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大队岗位职责设置
刘昌斌
职务:副大队长
职责:主管主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分管全县公路涉路案件及安全生产等工作。
周元龙
职务:副大队长
职责:负责协助配合主线公路路政管理兼驾驶员工作。
程艳丽
职务: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大队内业整理、办公室日常事务、票据管理等工作。
冯世友
职务:中队长
职责:负责全县支线公路路政管理、涉路案件等工作,分管泉溪中队。
黄珺
职务:中队长
职责:负责协助配合主线公路路政管理、涉路案件等工作,分管城区中队。
吴恩群
职务:路政管理员
职责:协助配合支线公路路政管理日常工作。
詹涛
职务:路政管理员
职责:协助配合支线公路路政管理兼驾驶员工作。
明俊
职务:路政管理员
职责:协助配合主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马坤
职务:路政管理员
职责:协助配合办公室日常事务及内业工作。
第二篇:大队岗位职责
大 队 长 职 责
一、对大队的战斗准备与行动、技术教育与训练、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大队长远、年度、季度和月度计划,并负责定期、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等各项工作。
三、负责组织全大队的矿山救护业务活动。
四、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
(一)及时随队出发到事故矿井,负责指挥各中队的矿山救护工作。
(二)在事故矿井,负责矿山救护队具体工作的领导人,必要时亲自带领救护队下井进行矿山救护工作,确定井下救护智指挥基地。
(三)参加抢险指挥部的工作,参与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四)掌握矿山救护工作进度,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五)与指挥部和总指挥研究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副 大 队 职 责
一、协助大队长工作,主管战斗准备及行动、技术训练和后勤工作。当大队长不在时,履行大队长职责。
二、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
(一)经常了解井下处理事故的进展,及时向抢救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当大队长不在或工作需要时,代替大队长领导矿山救护工作。
总 工 程 师 职 责
一、在大队长领导下,对大队长的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编制大队的训练计划,负责指挥员的技术教育。
三、参与审查各服务矿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四、组织科研、技术革新、技术咨询及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五、负责处理事故和其他技术工作总结的审定。
六、处理事故的具体职责是:
(一)参与抢救指挥部处理事故方案的制定。
(二)参与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协助大队长指挥矿山救护工作。
(三)采取科学手段和可信的技术措施加快处理事故的进程。
(四)必要时,根据抢救指挥部的命令,担任矿山救护队工作的领导。大队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工作。当总工程师不在时,履行总工程师职责。
战 训 科 长 职 责
一、在大队长的领导下,对救护大队的战斗准备和业务训练、抢救救灾负有指导职责。
二、负责掌握协调救护大队日常工作情况,了解工作进度并强调度指挥。
三、经常检查考核各救护中队的仪器装备,使其时刻处于战备状态。
四、经常到基层督导检查,考核救护队技术业务水平以及身体素质和战备观念。
五、负责组织实施业务培训,使救护指战员掌握救护技术,熟练使用各种仪器和救灾装备。
六、当事故发生时,直接深入救灾现场,协助大队领导组织、调动救灾工作并参加侦查、探测、为救灾指挥部提供可靠的依据。
后 勤 科 长 职 责
一、掌握全队固定财产、设备和公物,健全档、卡、薄。
二、检查公物、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购置、维修计划。
三、制定后勤各种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标准。
四、根据救护工作需要,制定年度设备、配件、材料和大修计划,确保救灾物资供应。
五、发生重大事故时,要随队出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大 队 技 术 员 职 责
一、在战训科长直接领导下,负责技术性工作。
二、技术工作计划和技术资料管理。
三、技术业务培训,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推广和应用。
四、当事故发生时,协助科长和大队领导组织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