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申请承诺书
我叫 ,家住 乡 村 社,家有 口人,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承诺如下:
1、我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没有隐瞒、伪造、虚报,如有虚假我愿按照《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及省、州、县的相关办法规定接受处罚;
2、我愿接受政府部门行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愿意积极参加县、乡、村低保评议会并如实反映情况;
3、我的家庭在享受低保期间,如收入、人员、住址等与享受低保有关的事宜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到村或乡汇报,服从村委会管理;
4、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愿积极参加村、乡举行的公益性劳动,若两次不参加,我愿自动放弃享受低保待遇(丧失劳动能力除外);
5、我在享受低保期间,按时到乡、村签字验证,领取低保补助金,如因个人原因没有签字验证,造成的后果自负。若两次不签字验证,自动放弃享受低保待遇;
6、我坚决不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且从事社会稳定的活动,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
7、在领取低保金期间,若有群众反映或举报现家庭情况与低保申报的情况有出入的,愿意接受乡、村委会重新审核,暂停发放低保金,经重新核实后,再做决定。
8、我清楚享受低保期间应尽的其他义务,若没有尽到义务,我愿意按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条例及办法规定接受处罚。 以上是我自愿作出的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字:
201 年 月 日
甘肃省民政厅9类不得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对象
1、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不配和核实家庭收入的家庭;
2、家庭成员具有正常劳动能力和生产资料,无正当理由不愿从事劳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
3、赡(抚、扶)养人有能力但对被赡(抚、扶)养人拒不履行法定赡(抚、扶)养人义务的家庭;
4、拥有注册资金3万元以上经营实业或购置3万元以上经营车辆或大型农机具的家庭;
5、超出自身能力、非因不可抗拒原因而大额支出,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
6、离开户籍所在地1年以上(在校学生除外)或承包地撂荒的家庭;
7、赌博、吸毒、偷盗等违法行为的涉案人员、被司法机关羁押或正在服刑、劳教的人员,本人不得纳入低保;
8、财政供给人员的直系亲属(仅限于财政供给人员的配偶、子女)家庭;
9、不符合当地政府享受农村低保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二篇:低保承诺书
清水县__________乡(镇)农村低保对象承诺书
我名叫_____________,家有_____口人,家住________乡(镇)____村,本人因家庭贫困,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907元),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并作如下承诺: 1、
2、
3、
4、
5、
6、
7、 所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均真实有效。 能及时乡村委会,乡(镇)政府申报家庭收入变化情况。 不违规将低保金分给其他户。 保证享受低保的为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能积极配合低保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工作。 愿意接受不定期复查并按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愿意接受民主评议小组的评议,对享受的低保补差标准无异议。
8、 愿意履行《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如违背以上承诺之一,愿意接受低保管理机关的处理,同意计入诚信档案。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