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
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各位观众:
大家晚上好!
我方所持观点是:大学生创业应根据个人兴趣爱好更好!根据我方辩题,可以得出,我方所讨论的兴趣爱好是在我们广泛的爱好中选取以大学生创业为前提的且能转化为创业中具有个人优势的兴趣爱好。
而我方证明我方观点的理由如下:
第一点,兴趣爱好具有针对性,能更好的考虑到自身特点,若舍弃自身优势却选择那些不甚了解的方面来发展,岂不是愧对一身所爱啊!兴趣爱好具有可持续性,当我们对某种事物感兴趣的时候,往往会激发出无穷精力和丰富创造性,自然地主动地接触和学习,更好的发挥了主观能动性,从而创造价值。根据兴趣爱好发展可以将效率最大化,爱一行干一行,当我们自身拥有饱满的热情和成功的信心时,工作效率自然会提高。而这显然是根据市场情形创业所不具备的。如果一个人基于自身感兴趣的方面的创业都难以取得优势那其它不感兴趣的方面岂不是更难以取得优势?说到底还是根据兴趣爱好创业更利于大学生自身的发展!
第二点,不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单纯考虑市场行情是不利于大学生的创业。市场本身有如下特点不利于大学生基于市场行情创业,一、市场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大学生创业时不可能掌握社会各方面的信息,也无法控制经济变化的趋势。
二、市场的滞后性。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它不能反映出供需的长期趋势。而实际情况中大学生创业的道路往往是艰辛坎坷,大学生若不能依附于一个较为长期的方向发展,那么在面临市场的寒冬之时,不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单纯考虑市场行情的创业对于自身发展只会是雪上加霜!
第三点,从个人精神层面和社会价值来说,相对于而言个人兴趣爱好更贴近生活更容易发挥自身特点,可实施性强。立足于个人兴趣更有利于积极、合理的创业观的建立。部分大学生为了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盲目选择跟进所谓热点行业,却在日后茫然自失。满足市场需求获得自身发展自然是评判创业成功的标准之一,但我们更应该鼓励大学生做自己喜爱做的事情,宁可失败在你喜欢的事情上,也不要成功在你所不喜欢的事情上,我们不做市场的奴隶,坚持心中所爱!这才能在精神层面获得最大的满足,才能实现马克思所提出的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大学生创业应根据个人兴趣爱好更好!
第二篇: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一辩稿
我方观点是大学本科生创业利大于弊
首先,我们明确几个概念.教育部规定的在校大学生:在高等院校存有学籍的学生.创业,即创立事业.现在就业形式多元化,我们在此论述的话题也基于此,即并非所有人都必须创业。
因此,我方认为此辩题应以正在从事创业活动的在校大学生为对象.通过证明其创业活动利大于弊,向广大在校大学生提供一条可行的发展道路,但要注意的是利大于弊,并不意味着必须获得经济上的收益。再结合大学生的特性:年轻富有激情,可塑性强,有实干精神与想法。同时,学校开展的一系列活动项目以及提供的创业基金也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由此,我方将从创业对个人,社会,国家三个方面的影响加以论证。
首先,从个人角度,大学期间,与高中不同的就是大学生的实践能力需要格外重视,而大学生创业正好是一个可以将理论与实践完美结合的机会,将所学用于实践,再将实践所揭示的不足反馈于学习,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得以提高。。再者,学校提供的资源以及志趣相同的不同专业的人,通过随机组合,在创业过程中能够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即使创业不成功,未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这过程中学到的创造能力与创新精神也会令创业者获益匪浅。
其次,从社会角度来说,大学生创业有利于全新成才观的形成。传统的大学生就业观,仅局限于为递简历求职等填空式的被动就业,而大学生创业,则使这种观念得以改变,从“靠谁吃饭”到“创造财富”,其定位由求职者转为事业成功者,大学生的成才观不再局限于“抱着金饭碗才叫成功”,确立全新的目标,并为之付出努力,创业成功,则无可置疑的为社会与自身创造了财富,促进经济发展,即使失败,也能为其提供经验教训,并及时规划好人生就业方向。
最后,从国家角度,一个国家要发展,则需要民族企业为其撑起一片天,如果我们不为国家屹立于世界之林而创新创业,整日窝在寝室里打游戏,看韩剧,那就只能看着别国与我国的实力差距而望洋兴叹了。个人的努力虽可能微不足道,但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创业,中华民族的创新精神将得以发扬。
综上所述,大学本科生创业利大于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