请书

公租房申请书高西小学学校领导我叫月日参加工作退休工龄年职称现有家庭成员丈夫妻子父母由赡养现在居住在小区街道村组幢号现有住房属面积平方米家庭人均拥有住房平方米申请人20xx年10月份个人工资收入元家庭总收入元属级...

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编号

公租房申请书

公租房申请书尊敬的领导我叫于年月出生系工作人员妻子于年月出生现工作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城区无住房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租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申请人二一四年月日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变更申请表Ⅸ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变更申请表信息变更申请家庭适用注请详阅填表须知后如实填报涂改复印无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监制

公租房申请书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申请人联系电话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印制填表日期年月日承诺书本人严格遵守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

临沧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临沧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人联系电话临沧工业园区建设局印制填表日期年月日承诺书本人严格遵守临沧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承诺所填写的收入住房情况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同意临沧工业园区...

申请公租房的申请书(5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