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家庭承诺书
根据《xxx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和《崇安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管理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我家庭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自愿向政府作以下承诺:
1、每季如实向社区居委会提供家庭收入情况及水、电、气等支出票据,保证不隐瞒;
2、在领取低保金期间,如果使用和购买高消费非生活必须用品(如手机、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汽车和高档家用电器等),饲养宠物、房屋装修、子女入学择校、出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等,均视为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居民一般生活水平;
3、不参与赌 博吸 毒、卖 淫嫖 娼、打 架斗 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影响社会稳定的活动;
4、积极按时参加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服从社区管理。(无正当理由每月累计二次拒不参加公益性劳动的停发低保补助金);
5、愿接受劳动就业部门和街道有关部门及社区居委会的就业安排。(凡属个人主观原因二次安排岗位不服从的,愿意取消家庭低保);
6、不持有或从事有价证券买卖及其它投资行为和收藏高价值物品;
7、保证低保期间人户一致,如人户分离,在三个月内将户籍迁入居住地(因特殊原因户籍无法迁移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有劳动能力人户分离的,愿意接受社区居委会要求每天或定期到社区报到参加公益劳动(活动);
8、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和管理审批部门进行家庭情况复核,如不配合或提供虚假证明的,作为无法核实处理。
9、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情况与原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接受社区居委会、街道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如有违反上述1—7条规定之一的,则按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的规定,取消低保资格;违反8—9条行为之一的,待查清事实后,按规定分别办理。
第二篇:平安家庭创建承诺书
来凤县“平安家庭”创建承诺书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平安是幸福的基石。当前,我县正在开展“平安来凤”创建活动,没有千千万万家庭的平安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安定有序。为了营造来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平安来凤”贡献一份力量,我代表全体家庭成员承诺如下:
1、学法用法不违法,创守法之家。积极参与“六五”普法学习,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不参与非法传销、非法集资,不参与打架斗殴、酗酒滋事,不酒后驾驶。家庭成员讲诚实,守信用,无违法犯罪行为。
2、文明理家讲规范,创美德之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规范,知荣辱,树正气,扬新风,做文明公民。
3、化解矛盾“零暴力”,创友善之家。家庭成员和睦相处,预防和化解家庭矛盾,实现“零家庭暴力”,妥善处理邻里、亲朋之间的关系,善待他人,友好相处。
4、自我防范讲安全,创安全之家。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交通事故等各类防范知识,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避免发生各类事故,确保自身及公共安全。
5、崇尚科学守公德,创文明之家。移风易俗,婚丧喜事不大操大办,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迷信,崇尚文明,遵守法规和公德,远离“黄赌毒”。
6、尊老爱幼重教子,创关爱之家。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注重身教,培养良好家风,家庭成员讲文明、懂礼貌、求上进。
7、勤劳致富讲奉献,创富足之家。学科学,用科学。诚信守法,勤劳致富,照章纳税,奉献社会。
8、参与公益献爱心,创爱心之家。关心公益事业,加强邻里关照,积极扶贫帮困。积极参与社区(小区)联防、巡逻和邻里“十户联防”,见义勇为、互帮互助,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
9、依法维权不缠访,创明理之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无理缠访、非法上访;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权,不鲁莽从事。
10、讲究卫生抓保健,创保健之家。家庭成员积极参与饮水卫生、街道卫生、庭院卫生、居宅卫生等爱国卫生活动。增强环境意识,杜绝污染环境。加强体育锻炼,预防传染性疾病,增强保健意识。
承诺人家庭住址: 社区(村) 路(组) 号
承诺家庭主要成员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