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审议稿)
为了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提升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增强残疾人全面发展能力,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根据国家、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宁波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
(一)“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回顾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残联的指导下,在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权益维护、文化体育、基层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1、残疾人扶持政策体系更加健全
市委、市政府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以及加强残疾人康复、劳动就业、扶贫、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专项扶助政策。同时在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民生的文件中规定残疾人享受特惠政策。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普遍制定了综合性和专项性的优惠扶持政策。
2、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并列入为民办事十大实事工程,投入资金不断增加,获益人数不断增多。残疾人基本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城镇残疾职工做到应保尽保,不断加大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助力度,加大对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的补助力度,目前,我市持证残疾人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积极实施“安居工程”,基本完成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旧房的改造、修缮工作。
3、残疾人康复服务创新发展
加大残疾人康复、医疗保健和残疾预防工作。以创建“资源共享、相互联动、共同发展”的社区康复示范区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为抓手,以开展菜单式服务和个体全面康复为手段,逐步实现了残疾人个性化的“按需康复”。经市级检查验收,康复服务覆盖人口达2%,基本实现了市政府到20##年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单位,康复室设置率达到83.3%,配备了3099名专(兼)职康复协调员,配备率为99%。全市有2.3万多人次残疾人得到了助明、助听、助行、助医服务。市及11个县(市)区被全康办授予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和县。
4、残疾人教育就业稳步推进
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五年来,全市共举办各种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能培训班175期,培训各类残疾人1.7万多人次。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建立完善残疾人就业评估促进机制,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残疾人的就业环境和就业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全市新安置残疾人就业1.07万余名,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90.2%,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完善规范扶贫基地建设,依托基地为残疾人从事种养殖业提供种苗、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产品销售等服务。加大教育补助力度,帮助1.4万多名贫困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文化教育。
5、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
加强执法检查、视察和提案、建议工作。市、县两级人大、政协适时组织开展对残疾人工作执法检查、调研与视察。通过提交提案、议案,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等100多个提案、建议,解决了诸多残疾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残疾人信访、法律援助与法律救助工作机制,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20##年,我市被国家司法部、中国残联命名为全国56个“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城市之一。20##年,市残联被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残联评为浙江省扶残助残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6、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市政府残工委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强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各级残联换届工作。我市11个县(市)区被中国残联确定为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县(市)区。
深入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加强新闻联谊制度建设,市电台开办了“关注残疾人”节目,电视台每周制播“手语新闻”栏目,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残疾人事业及重大活动。通过组织全国助残日、残疾人十佳自强之星、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残疾人文化艺术周、残疾人运动会、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等活动,扩大残疾人事业的影响。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综合服务设施建筑总面积达10.54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2.57万平方米。
残疾人托(安)养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通过扩建和兴建托养机构,依托敬老院、福利院和居家养老中心,全面开展残疾人托(安)养服务;通过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创新形式,改善托(安)养条件,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目前,4808名生活不能自理的一级重度残疾人得到托(安)养服务。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35.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36%。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的收入水平与我市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还有一些残疾人及家庭生活较贫困,实现广大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的任务还较艰巨。二是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充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为方便残疾人工作、生活、娱乐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还不能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需要。三是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和残疾人维权意识有待加强,残疾人工作的体制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理解、尊重和扶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还未形成全社会助残、帮困的共识。残疾人在就业和生活中受歧视现象还时有发生。四是残疾人群体自身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需要深入研究,认真对待。
二、“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我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六个加快”战略,按照中央、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结合宁波市“十二五”发展目标,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心,以提升和改善残疾人就业和生活状况为根本出发点,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立足点,争创“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努力把我市残疾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关注残疾人的物质和精神需要,切实保障残疾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残疾人。
——坚持依法推进原则。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扶持残疾人的优惠政策体系,使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到有法可依,有政策支持。
——坚持率先发展原则。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作风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率先做到发展全方位、特惠全覆盖、服务有标准、社会无障碍、队伍专业化。
——坚持多方联动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各级政府要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加强支持和扶助。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形成尊重、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发展目标
建立具有宁波特色、体系完备、服务有效、保障有力的残疾人事业发展体制机制,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争取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为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深化一项工程——着力深化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努力使残疾人生活状况有更明显改善,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完善两大体系——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完善残疾人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加强残疾人的住房保障。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搭建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能力。
建设三支队伍——着力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
体现四个优先——着力倡导人道主义精神,加大政府服务的倾斜力度,让残疾人群体在医疗康复、就业创业、托养安居、教育文体等四方面得到优先扶持和帮助。
提升五大能力——着力提高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能力、学习能力、社会参与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等五大基本能力,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
专栏1: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三、“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程
按照国家和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要求,以“两个体系”建设为核心,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和九年义务教育为目标,着力实施“八大阳光助残行动”和“八大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专栏2:八大阳光助残行动
专栏3:八大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四、“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社会保障
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覆盖面,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救助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和福利保障水平。
1、落实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目标,不断完善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障的配套措施,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水平。
2、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针对重度残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家庭和无业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以及农村贫困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3、切实做好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工作。不断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的资助力度,提高两次医疗救助额度。继续实施安居工程,残疾人优先享受城镇廉租住房,认真落实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旧房改造项目,使残疾人的住房状况有较大改变。
4、创新残疾人托(安)养服务模式。通过制定政策、购买服务,民办公助等形式,引入市场机制,吸收民间资本,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种类型和各种层次的残疾人托(安)养机构。鼓励支持现有敬老院、福利院、精神病院等,对符合入院条件的残疾人开放,并优先安排重度残疾人进院集中托养。通过居家安养、日间照料、集中托养等方式,逐步将残疾人托(安)养纳入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二)加强康复服务
要积极整合各部门、各地区康复资源,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高效的康复服务网络和工作体系。要广泛开展康复训练,进一步深化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的目标。
1、积极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和抢救性康复项目,进一步深化残疾人助行、助明、助听和助医等康复工程。全面实施适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切实解决残疾人急需的康复需求。
2、大力推进社区康复工作。全市90%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残疾人康复(指导)站,并配备1名以上康复协调员,实行持证上岗。以“四进社区、四进家庭”为抓手,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活动。
3、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加强孕前和孕期健康检查,降低新生儿残疾率,全面开展新生儿筛查,实行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努力减少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
(三)发展特殊教育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要把加强残疾人心理素质和道德素养的提高,独立生活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放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残疾学生的综合素质。
1、全面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认真贯彻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每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公正地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
2、积极推进残疾人学前教育和中、高等教育。整合各部门助学政策,形成切实有效的助学机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残疾人参加多形式、多层次的学前教育和中、高等教育,对就读的残疾人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给予资助或奖励。
3、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依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建立适应社会需要和残疾人身心特点的职业培训基地。教育、民政、劳动、农林等部门要与残联密切配合,制定规划,做到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和就业、扶贫相结合,使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4、着力改善特殊教育的办学条件。通过加大投入,使我市特殊教育学校达到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实施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重视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特教师资培训工作,加快特教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特教教师的待遇。
(四)促进就业创业
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各级政府就业工作,不断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使就业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能够充分就业。不断改善残疾人创业环境,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完善残疾人就业扶助体系,提升为残疾人就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宣传残疾人自立、自强典型,鼓励残疾人劳动致富,科技致富。
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分散就业。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福利企业,稳定和发展残疾人集中就业。通过购买岗位、创业指导、资金扶持、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大力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鼓励和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组织起来就业和灵活就业。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促进和帮助农村残疾人到二、三产业就业。
2、拓宽残疾人自谋职业渠道,鼓励残疾人创业。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自主就业,鼓励和帮助有一技之长、有经营意识和能力的残疾人创办私营企业,形成多元化的就业方式。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经费,建立残疾人就业创业(奖励)专项资金,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3、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制。建立残疾人失业登记制度,逐步将失业残疾人纳入全市失业人员管理范围。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纳入服务范围,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完善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推行残疾人就业能力评估,形成残疾人求职登记、职业能力测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一条龙服务,促进失业残疾人尽快实现就业。
4、巩固和发展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进一步规范盲人按摩业市场,促进盲人按摩行业自我管理和发展。做好盲人医疗按摩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通过优惠政策扶持盲人按摩行业,使盲人按摩业成为特殊的专营机构。
5、探索智力、精神残疾人就业新渠道。推进残疾人工疗机构、阳光家园等庇护工场建设并与社区康复工作密切结合,开发智力、精神残疾人保护性就业的岗位、项目和产品。建立残疾人手工艺品展卖窗口,形成独特的市场品牌,扶持智力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在家庭从事手工艺品生产。
(五)加强农村扶持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扶助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改善生活状况。
1、继续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扶贫工作整体规划,并在实际操作中予以优先,有计划、有步骤地扶持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增加收入,提高生活品质。
2、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特色产业,推广适合残疾人脱贫的项目,推广“公司+基地+残疾人农户”的方式,使残疾人有一个比较稳定的生产门路,在龙头企业和基地实现就业脱贫。
3、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的创业扶持力度。对种养殖业残疾人扶贫基地,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和市场支持。拓展就业渠道,帮助农村残疾人随主流人群安置就业。
4、采取多种方式扶贫。结合地域、产业及残疾人特点,动员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
(六)加快设施建设
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生活创造安全、便利、宜居的无障碍环境。
1、加快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完善市、县两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为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和就业、辅助器具适配、专门协会活动、法律救助、文体活动等提供就地就近服务。综合服务设施要成为当地无障碍建设的示范。
2、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以交通、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落实相关建设改造规划和计划,确保新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和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达到标准要求。有计划地完成全市重点景区、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点,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窗口的无障碍改造任务。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坚决杜绝和制止破坏、损毁、占用无障碍设施的现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提升信息交流无障碍水平。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的工作内容,在县级电视台、电台普及手语栏目与残疾人专题节目,推广字幕工程。公共信息设施普遍提供字幕信息和语音提示系统,服务窗口推广使用手语。推广适合各类残疾人使用的通讯设备,推进网络服务的无障碍。
(七)丰富文体活动
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发展残疾人竞技体育、特殊艺术,组织残疾人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
1、社会公共文化机构要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针对残疾人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村(社区)开展文艺等活动时应安排适合残疾人参加的项目。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
2、增加残疾人文化设施,市、县(市)区图书馆要开设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残疾人较多的乡镇(街道)要开设残疾人活动室。
3、培养发现残疾人艺术人才。各特殊学校要重点培养一批特殊艺术人才。市、县每4年要举办一次残疾人艺术汇演,推动残疾人特殊艺术发展。积极参加全国和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市、县两级要建立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库。
4、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市、县每4年举办一次残疾人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一次残疾人专项体育比赛,培养、推荐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全国、省残疾人体育比赛。体育场馆要为残疾人体育训练提供方便。
5、市本级依托特教中心建造一所残疾人体艺中心,鼓励县(市)区创造条件建造残疾人体艺中心。
(八)加强法制建设
不断加强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并向社会各界和残疾人广泛宣传,形成自觉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1、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把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2、进一步拓宽残疾人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
3、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救助网络,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内容,丰富工作手段,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便利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加强残疾人普法教育和心理疏道,增强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和公德观念。
4、各级人大、政协组织开展对残疾人事业执法检查、调研和视察活动,认真办理有关残疾人工作的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
(九)健全组织体系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加强专门协会工作,密切联系和服务广大残疾人。
1、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完善残疾人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规范各级残联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编制,为残疾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加强服务和管理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残疾人专职工作人员的学习思考能力、综合服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执法监督能力和制度创新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残联干部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内强精神、外塑形象,促进残联各项工作的开展。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选拔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加大对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力度。
3、加强专门协会工作。进一步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和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专门协会的力量,充分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和维权的作用。市和县级残联要为专门协会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经费保障。
4、建立残疾人事业表彰机制。定期开展对优秀残疾人、优秀残疾人工作者、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等表彰活动。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
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把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残联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加速发展,建立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落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措施。
部门分工负责。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各自部门职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相关工作任务列入年度计划和目标考核管理。
加大投入,确保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建立残疾人事业经费财政资金投入稳定增长的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每年增幅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福彩公益金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残疾人救助和体育活动。发挥市级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作用,募集资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强化监测考评,确保工作到位
建立残疾人事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重点监测指标,并将部分监测指标纳入市、县(市、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常规统计和调查统计。开展全市残疾人情况抽样调查,同时形成有一定样本数的监测网络,每年组织一次专项工作调查统计。市残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配合做好监测、评估工作。
各级政府把残疾人事业列入民生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并将扶残助残重点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每年度组织有关部门对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评估、考核,定期通报残疾人事业评价指标统计监测结果,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扩大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全面开展扶残助残爱心城区创建活动,将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窗口”,要有扶残助残的具体内容;认真组织“志愿者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
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节日及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和残疾人自强模范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社会各界的助残善举和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形成规模效应。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本《规划》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本《规划》规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