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法下乡》读书报告
《送法下乡》看的第一本有关法律的书籍。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的著作。但是,它没有用大量的晦涩难懂的专业理论或术语,不需要读者拥有深厚的法学知识。这本书他不是从人类的一般发展来理解司法制度,而是强调其根源于社会的物质生活关系,强调法律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相互支持和影响。
在第一编中,作者首先以依法收贷款案提出了“司法下乡”,同时也借此案例说明了基层,另外介绍了司法下乡的产生历史文化背景与现实意义,凸显了农村与法律规则的冲突。农村是国家权力的薄弱区,又因农村与法律之间的矛盾,使得法律不得不走迂回路线---送法下乡。下乡时一种国家权力试图在乡土社会中创立权威并使之得真正实现的战略性选择。送法下乡也成功的把国家权力与基层社会联系了起来,以一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方式把国家的权利及其影响力带到了农村。
紧接着,作者对法院中的审判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了分析。在文中,并没有提出二者存在的好与坏,而是旨在指出法院的这两种职能在实践中的混淆。“没有实现职能分工,没有以法院对于其所在的社会的基本功能或宪法职能为中心今儿实现法院的诸多功能分工而剥离。”在这点上,作者并未否定法院附有大量行政事务要处理,而是要提高法院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对二者进行职能分工。其次,作者从对调查访问中分析了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利与弊。其中也站在法官的角度,写到法官在很多地方的无可奈何,以及因此延伸出来的一些启示---我国缺少对法官的保护,缺少相应的法官制度。基层法院条件艰苦,资源紧缺,由于一些类似的现实性问题,作者要为审判委员会制度作一个强有力地然而又是温和的辩护。但是,这种辩护首先并不意味着审判委员会是一个能解决中国的司法独立的和公正的所有问题的制度,更不是唯一的制度,而仅仅是强调它在目前中国社会条件下,特别在促进基层法中的相对合理性。
在第二编中,作者以司法知识以技术展开讨论。
首先介绍了地方性的司法知识,紧接着以个案为例,分析讨论了在中国基
层司法中是如何处理事实争议与法律争议的。分析到基层法官完全是实用主义的,他们关注的是如何解决好纠纷。而法律规则是法官处理问题的正当化依据。因为我国现行的法律主要是以城市社会的交往规则为主导的全国性法律体系,这个参照标准与基层社会有矛盾。尤其是农村地区,这个与商业城市在经济、文化很多方面等完全不同的地方,因此全国性的法律与基层的现实社会就有了冲突。使得基层法官不得不在这冲突中艰难的行走,找寻二者的契合点,也就不可避免的违背了一些法律规则。正如福柯所言---法制的话语机制必须依赖一系列非常具体的非话语机制。因为全国性法律在地方很难以普适性规则适用,就不得不需要符合基层的反规则的手段才能解决。笼统的引进具有普遍性真理性的司法原则和司法知识,而对症下药。那么即使有朴实的真理,这个真理也会在特定的语境下失去其可能具有的真理性,既然中国基层社会,乡土社会中纠纷具有特定的的防腐性和多样性,还没有标准化,很多基层的纠纷需要通过许多非规则的手段才能真正的到解决,故基层司法知识有其历史因素和现实需要。我们不能书本化、教条化,不能脱离农村的现实情况去指责基层法院的不对。反之,基层法官的在规则与现实之间的平衡处理的还不错,基层法院的法官们在他们的特定的制度空间和社会空间中的积累和形成的知识和技术有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在第三编中,作者首先说到基层中的法律人,他们大多非专业化人,若有,基层也留不住法律人才。若有,基层中的的法官们及其他司法人员与上级的法院也大不相同。在这里法官们身兼数职,是作为律师的法官。也就是说基层缺少专业性法官。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作者在后文中提到,有政策性原因---复转军人进入法院,其他地方单位的调进法院。同时,法学院的学生们因货币、升迁等因素不愿进入基层法院,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当代的市场经济改革中,法学院毕业生都有追逐对于自身的发展和更为有利的的工作和机会去了。但是,令人惊讶的是,许多外行人法院人士却也能胜任法官的工作,而且做的不错。这是因为法律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任何法律,他必须得出一个在普通人看来、在当事人看来合情合理的结果。这是所有法律的合法之最终所在。这种合法性,显示在人们的心中,而初审法官更关注的是能解决具体问题,关注的是结果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关心的是这一结果与当地社区的天理人情以及与正式的法律权利结构体系相兼容的正当性。虽然外行人没有专业 3
性知识。但是,他们的丰富的社会经验有可能为他们解决案件提供有力条件,他们对人心的把我,对当地民心、民情的了解,及人生阅历更胜法学学生。而至于法律规则,经过一年多的学习是可以掌握的。所以外行人可以胜任在法院的工作。最后作者运用逻辑学和一些数据讨论了基层法官的司法素质,作者的这种研究方法和思路有利于我们发现问题,发现司法不公或腐败的原因。进而指导我们以后的司法制度的完善。
在最后一编,作者写了一些自己在进行法律社会调查的一些问题,并进行了一些讨论。重点阐述了权力资源对调查的影响力。这节内容对我来说有点晦涩难懂。助于对其它领域有什么作用,也是我无法理解的。只有在我以后有了关于研究的基础后才能理解。
苏力老师在本书中的很多观点让我受益匪浅,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固然重要。但是若只在咬文嚼字研究法律规则本身,那么我们学的法律是无用的。法律存在的大量价值,只用在社会中适用它才能发挥出来。当然,并不是要求我们抛弃知识或违反法律规则,而是能够把法律规则很好的应用到具体案件中,并且在学习知识时不能人云亦云。要给予中国的本土资源、中国国情,形成中国自己的可行、有效、善且正当、公平的法律制度,合乎地方性知识。法律并非高高在上,不能束之高阁,更不能超凡脱俗。正如文中所说,世界上的知识如果有用,他就必须是有针对性的,法律也是如此。法律确认了的社会规范,既然这个规范是社会性的,并且用在社会,那么当然要与社会融合,要与社会相适应。否则法律只能是一纸空文。
3
第二篇:读书报告格式
文章题目(论文标题,二号,黑体,居中)
组长: ;组名: ;(小四宋体)
组员: ;(小四,宋体)
摘要:内容……(“摘要:”两个字要求是黑体小四,顶格写;摘要的内容要求是楷体小四。字数要求150-250.)
关键词: ; ; ;(关键词要顶格写,有3-5个,格式要求黑体小四,词与词间用分号隔开)
正文 (要求:正文的标题是宋体小四,要加粗,顶格写;正文内容是首行空两格,字体小四,不加粗;标题之间的标号统一,汉字——如:行间距1.5倍,首行缩进2字符。
一、前言
??
二、正文
一)、
二)、
??
三、小结
)
参考文献(格式要求:黑体小四)
[1]作者,作者.文献名称[J].期刊名称,年份,卷号,起止页码.(宋体五号)
[2]??(宋体五号)
[3]??(宋体五号)
??(宋体五号)
注意:红色字体为格式要求
(附录:学术论文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
1.专著: [序号]作者.书名[M].版本(第1版不著录).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2.期刊: [序号]作者.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3.会议论文集(或汇编): [序号]作者.题名[A].编者.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4.学位论文: [序号]作者. 题名[D]. 学位授予地址:学位授予单位,年份.
5.专利: [序号]专利申请者. 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或地区):专利号, 出版日期.
6.科技报告: [序号]著者. 报告题名[R].编号,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7.标准: [序号] 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颁布日期.
8.报纸文章 : [序号] 作者. 题名[N]. 报纸名,年-月-日(版次).
9.电子文献: [序号] 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10.各种未定义类型的文献: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文章命名:班级名称+组长名字+小组名称+课题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