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2.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
2.1叉车驾驶员应具备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的必备条件,且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2.2驾驶员不从事叉车驾驶工作(除担任车管工作外)6个月至1年者,继续担任驾驶工作的,应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重新复试;1年以上的,应重新考核;
2.3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2.4严禁酒后驾驶;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2.5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2.6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3.厂区叉车驾驶、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3.1检查车辆
3.1.1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3.1.2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3.1.3检查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3.1.4检查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3.1.5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1.6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3.2起步
3.2.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3.2.2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3.2.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3.2.4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3.3行驶
3.3.1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3.3.2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3.3.3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3.3.4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3.3.5叉车在行驶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其他车辆、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3.3.6通过厂区内道路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3.3.7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叉车必须倒行;
3.3.8倒车时,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
3.4装卸作业
3.4.1叉载物品时,应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3.4.2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品或设备;严禁超叉车负荷作业;
3.4.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3.4.4叉车装卸作业时,禁止人员停留在货叉周围;必要时应在作业区域设置警戒线;
3.4.5禁止用货叉或托盘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3.4.6叉车装卸物品时,必须将物品平稳、缓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适位置,严禁长时间用货叉使物品停留在高处;
3.4.7严禁在货叉下面进行检修或其他长时间停留作业;
3.5停车及注意事项
3.5.1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
3.5.2停车时必须拉紧制动手柄;
3.5.3观察是否发动机熄火,断电,并及时拔下叉车钥匙;
3.5.4低温季节(在0℃以下),应放尽冷却水;当气温低于-15℃时,
应拆下蓄电池并搬入室内,以免冻裂。
3.5.5将叉车冲洗擦拭干净,进行日常例行保养后,停放车库或指定地点。
4.叉车安全技术要求
4.1叉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应每年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年检,检验不合格的叉车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检;
4.2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叉车,不得驾驶、作业;
4.3叉车年检具体工作由生产部负责。
5.叉车保养及维修要求
5.1叉车保养由仓储部叉车班负责,以计划预防性保养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5.2叉车维修由生产部负责,在日常检查或驾驶作业过程中发现叉车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生产部;由生产部负责及时维修。
6.附则
6.1本规定未尽事项及叉车安全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地区相关规定;
6.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厂内叉车 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国塑慧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第二篇: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以及叉车管理人员。
3.叉车管理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维持厂区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2各个使用部门负责装卸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3 生产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3.4维修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一般维修。
3.5叉车司机必须对叉车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对叉车进行独立操作,严格按照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对叉车进行正确操作。
4 .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1.2没有厂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4.2.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 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
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4.3.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 以保证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4.3.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4.3.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3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部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5.违规处理
5.1叉车驾驶员违反上述操作规程,视违规情节轻重由叉车管理部门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生产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叉车管理部门和叉车驾驶员进行监督管理。
5.2叉车管理部门有管理不严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由生产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叉车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50元至100元的处罚。
5.3其他相关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由生产部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50元至100元的罚款。
6.相关记录
6.1叉车检查记录
6.2制作维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