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市村党风廉政监督员职责、权利、构成
一、党风廉政监督员职责
1、监督党组织、党员、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廉政准则》、国家法律法规和党总支有关规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揭发检举或投诉党员干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
3、揭发检举或投诉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行为。
4、要倾听广大群众意见,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党风廉政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人好事。
5、向村党总支反映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馈党总支对群众关心的问题的办理情况,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党风廉政监督员的权利
1、对全体党员、干部中违反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认真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决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批评或向村党总支报告。
2、有权了解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3、有权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会议和学习培训等活动。
三、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义务
1、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做好监督巡视工作。
2、要做到坚持原则,敢于对党员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不道德、不廉洁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维护党纪条规的贯彻落实。
3、要争取扮演好四个重要“角色”:当好监督员,对党总支和各支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加强监督;当好信息员,帮助党总支更全面、更深入、更真实地了解村情民意;当好咨询员,为党总支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当好宣传员,积极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争取人民群众对党总支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对群众举报怀疑的问题,弄清情况后要向群众解释,对群众反映的真实问题要注意保密,按组织程序向党总支反映,以保证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及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陆市村党总支
20xx年2月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职责
1、监督好“以村民代表联系户代表”、“户代表会议”“公益事业理事会”等制度的落实。
2、监督村重大事务由村民代表会、户代表会议、村民会议进行民主决策的议事制度。
3、监督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
4、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过程进行监督。
5、督促村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抓好村财“一月一公开”工作。
6、配合乡党委、政府抓好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7、开展“六网筑廉”和“五要”工程实施活动,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