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命令。(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托收:即委托收款。根据贸易合同规定,卖方在装货后为了向国外买方收取货款,按#5@p货值开出汇票,或随#5@p及其他货运单据,委托当地银行向买房所在地有关银行要求买方按期按额付款。(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开证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书面保证文件,保证当受益人在信用证规范的时间内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时,由开证行或其指定银行对受益人支付信用证规定的金额、或对受益人签发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作承兑及付款。
银行保函 (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担保履行某项义务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承诺文件。
备用证:是现代银行代替银行保函的流行方式,是一种担保书是信用证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担保信用证,是指不以清偿商品交易的价
款为目的,而以贷款融资,或担保债务偿还为目的所开立的信用证。) 福费廷:是指买进因商品和劳务的转让而产生的在将来某一个日子到期的债务,这种购买对原先的票据持有人无追索权。属于担保业务的一种类型,是票据担保业务中的最常见的形式。
信用证的性质:1信用证是由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2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它不依附于贸易合同而存在3信用证业务是凭单付款的文件,是一种纯粹的单据业务,它处理的对象是单据,而不以货物为准
信用证的类型:1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2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3 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议付信用证 ①即期付款交单信用证:只要受益人交单相符,则银行马上付款的信用证; ②承兑信用证:远期信用证的一种,是随附受益人开立的远期汇票的信用证。 4可转让和不可转让信用证5对背信用证6对开信用证7循环信用证8预支信用证
汇票的种类: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银行汇票与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
托收的类型:1.光票托收:出口商仅开立汇票而不附任何商业单据委托银行收取货款的一种托收方式。 2.跟单托收:出口商开立汇票并附商业单据,委托银行收取货款的一种托收方式。(1)是否附有金融单据:①附有金融单据的跟单托收 ②不附有金融单据的跟单托收(2)银行交单条件:①付款交单②承兑交单
汇付的方式:
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 T/T):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要求以电报、电传或电话等电讯方式通知汇入行请其将款项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特点:(1)资金转移速度快,节约利息费用;(2)费用相对较高;(3)银行不易占用客户资金;(4)可以防范汇率风险; 信汇(Mail transfer. M/T):是汇出行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通知书方式,通过邮局传递或航空邮递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将款项付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特点:(1)资金转移速度较慢;(2)费用相对较低;(3)银行将在一定时间内无偿占用客户资金;(4)收款人将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
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 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交给汇款人,由其自行寄给收款人或亲自携带至付款地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特点:(1)汇出行交给汇款人的是一张银行即期汇票;(2)汇入行无需通知收款人取款,由收款人上门自取;(3)最终收款人可能不是最初的收款人,安全性不如电汇、信汇;(4)资金转移慢,银行可以长期占用客户资金;(5)汇率风险。
汇票的票据行为:是指以票据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确立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和保证、付款、追索。
出票:指出票人按照规定填写汇票并签字后,将汇票交给他人的行为。 背书:是以转让票据权利或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为目的,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相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指示性抬头
的票据必须通过背书完成转让,来人抬头的票据,持票人仅凭交付即完成转让,限制性抬头的票据无背书行为。
承兑: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字,明确表示同意按汇票上的指令承担付款责任的行为。分普通承兑和限制性承兑。
保证:是为了担保已经存在的票据上的债务而为的票据行为。其作用是增加票据的信用。
附条件的保证,保证有效,条件无效。保证人所负的票据上的责任与被保证人相同。
付款:由持票人提示,付款人或担当付款人支付票款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他不是一种票据行为,而是一种法律行为。
追索:持票人在票据被拒付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款项的行为。
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权责: 开证申请人:在国际贸易中,开证人为进口商,其权利义务依据合同和开证申请书。受两种契约的约束:一是与出口商之间的买卖合同;二是与开证行之间的开证申请书和担保协议。①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交付信用证保证金、承担开证费用;②在开证行无力支付时,有义务向受益人付款;③承认付款赎单前,单据及所代表货物的所有权归开证行;④对合格单据付款,对不符单据有权拒付或要求修改;⑤对不符货物有拒收和追索权。 开证行:责任:①向受益人开立信用证并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②对合格单据付款,付款后无追索权;③不得利用受益人与开证人之间的
合同关系,向受益人拒付或拒收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④不能因开证人提交的保证金不足或因开证人无偿付能力向受益人拒付。权利:①有权向开证人收取信用证保证金和开证申请费;②有审单权,对不符单据有权拒付和退单或要求修改;③开证人无故拒付,开证行除有权没收信用证保证金外,对单据和货物有留置权,必要时可以处置货物以弥补损失,并拥有对开证人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受益人:在国际贸易中,受益人为出口商,其权利义务依据合同和信用证。①按合同规定如期按质、按量发货;②承担与价格条件相适应的费用、责任和风险;③按信用证规定提交全套合格单据;④有权接受、拒绝或要求修改信用证;⑤对合格单据有权要求开证行付款,对开证行、进口商的违约行为有权行使追索。 通知行:是接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给受益人的银行。通常是受益人所在地的银行,是开证行的联行或者代理行。 议付行:是根据开证行的付款责任和议付邀请,并受受益人的请求,对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签发的跟单汇票予以买入的银行。议付行不是信用证中的债务人或付款人。通常为通知行。 偿付行、保兑行、代付行
银行保函与跟单信用证的比较:相同点:1都是银行应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有条件的支付担保或承诺;2都是用银行信用代替或补充商业信用,使受益人避免或减少因申请人不履约而遭受的损失;3保函中的担保行和跟单信用证中的开证行对于单据真伪及其法律效力,寄递中遗事等不负责任。不同点:1范围不同;2银行的责任不
同;3银行所付款项的属性;4受益人的索款对象;5保证文件的到期地点及有效期限;6对结算单据的要求;7支付对价;8是否可转让;9是否有融资作用;10遵循规则
备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比较:相同点:①备用证与跟单信用证一样具有独立性,两者都是不依附于交易合同而独立存在的保证付款凭证。②备用证和跟单信用证在业务处理上都是以单据为凭而不是以合同或货物为凭。 (2)区别:两者的作用和用途不同。备用证有多种多样的用途,广泛适用于各种形式的融资或履约交易,如用作借款、投标、履约及赊购、赊销等业务,或用于赔偿金的支付,还可用于为发行商业票据作担保等。跟单信用证一般只用于进出口货物贸易中。所以备用证的适用范围更广更宽。
备用证与银行保函的比较:(1)相同点:①两者的性质和作用相同,都是开证人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以自己的信誉对受益人做出的付款担保。一旦债务人未按合同履约时,受益人可凭所规定的单据等得到开证人的赔付。②两者的开立目的相同,都只是为了担保申请人的履约能力和资信,给受益人提供银行信用以弥补商业信用的不足,并不是为了支付(直接付款备用证除外)。 (2)区别:①两者适用的惯例和规则不同。②在实务中,银行可能开立见索即付保函,使银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但也可能在保函中加列一些条件,使银行承担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即只在申请人被法律强制执行而仍无力履约时,受益人才可凭保函向银行索赔。但备用证一经开出,开证行就得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③备用证一般是不可撤销的,但保函都是不可撤销的,
因为可撤销的保函是不能起到担保作用的。
第二篇:国际结算考试总结
国际结算考试总结
1、 国际结算的分类
(1)贸易结算(2)非贸易结算
2、 国际结算方式的类别可以分为汇款、托收、信用证三大类别。
3、 票据的特征:
(1)流通性(2)无因性
(3)要式性(4)提示性
(5)返还性
4、票据的作用:(1)结算作用 (2)资金融通作用 (3)流通作用
5、汇票样式:填表P16
6、汇票到期日算尾不算头
7、票据行为:p27
8、本票与汇票的不同点:P41
9、旅行支票既是本票,又是支票。
10、空头支票的概念
11、支票的类型:划线支票 ——转账支票
非划线支票——现金支票
12、票据的功能: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信用手段
13、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出票人开立一张远期汇票,以银行作为受票人,命令其在确定的将来日期支付一定的金额给收款人。
14、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15、电汇、信汇、票汇三种汇票方式的比较P137
16、跟单托收P160
17、光票托收P156
18、信托收据P199
19、信用证(P203页UCP的概念)
20、信用证的特点与作用
21、信用业务当事人-----指定银行----保兑行、付款行、承兑行、议付行P211
22、开证行-------了解
23、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P230图或者236的9条
24、不可撤销保兑信用证P270
25、预支信用证特点及定义351
26、背对背信用证与可转让信用证有哪些不同P341
27、绿条款信用证353
28、红条款信用证355
29、三个循环方式358
30、纵审以#5@p为主。横审以信用证为主
31、备用信用证的概念
32、单据的类型、索款要求、
33、保函、银行保函及见索即付的定义
34、案例分析 考交单P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