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时间:2024.5.4

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解决制约农村产业发展的难题,按照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要求,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摸清底子,明确权属,搭建平台,以激活农村资源,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内容、目标和原则

改革内容: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农村资产流转平台建设。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改革目标:通过改革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地、农村房屋的现状和数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使农村资产变为“资本”进入市场,最终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和城乡一体化产权流通市场。从根本上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破除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体制性障碍,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使其收入趋于多元化。

改革原则:坚持加强耕地保护原则、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原则、坚持尊重村民自治原则和不搞均贫富原则。

三、实施步骤

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第二步建立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

(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步骤

确权登记工作分三个阶段、一年半时间完成。第一阶段基础工作阶段(20xx年9月-10月),采取“组由村管”的方式,将全县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村,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第二阶段为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3月),先在药惠管委会、通远镇分别选择1-2个村进行先期全面改革试点,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到户(其他经济组织),并进行发证工作,逐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体系。第三阶段是全面推行阶段(20xx年4月-20xx年3月),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分批在全县范围内推开,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具体通过以下5个步骤完成:

1、摸底调查。分别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和乡镇、村、组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分级、分户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调查摸底表;同时完成土地、房屋的勘丈、面积核实工作。

2、汇总核实资料,公示摸底调查结果。完成摸底调查工作之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按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信息进行分类、核实,对核实无误的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别形成分类统计表。核查、统计工作完成后,按权属对摸底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提出异议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登记公告。由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登记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产权进行登记前公告,公告期为15天。

4、登记颁证。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分别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并经县政府批准,予以注册登记,并向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颁证。

5、档案整理,信息处理。确权登记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所有登记信息资料移交产改办统一完成资料归档和信息处理工作。

(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步骤

在完成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用一年半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6月前)。学习外地,结合我县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第二阶段:启动工作(20xx年12月前)。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四、成果验收

1、验收方式。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验收实行: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两种检查验收方式。

(1)乡镇自查。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各乡镇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区域内各类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上报。

(2)组织联合抽查。由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和实地访问农户的方式对农村产权颁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2、验收程序。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形成验收报告。前一个步骤是后一个步骤的基础,如果前一个步骤检查未能通过,则不再进入后一个步骤。

3、验收标准。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改革要求,分别制定确权颁证的验收标准。

五、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委副书记范九利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建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军利和县委常委、副县长辉任副组长,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10个乡镇(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副主任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县农林局局长陈兴文、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县农林局副局长闵小平兼任。综合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宣传咨询科、督察协调科、信息处理科,具体负责文件制定、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资料收集、政策解释、信息处理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综合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第一工作组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具体负责县国土资源局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二工作组组长由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兼任,具体负责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三工作组组长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兼任,具体负责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建工作队,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

2、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管委会)是本次改革的主体,负责与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完成本辖区内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摸底、勘测定界、确权登记、发证、纠纷处理、管理工作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勘测定界、面积核实工作;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发证、仲裁、管理工作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调查摸底、勘测丈量、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调解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行政村的勘界工作;县信访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期间的信访工作;县档案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农林局负责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人行高陵支行负责协调县内各金融机构做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3、召开动员部署会。20xx年9月召开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安排部署。各乡镇、职能部门也要召开动员会,安排具体工作,分解工作任务。

4、开展业务培训。一是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组织讨论等形式,对各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进行培训,达成共识。二是统一编印培训材料,对乡镇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村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由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及10个乡镇(管委会)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6、确保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的经费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农村

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承担改革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文体广电局、县农林局、乡镇(管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向村干部和村民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消除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的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改革。

3、分工明确,务求实效。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 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4、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纪律,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循序渐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主题词:农村 产权制度改革△ 方案 通知

中共高陵县委办公室 20xx年9月19日印发


第二篇: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股


通州区西集镇 村集体经济

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优化集体经济资源配置,促进全村经济进一步平稳向前发展和社会和谐,加快城市化进程,正确处理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以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为基本方向,充分发挥集体资产的作用,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通知》(京发【2003】13号)文件精神和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办法<试行>的通知》(通政办发【2004】48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西集镇 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从本村实际出发,坚持“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改革方向,实现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由“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根据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逐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民主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运作机制,从而探索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加快集体经济发展和不断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民主协商、尊重多数人的 1

意见和规范操作原则。坚持利益共享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可行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改革的意义:自一九四九年后土地改革开始,我村集

体经济组织形式进行了多次变革,而这次改革与当年的土改有着很多共同特点,即广大农民群众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有产者,所不同的是当时土改农民得到的是土地,而这次农民得到的是股权,就是将集体可量化的经营性净资产量化到人,使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实行按股分红。这种制度有利于明晰集体及个人的产权,有利于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我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有利于促进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进程,有利于解决由农村步入城市化发展中的多种矛盾,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情况

全村现有总户数 户,其中农业户 户,非农业户 户;

总人口 人,其中农业人口 人,非农业人口 人;劳

动力总数 人;在全村总人口中,其中外来户 户,外来人口 人。截止到 年 月 日前全村集体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总额 万元,人均净资产 元。

三、改制基准日的确定

为顺利平稳搞好此次改制工作,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

讨论决定,我村的改制基准日为 年 月 日。

四、股权的设置

根据《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村集体经济

组织的资产(含现有土地资源等)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 2

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改制中取得基本股、劳龄股,并按照规定办理入资手续的才能取得股东资格并享有股东权利。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股权设置分为以下两种:

(一)集体股:

集体股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股东权利并享有收益权。

(二)个人股:

个人股由基本股、劳龄股(独生子女奖励股和特殊股)组成。

1、基本股:

(1)自一九五六年一月一日(合作化)以来,在本村范围内以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加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及直系子、孙,且户口现在仍在本村的农民享有基本股(不含原为国企及大集体企业职工子女顶替接班退休后户口落入本村的人员和非政策迁入本村人员)。

(2)凡农转非的散居人员户口仍在本村的并在本村居住的无社会保障人员享有基本股。

(3)原属本村人员但以农转非的在校学生。

(4)现役军人中的义务兵(含一、二级士官)。

(5)改制基准日前,已结婚(以结婚证为准)和已生育子女,因政策性原因未上户口的,在量化时计算在基本股范围内,待户口手续办理好以后,再给予股份。

(6)国家政策性迁入人员(移民)

2、劳龄股

(1)劳龄起止时间的界定:

<1>从19xx年1月1日起至19xx年12月31日止,凡年满16周岁开始计算劳龄。劳动时间不足半年的,不计算劳龄。

<2>凡户口从本村迁出人员的劳动终止时间为户口迁出年。 3

<3>凡户口迁入本村人员(属国家政策性)的最初劳动时间为户口迁入年。

<4>从19xx年起(含19xx年)至19xx年(含19xx年)止,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人员的服役期计算劳龄。

(2)计算劳龄人员包括:转居转工、婚嫁迁出及各种原因迁出本村人员。

3、独生子女奖励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实行计划生育,户口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父母,享有独生子女奖励股。(享有基本股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独生子女家庭在享受独生子女奖励股后,违反政策生育其他子女,由股东代表大会决定撤销其独生子女奖励股。

4、特殊股

(1)原不是本村人员,离婚后再婚,人已不在本村,户口应迁出而未迁出人员。

(2)19xx年1月1日以后至改制基准日前,非政策性迁入本村的农业户口人员。

(3)因婚嫁迁出本村离婚后又迁入本村户口的人员。

(4)如遇其它情况,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五、可量化资产总额

集体经济组织现有的可经营性净资产的余额为可量化资产总额。

六、不参加集体资产量化的人员包括:

1、改制基准日前亡故的。

2、改制基准日后出生的。

4

3、现由国家或集体供养的五保户。

4、由原国家机关、国企及大集体企业干部职工,子女顶替接班后户口落在本村的农业户口人员和离退休干部。

5、户口不在本村的其他人员。

6特殊情况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七、资产量化转化为股本的分配办法及股份的换算公式:

(一)集体股股本额占总股本额的30%。

(二)个人股股本额占总股本额的70%。

1、基本股股本额占个人股股本额的 %。

(1)所有基本股股本系数全部为1

(2)计算公式:个人享有基本股金额=全村个人基本股量化资产总额÷参加基本股量化总人数

2、劳龄股股本额占个人股股本额的 %。

(2)计算公式:

个人享有劳龄股金额=(全村个人劳龄股量化资产总额÷全村劳龄总和)×个人劳龄

3、独生子女奖励股占个人股股本总额的 %。

计算公式为:独生子女父母个人股金=全村独生子女奖励股股本总额÷独生子女父母个数总和

4、特殊股

特殊股占个人股股本总额的 %。

计算公式为:个人享有特殊股金额=特殊股股本总额÷特殊股量化人数

八、股东权利

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社区股份合作社承担责任,并按股享有收益权。股东 5

在社区股份合作社入股登记后不得退股。

1、凡户口属本村管理的股东,股权在其生存期内为保证其有基本生活来源,不给社会增加负担,非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得转让其股份,其享有的股权可以继承。

2、虽然取得基本股但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其股份。

3、社区股份合作社注册后,按照股东入资数额发放股权证书,确认股东资格并载于股东名册。

九、劳龄股的返还

对集体资产量化后只取得劳龄股人员,其户口不属本村管理的人员,不享有股东资格。对其所持劳龄股按照等额现金予以一次性返还。

十、社区股份合作社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设立(可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按照规定设置,社区股份合作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社区股份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组织机构行使的权利,社区股份合作社的资产由理事会进行运作,监事会对社区股份合作社运营进行监督。

十一、社区股份合作社财务及利润分配原则

社区股份合作社成立后,按照同股同利原则予以分配。在保证资金正常运营的基础上,注重股东近期和长远利益,合理确定利润分配的比例。

(一)可分配利润的确定:指集体资产经营所获得的税后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后予以分配。

(二)分配原则:为了使社区股份合作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平衡年度分红并做到以丰补歉。公积金和公益金提取比例, 6

在符合会计制度的前提下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十二、改制程序

(一)由村党支部广泛征求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后向镇党委提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书面申请。

(二)镇党委批复后,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改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申报改制申请,拟定改制方案等相关事宜。

(三)由镇党委审核方案后,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确定改制方案并形成决议。

(四)对村集体现有资产进行清查认定评估,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对评估结果和可量化资产总额进行决议。

(五)登记核实参与量化人员,在本村内显著位置公布和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公告,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审查后张榜公布,实行三榜定案,逾期未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益。

(六)设立社区股份合作社,制定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

(七)以户为单位推选股东代表,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讨论社区股份合作社章程,通过有关决议。

(八)改制结束后,及时将改制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送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备案。

通州区西集镇 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年 月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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