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目 录
第 1 章 总则
第 2 章 工作时间
第 3 章 考勤管理
第 4 章 调休、休假规定
第 5 章 附则
第1章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员工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
1.2.1本制度是对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1.2.2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
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把考勤管理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加以重视。
1.2.3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员工要严于律己,互相监督,确保将考
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制度的顺利实施。
1.3 职责
作为公司整体考勤情况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各部门人员的考勤执行过程及结果进行跟踪与监管;负责各部门人员的日常考勤管理。
1.3.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非正常考勤、请假事由的审核确认。
1.3.2总经理负责各部门负责人非正常考勤、请假事由的审核确认。
第2章工作时间
2.1工作时间是员工依照公司的规定,执行所指派任务的时间。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制度。作息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午休:12:00—13:00
2.2各部门按照公司《员工休假管理控制程序》,结合各自部门人员的工作性质与岗位特点,因工作需要调整部分人员的常规作息时间,应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核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3章 考勤管理
3.1考勤周期
考勤周期均为每月1日至月底。
3.2考勤方式
公司员工采取指纹考勤方式
3.2.1指纹考勤
指纹考勤方式,员工每日上、下班,即早晚各一次需按时录入指纹,进行考勤。 员工上、下班正常考勤时间可延缓、提前5分钟,作为缓冲时间。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考勤,视为迟到;提早下班时间分钟5以上考勤,视为早退。
3.3 迟到、早退
3.3.1员工上、下班正常考勤时间可延缓、提前5分钟,作为缓冲时间。
a超过上班时间分钟5以上考勤,视为迟到;
b提早下班时间分钟5以上考勤,视为早退。
3.3.2关于迟到、早退的处罚
3.3.2.1每月允许特殊情况有2次 10 分钟以内迟到,不扣薪水,不计入累计迟到次数;3 小时(含)以内晚到的,可以按事假处理,当日提交《请假申请审批单》,不
计入累计迟到次数。
3.3.2.2处罚标准
a 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含)以内,扣 20 元/次;
b 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上、1 小时以内,扣 50 元/次;
c 迟到或早退 1 小时以上,个人需按事假流程申请,并在一个工作日内 OA 提交《请假申请审批单》,否则直接按0.5天事假计算,并加扣 100 元;
d 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扣罚次数累计超过 2 次的,每增加一次,加扣 100 元/次;达到 5 次的,还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即如一名员工本月迟到三次,第一次迟到 15 分钟,第二次迟到 5 分钟,第三次迟到 8 分钟,第一次迟到扣 50 元,第二次迟到扣 20 元,第三次迟到扣 120 元。 e 如因地铁故障原因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迟到的,可凭地铁部门发的“致歉信”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或根据政府公告处理,如有其它特殊情况,以公司公告为准。
3.3.2.3迟到、早退的处罚与各岗位绩效考核中涉及考勤指标扣分不冲突,同时执行。
3.4旷工、未打卡:
3.4.1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工作岗位工作者视为旷工。
3.4.2培训期员工或指纹考勤失败的员工,上下班需到前台处登记考勤,视作正常考勤。
3.4.3忘打卡的,按照迟到 10 分钟以上、1 小时以内处理,合并计入迟到次数。
3.4.4每月每位员工可以有2次可谅解下班忘打卡(需 OA、NC工作 日志证实按时下班) ,不予处罚,不计入累计迟到次数。
3.4.5因公外出无法实现当次上班或下班正常指纹考勤的人员,原则上需于情况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非正常考勤确认单》(网上流程),到薪资负责人处备案;逾期未补者,视为旷工情况处理。
3.4.6严禁舞弊作假,恶意虚报考勤记录,一经发现,罚款 500 元并即予以书面警告,一个工作年度内发现两次即按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
3.5对于旷工的处罚:
3.5.1旷工扣罚相应工资的 3 倍,并扣除当月所有绩效奖金;
3.5.2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 3 天(含) ,扣发全月工资并立即无偿解除劳动合同。
3.5.3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6 天(含) ,予以违纪辞退。
第4章 调休、休假规定
4.1 调休
公司鼓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准点上下班;员工在工作日或休息日加班的,公司将优先安排补休。
4.2休假
4.2.1法定节假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
4.2.2请假规定
a假别:事假、病假、调休、年假、产假、丧假、婚假、因公外出(外勤、出差) 。 b请假申请事假、病假 2小时起,每1小时计算一次;
c请假需至少提前一天OA提交《请假申请审批单》,原则上当天事假除特殊情况,不予准假。
d如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不能事先请假,需在当天上班前电话跟直属上级申请,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并于上班当日用 OA 补提交《请假申请审批单》。禁止通过发短信形式请假,短信形式请假一律不给以批复。
e事后补交请假流程的,每延误 1 个工作日,扣 10 元;
f 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为上月额考勤截止日,超过第二个工作日的,上月考勤记录不可更改,为提交请假额,一律按照旷工记。
4.2.3 事假
a因个人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期间无薪资;
b 事假需提前一天OA提交《请假申请审批单》
c 请假跨越考勤核算周期的,第二个考勤周期开始,须已书面形式交付到综合部,否则视为旷工;
4.2.4 病假
a员工请病假必须由国家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有效病假单
b每个女员工每个月允许有半天无诊断证明的病假
c病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90天,有特殊情况者需办理停薪留职。
4.2.5 带薪年假
a正式员工在公司任职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以在公司工作每满12个月为一个计算周期,年假产生后须在产生后的12个月休完,对于未使用的年假,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b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为有薪假期,期间工资(不含按工作日计发的补贴和津贴)照发;
c 年假申请4小时起,申请年假需提前三天与公司协商,根据公司业务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在休年假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公司可以要求员工终止休假,返回公司工作,未休完的年假,其后补休;
4.2.6 产假及哺乳假
a女员工怀孕后应及时与综合部沟通,提前安排休假日程;休产假需出具医院开具的证明,并提前30天向部门负责人和综合部提出申请,批准方可休假。
b已婚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员工可以享受产假,产假最早起始期为预产期前15天,产假期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连续计算,一次休完;当年享受产假的不再享有当年的年假。
c 产假天数:
a)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15天;
b)怀孕满4个月以上自然流产者42天;
c)正常产假为90天(包含产前15天,产后75天);晚育增加30天(.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难产(需有难产证明)增加15天;
d)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d哺乳假
对需要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每天提供1小时哺乳假。
4.2.7 看护假(已转正的男员工可以申请)
每个已婚男员工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可申请3天看护假,应从婴儿从出生之日起1个月内连续休完,休假之前需提供婴儿的出生证明。
4.2.8婚假(已转正的员工可以申请)
a已转正员工请婚假需出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综合部备案,同时需提前1个月申请;如员工拟在离职前一个月申请休婚假,应在工作交接完成的情况下才能开始休婚假;
b初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婚假为3天;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者婚假10天;员工应在结婚后的6个月之内一次性连续休完;婚假期间工资正常支付。
4.2.9丧假(已转正的员工可以申请)
A直系亲属死亡,丧假三天(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旁系亲属死亡,丧假1天(旁系亲属指自己和配偶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b除非有正当理由,丧假应获得批准方可申请,丧假结束后并提供亲属死亡证明,丧假期间工资正常支付。
第5章 附则
5.1本制度由综合部制定经总裁审核后执行;
5.2本制度有综合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公司员工考勤规定
公司员工考勤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考勤工作,使其有章可循,依据本公司员工服务手册及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考勤,除员工服务手册及有关办法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 工作时间
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 (下)班,并打盖考勤卡,漏打者不论其原因如何,均以迟到或早退论。
2.员工超过规定时间到工时:
(1)超过 3分钟至 15分钟为迟到;
(2)超过 15分钟至 1小时以内按旷工 1小时论;
(3)超过 1小时按旷工半日论。
3.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工时:
(1)提前 15分钟以内下工者为早退。
(2)超过 15分钟提前下工者按旷工半日论。
有下列两种需特殊处理:
①迟到早退累计 3次按旷工半日论;
②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 15分钟以上,经主管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
4.白班员工除因工作特殊需要,经各部处主管事先安排者外,不得任意提早或推后上下班时间。
第四条 给假
1.员工每周中给予 2 天的休息,连续 1 周不上班工作,该星期或例假日,应作请假论。
2.员工全年国家及政府指定假日如下:
(1)元月 1日 1天;
(2)3月 8日妇女节 (限女性)半天;
(3)5月 1日劳动节 7天;
(4)国庆节 7天;
(5)农历春节 7天。
3.员工请假规定:
(1)事假:
①如因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 5 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 5天。
②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 14天,超过时为旷工。
③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检具证明,提出申请,经主管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
④凡请事假当月累计 4小时以内,计扣半天工资;超过 4小时至 8小时以内按 1天计扣。
(2)病假:
①因病请假 1天者,最迟应于请假的翌日提出申请,经主管签核后将请假卡送交人力资源部登记 (大夜班可延后 1天)。
②请病假 1天以内者免附医师证明,但当月连续请病假 1天以上或累计逾 1天者必须检具当日就医的劳保或公立医院证明 (私人医院无效)。
③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 30天,届满时因病情严重经公立或劳保医院医师诊断必须继续疗养者,可酌情给予特别病假,但以 3 个月为限;现住院者,以一年为限。
④当月请病假 1天者,本薪照给。⑤若不按上列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1天由总领班核准;
(2)2~ 3天由主管核准;
(3)4~ 6天由经理 (主任)核准;
(4)7天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准;
(5)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5.各单位员工于工作中,因故外出,如:
(1)公差派遣。
(2)因病或紧急事故。以上必须外出应先请准给假,并依规定填具请假卡,由主管核准签具出公司放行条后,打卡出公司 (外出逾 3分钟至 1小时内,为 1小时假,以此类推)。其上中夜班者或单位主管不在公司内时 (加工部并须先经总务科),则向值班工程师,请准给假。
(3)其他零星事务,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规定论处。
6.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公差或开会,应先经事务处签证后提经主管核批,在不影响工作的原则下核给公假。
7.公司内各项团体活动可由主办单位专案签准,在前条规定原则下酌情给予公假,到工会、福利会等会务接洽,除因时限或临时需要外,以下午 3时以后联系协调为原则,并应向主管报备,必要时申请打卡外出。
(1)代 (调)班必须于前一日下午 5 点钟前提出申请,已核准的代(调)班者,不得临时更换,如有任意更换或不报到者,代理人应作请假论,事后申请者不准。
(2)代 (调)班员工必须填具申请卡送由当班班长转请主管核准后,方为有效。
(3)代 (调)班在当月份内 1人以 3次为限,1次为 1天以内;春节前后 3个月内以 5次为限。
(4)代理人必须与申请人属同一单位,且工作性质相同,经主管审核认为确实可以代理其职务方为有效,已申请特休人员,不得替人代班;如有任意替代者,申请人应作旷工论,代理人特休照算。
(5)为顾及员工健康,凡任何一方值大夜班者,不准代 (调)班。
(6)代班以下列班次为限:
①本人早班可连中班 (不得再连续加班)。
②本人中班可代早班 (不得再连续加班)。
③休息日可代中班。
8.代班工资发给申请人 (如欲代还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五条 加班
1.白班员工如逢星期例假加班,必须在前一日下午 5 点钟前申请填具加班卡,经由主管核签后,送交人事科审核登记。
2.平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其加班卡经主管核签至迟于翌日送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 (如逢星期例假可延后一日送交人力资源部)。
3.各单位加班卡不能按前条规定时限检送者,不予计给或补发加班费。
4.大夜班临时叫人加班,工作在 7 小时以上,不满 8 小时者,夜班津贴照给;不满 7小时者,无夜班津贴。
5.中班加班员工,由公司供给加班饭,不得外出用膳,中班津贴不给。
6.轮班工作单位上班后发现缺员临时找人加班,限半小时内到工,其半小时加班照计,超过时应扣除。
7.事先指定时间加班者,应准时到工,不得援用前项的末段规定,如有延后报到者,超过 3分钟至 30分钟以内,计扣半小时工资,超过 30分钟至 1小时以内者,计扣 1小时工资。
8.加班审查程序:2小时以内由主管核准;超过两小时至 4小时由经理(主任)核准;逾 4小时由副总经理核准,并遵照公司规定,每月累计延时加班不得超过 4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