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管理承诺书
大足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我施工队伍经投标(议标)承接大足县雨池竹产品加工厂厂房改建综合楼工程。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特向你委做出以下承诺:
一、责做好施工队伍人员及其家属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若发现我施工队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及时与当地政府或计生部门联系,并协助有关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依法及时处理。
三、负责查验我施工队伍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建档立卡,每季度向工程所在地计生部门和建管站交一次流动人口查验登记花名册。
四、若我施工队伍出现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或未按规定交查验登记花名册,工程竣工后不予验收并愿意视情节轻重接受罚款处理。
此承诺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
施 工 队 伍
20xx年05月08日
第二篇:浙江省流动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承诺书
浙江省流动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承诺书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浙江省流动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企业在贵地区从事建筑活动期间,本法定代表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统一管理本企业在贵地区所有项目部,并按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项目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督促各项目部自觉服从工程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各项目部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及各项目部不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问题。
二、统一管理各项目部招用建筑农民工工作,核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重点加强进驻建筑工地的育龄妇女(包括职工随带家属)计划生育管理,督促建筑工地建立项目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台账,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教育,督促各项目部在建筑工地生活区宣传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情况,并在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下,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活动。
四、监督检查各项目部探亲来访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确保不应留宿的人员不留宿。对于建筑农民工配偶探亲
来访,建筑工地项目部应督促办理暂住证等手续。
五、保证本企业及各项目部按照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要求,报送有关计划生育信息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性。
六、建立本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档案,将本年度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资料、宣传、检查等工作原始资料归集建档备查。
本法定代表人保证本企业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社区)指导下,认真落实上述六个方面工作,做好本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及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合法委托负责人)
(印章)
二0 年 月 日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企业和计生、建设部门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