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金雅阁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88号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66228888 手机:138xxxxxxxx
被告:天津市卡尔斯阀门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丰家园68—901 邮政编码300457 电话:22401503 手机:137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姜维 职务:总经理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23100元;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滞纳金11500元;
3、判令被告支付所欠物业费、车位费合计3600元;
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误工费、房屋基础设施损坏及由被告违约造成房屋闲置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合计10000元;
5、在诉讼期间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该公司账户;
6、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xx年10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坐落地为雅都天元居6-2-401,租期为20xx年10月31日——20xx年10月30日,为期两年。在履行合同期间,被告仅提前十天告知原告,擅自单方面提出毁约,在与原告协商未果,不同意其解除合同,搬出的情况下,被告擅自于20xx年10月21日将所有设备搬走,尚有一年 1
租期不能履约,给原告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之约定:
1、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需向对方支付年度租金的50%,即23100元作为违约金。被告应缴付年租金总额46200元的50%向原告进行补偿。
2、被告下半年租金迟付2个月。按照合同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之约定,每逾期一日被告应按月租金的5%向原告支付滞纳金。即60日*192元=11500元;
3、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约定,该房屋所含小区第85号车位是绑定租赁的,租金费每月120元*12月即1440元应由被告结付。费用至今却仍未给付。
4、截至租赁期满,被告所欠12个月物业费,182元*12=2148元至今尚未给付。 5、被告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基础设施多有破坏,因洗浴等使用不当,造成大量墙皮脱落、门窗变形、无法继续使用,原告要求支付误工费、房屋毁损及由被告违约造成房屋闲置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合计10000元;
综上,恳请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金雅阁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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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房产 起 诉 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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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诉 状
原 告(买受人):×××,男,汉族,生于19xx年1月1日
住 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小区1-1-1
工作单位:×××××有限公司
电话:159xxxxxxxx
原 告(买受人):×××,女,汉族,生于19xx年1月1日
住 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小区1-1-1
被 告(出卖人):××××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51-2号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诉 讼 请 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2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 实 理 由
×年×月×日原被告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被告将×××小区×号
住宅楼×层×号商品房卖给原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总价款:大写元整。合同中第×条交付期限中约定‘出卖人应在具备商品房验收合格的条件下,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同时合同中第×条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中约定:‘逾期交付,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签定后,原告按约定将全部总房款支付给被告,但被告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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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才验收合格,共违约×天。应赔偿原告违约金×元(大写)。至今被告仍未支付该笔违约金给原告。
综上,原告诉至贵院,请求贵院依法判决,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致
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附: 1、本诉状副本3份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查询卡 复印件1份
4、商品房买卖合同 复印件1份
5、被告销售不动产统一#5@p(自开)#5@p联 复印件1份
6、×××市《住宅质量保证书》复印件1份
7、大连公众交流平台受理编号:×××复印件1份
8私营企业变更内容查询卡(注册号:×××) 复印件1
起诉人 :
起诉人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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