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至2015学年度“一师一优课”和
“一课一名师”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教师函〔2014〕10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意见》(鲁教师字〔2014〕18号)精神,现将2014至2015学年度活动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教师。
二、活动安排
(一)创建“优课”
20xx年1月底前,各学校在完成20xx年全员远程研修任务基础上,组织教师全员开展“一师一优课”创建活动,通过上课、创课、亮课、观课、评课等活动,遴选出具有创新特色,推广价值的优秀课例,按照“优课”内容要求、教学标准、技术标准,制作“优课”。在校级“优课”创建过程中,市、县(市、区)教研员要及时跟进,同步开展教研指导,帮助教师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研究活动。
在各级电教馆站(教育信息中心)的支持下,学校要帮助教师制作“优课”课堂实录(教学过程视频)。课堂实录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提倡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并保证画面清晰。
(二)组织“晒课”和“赛课”
20xx年3月底前,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晒课和赛课。在各校推荐“优课”基础上,分学段、学科组织晒课和赛课,向上一级推荐优秀课例,评出县(市、区)级“优课”。20xx年5月底前,通过现场教学的方式,组织开展县(市、区)级优质课评选。向市一级推荐优秀课例的数量由各市确定,县(市、区)级“优课”和优质课评选办法和评奖数量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评奖数量要从严掌握,确保“优课”和优质课的质量。
20xx年4月底前,以市为单位组织市级晒课和赛课,向省一级推荐优秀课例,评出市级“优课”。在适当时间,通过现场教学等方式,组织开展市级优质课评选。原则上,每市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秀课例,每位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秀课例。市级“优课”和优质课评选办法和评奖数量由各市自行确定。
各市、县(市、区)晒课和赛课活动在各自现有平台上进行,要完善平台条件,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将现有平台与山东省教师教育平台对接,具体工作另行部署。20xx年,暂不具备晒课条件的县(市、区)要通过其他方式组织开展教师的赛课和学习。
20xx年5月,对各市推荐的优秀课例在山东省教师教育平台上进行晒课,各中小学校都要组织教师观课、评课,分享典型经验,学习推广优秀课例。
20xx年6月底前,在线上采取教师代表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遴选推荐参加国家级评选的优秀课例,并从中评出省级“优课”。对若干个相同内容的课例作为一个组,从任教相同课程并在山东省教师教育平台上注册的教师中随机选取一定数量的教师组成教师代表评价组,按照省级“优课”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逐课进行评价。根据教师代表的评价结果,经过审核,确定推荐参加国家级评选的优秀课例。组建由教研员、电教专家和优秀教师共同参加的省级专家评审组,在推荐参加国家级评选的优秀课例的范围内评出省级“优课”。省级“优课”的评奖数量从严控制,视参评的优秀课例的数量和质量确定,各学科的评优比例原则上按照该学科课时数所占比例和参评的优秀课例所占比例确定。省级“优课”评审工作结束后,将以适当方式向各市通报推荐参加国家级评选的优秀课例数量和获得省级“优课”数量。
20xx年下半年,由省教研室牵头,组织省优质课评选。各市从获得市级优质课并获得省级“优课”的范围内确定推荐。省优质课评选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于20xx年12月25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科室和联系人报我厅教师工作处,20xx年12月31日前将开展2014至2015学年度“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报我厅。联系人:刘全利,卢静;联系电话:0531—81916562,81916561。
山东省教育
厅
20xx年12月16日
第二篇:20xx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20xx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根据总体安排,20xx年组织200万名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晒课”,从中评选出2万堂“优课”。
二、活动组织
由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组织,中央电化教育馆具体实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本地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开展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电教部门要做好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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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条件保障工作,在学校和教师创建“优课”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教研部门要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
三、活动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四、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两个阶段。
1. 网上“晒课”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或地方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通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晒课”的教师可直接登录报名、提交材料。通过地方平台“晒课”的教师可在地方平台上点击链接报名,与国家平台连通后不需再次注册。
2. “优课”评选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县(区、市)、市(地)、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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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和国家分级评选的方式,对年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资源开展逐级推荐评选。
地方各级评选可通过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组织。省级评选完成后,将所推荐的“优课”报送我部参加“优课”评选。我部组织的“优课”评选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参与推荐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个“优课”。
五、内容要求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我部组织的“优课”评选者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等课堂教学内容。
有条件的学校可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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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
六、活动奖励
根据各地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资源推荐质量等情况,提供一定的经费补助,并对我部评选出的“优课”作者给予适当奖励,用于鼓励教师可持续地使用数字教育资源。
七、应用推广
活动评选出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参考和借鉴。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评选,组织看课评课,开展网络教研,分享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基层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 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八、时间安排
活动于20xx年7月启动,20xx年6月完成。有关具体内容、时间进度及技术支持等安排将以活动工作手册形式另文印发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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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活动工作培训会计划于7月下旬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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