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某,男,汉族,19 年出生,住 村。联系电话133000000000
申请事项:因煤矿开采导致房屋损坏赔偿赔偿人民币 万元。 事实与理由:
我家住在 县 村,村落下方是 煤矿的开采区,由于下方采空,地基下陷,导致我家房屋下沉、裂缝,已成危房,不能住人,我房屋是 年所建,共计 间,现在重新建设需要约 万元,所以申请房屋损坏赔偿赔偿人民币 万元。
此致
申请人:某某某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拆迁 申请书 (153_令)[1]
蚌 埠 市 城 市 房 屋 拆 迁
申请书
蚌埠市房地产管理局印制
年 月 日
蚌埠市房屋拆迁工作审批程序
一、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建设单位,在拆迁调查完毕后及时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调查资料,经现场核查后,确定拆迁补偿安置资金金额。并提交城市房屋拆迁申请书,具体包含以下资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按规定不需要审批的建设项目除外);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拆迁范围红线图;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足额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6、其他相关资料。
二、对拆迁房屋面积较大或者拆迁户数较多的项目,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条件,特别是拆迁计划、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拆迁补偿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听证。
三、拆迁申请批准后,拆迁人应当将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入市拆迁管理部门指定的资金监管专门帐户,并与市拆迁管理部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拆迁人按规定向市拆管处缴纳管理费,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扩大或缩小拆迁范围、延长拆迁期限的,应向市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五、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提供市政府12号令第七条第(一)(二)(三)项内容的变更资料、第(四)(五)项内容资料以及项目转让合同,经市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后,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
城市房屋拆迁申请书
(含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申请单位:(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面积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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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章)
第 2 页(共 3 页)
申请单位(章)
第 3 页(共 3 页)
区域拆迁调查双低住户明细表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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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拆迁调查分户明细表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