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科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平市司法局业务用房项目
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编 制 人:
审 核:
审 批:
监理单位: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西安市环西路北段272号 办公/传真029—88644333 邮编:71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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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陕西建科监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兴平市司法局委托,于20xx年8月1日对兴平市司法业务用房实施监理工作。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于20xx年 11 月4日该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下面对整个工程进行评估。
一、工程概况:
该工程由华城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由陕西秦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陕西建科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理。建筑结构:DDC灰土复合地基,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建筑面积2625㎡,建筑总高度23.55m。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级;屋面分为上人屋面和非上人屋面,其中上人屋面面层防滑地砖;室内为初装修,外墙真石漆;屋面保温层聚氨酯保温板、SBS防水卷材两道;其他防水房间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外墙面采用EPS聚苯乙烯保温;门窗保温采用中空双层玻璃塑钢门窗;
二、质量评估主要依据;
1、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
2、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施工设计图、会审纪要及其它有关变更通知等
4、《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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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配套验收规范
6、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要求等。
7、 其他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标准等。
三、质量控制情况:
原材料质量情况:工程所用主要原材料均通过监理现场取样后跟踪送样,至见到合格的检测报告后方用于本工程:
1、各类材料质量控制资料齐全、真实,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筋、水泥、砖材等主材均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含有见证取样试验报告),品种、规格均符合设计要求。
3、砼为商品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均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含有见证取样试验报告),按照规定现场取样作检验试块,经检验,试块强度均达到设计要求。
4、砂浆配合比由检测单位实验室出具,现场挂牌严格按重量比进行配制,按照规定现场取样作检验试块,试块强度均符合设计要求。
5、屋面采用SBS防水卷材,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检测报告;
6、电气、给排水所用材料、元器件均有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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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温节能分部所使用的材料,均见证取样送检,检测合格,并通过拉拔实验合格及节能分部专项验收;
四、技术资料核查情况:
1、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用材料及各工序完成后的报验,均及时报验,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表齐全、填写清楚。
2、施工隐蔽资料基本齐全、完整,符合要求。
3、竣工资料齐全、完整。
五、现场监理情况:
我公司派驻该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认真履行了监理合同,包含分项工程报验、工序报验、资料的审核、旁站监理、日常巡视,并按照事前控制、事中检查,事后认证的监理工作程序严格监理。针对施工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采取口头交流,发放监理指令的方式,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该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均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检验,做到“三证”齐全,钢筋、水泥、砌筑材料、砂石等均按规定先检后用,砂浆配制严格过磅计量,严格控制水灰比。
六、沉降观测:
本工程沉降观测从20xx年11月开始观测,至今共进行5次观测。根据沉降观测报告,结论为建筑物沉降量稳定正常,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要求。
七、各分部工程质量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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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基与基础分部共6个分项 35个检验批,质量评定为合格;
2、主体分部共4个分项63个检验批,质量评定为合格。
3、节能分部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验收要求。
4、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共6个分项49个检验批,质量评定为合格;
(1) 地面子分部
室内地坪质量均符合要求,平整度、标高等均达到规范要求。
(2) 抹灰子分部
内墙面为水泥砂浆找平及墙面刮瓷粉两遍。要求线条顺直,阴阳角方正,底层无空鼓、起壳、龟裂等缺陷,垂直度、平整度等经实测,偏差均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综合以上两个子分部,该工程装饰装修分部质量评定为合格。
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共9个分项38个检验批,质量评定为合格;
(1)给水管纵横方向均弹线、吊线安装基本达到横平竖直,接头严密。管卡均匀牢固。该系统作注水打压试验,合符要求。
(2)排水管安装管件使用正确,主管顺直。管道距墙面尺寸均匀,横管坡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管卡均匀牢固。
综上所述,该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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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共10个分项54个检验批,质量评定为合格;
(1)本工程电源线均为暗敷,导线截面积符合设计要求。所有的配电箱,电源开关插座安装合符设计要求。
(2)导线间的、线对地及线对线绝缘,经测试合符设计要求。
7、屋面工程共4个分项16个检验批,质量评定为合格;
8、通风分部共4个分项16个检验批,质量评定合格。
八、结论:
本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符合要求,所有检验批合格,分部合格,故全部评定为合格。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自始至终没有发生任何违反“强标”的行为。现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该工程施工质量是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的,故兴平市司法业务用房项目质量评估为合格。
监 理 单 位: 陕西建科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2010 - 1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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