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算师职业调查报告
精算师是分析风险并量化其财务影响的专门职业人员。他们综合运用数学、统计学、经济学、金融学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在保险、金融及其他领域中,分析、评估不确定的现金流对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精算师作为管理队伍的重要成员,他们擅长和专注于将专业分析技能、商业经营知识和对利益相关者的理解综合起来,帮助团体理解其决策将会带来的财务影响。
其他描述:
精算师(Actuary),拉丁语意思“经营”,是一种处理金融风险的商业性职业。精算师采用数学、经济、财政和统计工具主要处理一些与保险、再保险公司相关的不确定的未知事件。另外,还与雇员保险金(医疗保险和退休金计划)、社会福利工程(社会保障和社会护理)有关。 金融领域对精算师的技能有着大量的需要,尤其是在投资、保险以及养老金领域。目前,大部分的精算师都会于财产保险公司(Non-life/General insurance)或人寿保险公司(Life insurance)工作。工作范围包括设计新品种的保险产品,计算有关产品之保费及所需的准备金,为保险公司作风险评估及制定投资方针,并定期作出检讨及跟进。其余的精算师主要在咨询公司(主要的客户是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及银行)、养老金投资公司、医疗保险公司及投资公司工作。越来越多的其他大型公司也开始雇用精算师进行风险管理工作。
精算师通常分为人身和意外两类。人身保险精算师处理与疾病、健康、自然死亡相关的人寿险、年金险、养老险、残障险和医疗险所承担的风险。意外保险精算师主要处理人和财产遭受突发意外事件的风险。在一些国家称作普通保险,在美国则称作财产/意外保险,而且意外和责任是相同概念。这些风险包括汽车险、个人住宅保险、商业财产险、职员补偿险、权利险、医疗事故险、产品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环保责任险和其他服务部门。 服务部门
精算师通常受雇于保险、再保险公司、顾问公司(专门向其他公司提供精算建议和分析)和政府部门(英国政府精算部门,美国社会保障机构)。
精算师设计和维护保险产品,报告公司的资产负债。他们必须将高深的精算理论解释给一般的大众客户听。精算师遵循一套严格的理论进行工作,这套理论是一般人无法接受的。
工作内容
其实保险精算师的工作范围十分广泛,包括:
① 保险产品的设计:通过对人们保险需求的调查,设计新的保险条款,而保险条款的设计必须兼顾人们的不同需要,具有定价的合理性、管理的可行性以及市场的竞争性;
② 保险费率的计算:根据以往的寿命统计、现行银行利率和费用率等资料,以确定保单的价格;
③ 准备金和保单现金价值的计算;
④ 调整保费率及保额:根据社会的需要及时间,调整保费率和保障程度,以增加企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⑤ 审核公司的年底财务报告
⑥ 投资方向的把握:对公司的各项投资进行评估,以确保投资的安全和收益;
⑦ 参与公司的发展计划:为公司未来的经济决策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和专业建议。
担负职责
1. 传统职责:
从人身和意外险两方面看,精算师最主要的职责是计算承担保险责任的保费和准备金。保费是保险人为了保险金给付、成本开销和利润向被保险人收取的一笔费用。准备金是为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意外而专门储备的一笔资金。保险公司,尤其是意外险公司为了收支平衡,准备金的大部分是为了抵御意外事件的发生。
意外险的精算就是对意外事件发生的概率(频率和破坏度)进行定量计算。此外,意外事件发生前的一段时间相当重要,事件发生前保险人不会给付任何保险金。人身险的精算主要分析一笔本金在将来的不同时期受到利率等影响而发生的数目变化。虽然两种分析都没有明确的处理流程,但是意外险的精算可以利用固定模型来确定频率和破坏度的随机分布,以及这些分布的参数。人身险的精算可以借用利率的变化和现金的流动来分析。精算师并不仅仅预测未知事件,通常还要计算已发生的保险金给付,以此开发新的保险产品。精算师被认为是分析金融风险的杰出专家,近来,他们开始充当投资顾问和资产管理者。
2. 非传统职责:
多数精算师都是企业总经理或者财务经理。他们运用财务知识评估、贴现未来现金流风险,分析可能的商业前景,而很多精算师也将保险定价
专长运用到其他行业里去。还有一些精算师作为专业鉴定师,在法庭审判中分析如利润下跌或者财富缩水之类的经济价值损失。
现今精算领域扩大了,包括投资建议和资金管理。进一步的,现在有一种金融风险管理领域和运用精算学进行定量分析的协议。现在,精算师也经常作为风险管理师,定量分析师以及投资专家工作。即使是传统意义上的精算师,现今也在学习使用早先金融领域使用的工具和数据。保险证券化这一行业最新的一项研究要求从事该行业的人同时具备精算和金融知识。
另一个越来越重视精算学的领域便是企业风险管理,不论该企业是否是金融公司)。举例来说,针对金融行业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以及与它相似的,针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二次协议》,要求这些行业不仅要独立的承担经营风险,还要对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资产和破产风险负责。精算技能在这一环境中的作用恰到好处,因为他们的训练中包括分析各类风险,评估由这些风险带来的潜在的,上升趋势的利益,和下跌的亏损
1.产品开发设计:精算师将负责新保险产品的设计和开发。监督条款制定、价格设计,和市场预计。比如一个寿险产品,精算师必须通过以往的人口寿命统计、现行银行利率和费用率等资料进行计算,设计出投保人的各种限制条款,最终的新保险产品设计出来后,还必须获得精算师(中国精算师)的签字。
2.投资顾问:精算师通过对公司资产的分析作出合理的理财投资建议,监督资金的流向的风险指数。对公司或大客户的投资提供分析帮助。这一部门的精算师很多都具有金融、经济等方面的背景,是复合型的精算师人才。
3.保险产品管理:精算师在产品售出后参与产品管理。分析保险计划的实施状况,以及未来可能需要的资金量。对支付给顾客的投资收入,帮助评估实施情况。
4.财务管理:精算师需要估算储备金的数量,计划今后的开支;审核财务报告,把握投资方向,确保投资的安全和收益。这和国际会计有相通之处。但精算师需要更熟悉保险市场,同时有对计划的评估能力。
第二篇:中国精算师职业
中国精算师职业:展望未来 把握现在
20xx年01月26日07:13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谢志刚 字号: 中国精算师职业,应上世纪80年代初恢复国内商业保险服务的要求而出现,伴随着改革开放和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通过学习、引进、实践、交流与合作,从无到有,不断成长,为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科学经营的技术和制度保障,有力促进了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做大做强。
事实上,由我国第一批精算工作者研制的“中国人寿(601628,股吧)保险经验生命表(CL 1990~1993)”以及《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精算标准,不仅为保险公司开发各类寿险产品提供了定价和评估依据,推动了我国寿险业近二十年来高速发展,而且,正是有了这样的精算依据,国有保险公司才得以合理评估其负债和资产价值,完成股份制改革和和实现海外成功上市。尤其作为我国第一家尝试海外上市的金融机构,中国人寿20xx年底在纽约和香港同时上市,又进而为我国更多、更重要的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随后完成股份制改造和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弥足珍贵的经验借鉴。今天,我国保险业的资产规模已经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成为金融领域和资本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对此成就,我国精算师职业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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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亿 高清:西瓜价格暴跌伤瓜农 与它们相比 三峡投资不值一提 启明联手神仙看盘打造精品讲座 另一方面,中国精算师自身也在这一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得到了壮大和发展。精算师职业已经成为我们社会中普遍认可的品牌职业,成为许多年轻人向往的就业选择。20xx年,有近8000人参加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考试点不仅设在国内的15个城市和香港,而且还设到了加拿大;不仅国内和港台有大量的精算学生,还有更多的中国留学生不断到海外学习精算。针对这一情况,笔者曾十分担心我国精算教育规模发展过快而教育质量不高,担心不少高校盲目兴办了精算专业,而学生则盲目选择学习精算。记得笔者应邀在第8界中国精算年会上作关于我国精算教育的发言时,曾做过“我国高校连续三年不招精算学生,我国精算业也不缺香火”的判断。但经过近两年的继续观察和思考,笔者现在的结论是:精算师职业的前途,完全取决于中国精算师职业自身的选择和努力。
对于精算学生来说,不在于因为你读的是“精算”专业就必定有或没有前途,也并不在于你是在国内还是海外学习精算,而在于你所接受的教育训练本身是否有比许多其他专业的教育更有竞争力。精算师资格考试只是检验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学习效率的工具而已,不是全部。但长期的实践已经证明,精算教育课程体系的设计及其资格认定标准,确实是很有竞争力的,经过这套教育和考试体系训练的学生,无论是否从事专门的精算工作,都普遍具有较高的职业发展素质。
对于精算实践工作者来说,精算师职业作为一个整体,一直在努力扩展着精算应用和服务领域,从传统的寿险精算到非寿险精算,从私人职业年金计划到社会保障领域,从负债风险到资产配置风险,从资产负债管理到全面风险管理,应用前景越来越宽广。可以相信,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服务业的相互融合,精算师可以在任何与风险评估和控制相关的岗位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关键在于,精算师需要证明,其不仅对金融和保险机构的风险构成和形成机制有良好的把握,而且对负债关联风险的量化处理方面有不可替代的技术优势。
而对于中国精算师职业团体来说,笔者非常同意一位资深咨询精算师的意见。他认为, 1
伴随着金融服务的全球化进程,中国精算师与现在的中国产业工人、包括农民工一样,具有无可比拟的“价廉、物美”优势;不仅群体庞大、工作勤奋,不仅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而且具有处理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问题的特殊优势;基于这种优势,中国的精算师服务业将会在未来建成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形成一种精算外包服务(actuarial outsources)产业,成为全球最大的精算咨询服务和人才输出市场。
目前看似庞大的中国精算学生群体,一方面可以通过优胜劣汰提高中国精算师职业的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即使多数学生将来不从事传统精算工作,也可以凭借其良好的教育训练素质,参透和融合到其他领域和专业,发挥出更好的综合优势,贡献社会。
虎年岁末,中国精算师协会正式成为了国际精算协会(IAA)的成员,标志着中国精算师已经从过去学习、引进和借鉴国外精算的发展阶段,进入到一个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共同推动精算师职业全球发展的崭新阶段,中国精算师未来的前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现在是否能够把握这次历史的机遇!
纵观精算师职业一百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是一个技术进步与制度建设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的协调发展过程。中国精算师职业必须在这两个方面齐头并进,实现科学发展。
技术上,以价值创造为目标,从中国的实际问题出发,努力将国际先进精算理论方法用于解决我国保险业的实际问题,逐渐形成出自己的特色,并推广到其他金融服务领域。比如,在借鉴欧、美等国家和地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计算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国保险业实际发展状况的合理标准,并以自己的特色支持我国商业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制定。
制度建设方面,精算师为公司创造价值,决不仅仅是为公司的大股东创造价值,必须从制度上要求精算师对客户和社会公众利益承担职业责任。背离了这一点,精算人员不过是公司所雇用的技术人员而已,称不上是一种规范的职业,成不了多大气候。对于保险业来说,精算师对社会公众的责任莫过于去发现并披露保险业务的真实成本究竟是多少,尤其是关系公众利益的保险业务,比如交强险业务的真实成本。
无论是精算技术还是制度建设,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情况都有很多类似之处,都需要交流与合作,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精算师协会理事,教育考试委员会委员。)
保监会丁鹏处长谈非寿险精算监管的发展
发布时间:2011-05-25 已经被浏览48次
4月1日下午2:30,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丁鹏处长应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的邀请,来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舜德楼302室,就“中国非寿险精算监管框架及发展研究”,进行了精彩讲解。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陈秉正教授到会主持,并充分肯定了本次讲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重要性。
本次讲座将“非寿险精算监管的基本框架”划分为六部分,分别涉及任职资格要求、准备金监管制度体系、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非寿险产品定价制度体系、其他方面的精算监 2
管、精算检查与处罚等方面。其中,准备金监管制度体系部分是本讲座突出的重点,因此,丁处长又从未决赔案的理赔管理、准备金评估管理、准备金核算管理等三方面,对准备金监管制度体系进行了更详细的阐述。
在近两个小时讲座中,丁鹏处长始终笑容可掬、言语诙谐,把看似晦涩难懂的精算监管,讲解得既专业精准、又切实生动。例如,在谈到精算岗位的作用与职业发展前景时,丁处长强调,既不能夸大作用,又不能妄自菲薄;在提到非寿险精算师资格考试时,丁处长欣喜地告诉大家,目前新考试体系已经具有国际相互认证的特点。
讲座最后,丁鹏处长现身说法,语重心长地鼓励大家投身于潜力巨大的非寿险行业和前景看好的精算实践中。他说,10年前自己从厦大会计系博士毕业时,手里攥着好多offer;后经再三考虑,最终选择了在中国保监会任职;其原因就是看中保险在中国是个朝阳行业;经过十年的发展,这个行业才刚开始蒸蒸日上,正好给大家提供了绝好的发展自我、成就自我的机会。
来自瑞士苏黎世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中国人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等业界精算部门的代表,和来自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学界保险相关专业的师生,共60多人到场聆听了本次讲座。
法国非寿险精算体系考察报告
2005-12-12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编者按:法国精算体系与英、美等国家的精算体系有所不同,其主要特点,一是精算师培养机制以学校教育为主,二是没有建立指定精算师制度。现将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供参考。
一、精算师培养机制
在法国,要成为精算师,需经过两条渠道。一是具有理、工科学院教育背景,在保险或金融界工作2年以上,由所在公司推荐,进入专门培训班接受2年左右的在职精算课程培训。二是在大学二年级结束时,考试进入精算专业,进行三年精算课程学习。从培训班或学校毕业的学生即为法国精算师协会的准会员,相当于国内的准精算师资格。目前,每年约有30人通过第一种渠道成为准精算师,约有120人通过后一种渠道成为准精算师。准精算师资格会员必须在一名精算师资格人员指导下,在法语或英语系国家从事精算工作3年以上,方能获得精算师资格。可以看出,法国精算师培养体系以学校教育为主。
在以教育为主的精算师培养体系下,通过三种手段保证精算师质量。一是控制学校数量。只有具备一定的师资力量,才能开办精算专业教育。目前法国有10所学校具有精算专业,他们都具有很强的数学和统计学师资,其中有5所学校在大规模培养学生。通过控制学校数量,保证了培训出的人员质量。二是重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就三年制教育来讲,第一、二年的老师主要是学校专职教师,课程内容侧重理论,第三年的老师主要是实务经验丰富的精算师,课程内容侧重实际应用。三是对不合格学生进行淘汰,无论是培训班还是精算专业,每一届都有部分学生不能毕业,法国通过淘汰来确保剩下的学生都是最好或最适合在精算行业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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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算师基本工作职能
法国精算师协会数据显示,20xx年底,共有2366人具有法国精算师资格,具体分布为:直接保险公司为39%,银行等金融机构21%,咨询机构17%,再保险公司9%,退休金管理机构8%,行政管理机构3%,教育机构2%,商业企业1%。
在产险、再保险公司内部,精算师主要集中于专门精算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产品定价、准备金评估和资产负债管理、利润分析、资本需求分析、再保险安排等。此外,在投资、财务以及市场等其它部门也有一些经验丰富的精算师。
实际工作中,由于精算是与财务、业务紧密结合的工作,在许多方面需互相沟通和理解,因此精算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必须注重与其它部门协调,有精算师在其他部门工作,有利于配合与沟通,有助于公司各部门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有助于形成管理上的合力。
三、精算师的法定监管职能
在英[1]、美等许多国家,指定精算师制度与精算报告制度是法定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定精算师制度是指监管机构通过立法或规章,赋予精算师法定监管职责的一种制度,目的是通过指定精算师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经验,保证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偿付能力充足,保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指定精算师的工作职责广泛,只要与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相关,都有责任参与并发表意见,主要是负债、偿付能力评估并报告监管机构,以及资产负债管理、费率厘定等。指定精算师制度赋予了指定精算师向监管机关报告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在建立指定精算师制度的国家,精算报告制度与指定精算师制度紧密相连。在不同的情况下,监管机构会要求保险公司提供不同的精算报告,这取决于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和要求。对每一份精算报告,监管机构对提供精算报告的精算师应具有什么样的资格、如何报告、报告的内容和范围一般都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指定精算师对大多数精算报告都具有签字权,但部分精算报告只能由特定的指定精算师签字,如附加在财务报告上的指定精算师评估意见报告,只能由处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核心地位的指定精算师签字。
与英、美等国家不同,法国没有建立指定精算师制度,精算师不承担独立的法定监管职责,保险公司提供给监管机关的精算报告,如责任准备金报告,不需要精算师专门签字。在建立指定精算师制度的国家,精算报告的种类较多。法国监管体系中没有指定精算师制度,因此精算报告的种类也相对较少,目前最主要的精算报告是责任准备金评估报告和偿付能力报告。
比较而言,赋予精算师法定监管职能的国家,通过监管立法或规章,更加突出了精算师在风险管理中的核心地位,赋予了精算师在公司各种重大事务上更多的发言权,精算师在公司内的地位也相对较高。比如,很多公司都任命了首席精算师,其地位通常比精算部门的负责人要高,属于公司高级管理层范畴。但在法国精算体系中,由于监管并没有赋予精算师法定职责,公司没有指定精算师,首席精算师在公司也不算专门职务,通常只是将公司从事精算工作的最高负责人或精算部门的负责人称为首席精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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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国非寿险精算的特点
非寿险精算工作的基础是数据,而数据的及时、准确收集又是建立在强大的信息系统基础之上。法国保险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比较发达,各种保险数据比较全面,一是具有多年的承保与理赔数据,二是各种数据的分类非常细致。
信息化与数据问题,既是精算问题,更体现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法国几家大的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上都体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公司都非常重视数据定量分析,为管理提供决策依据。除精算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外,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部门也非常注重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二是配套软件比较完善,从基础数据库中获取数据比较容易。公司信息部门和业务部门能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开发与基础业务或财务系统接轨的软件,能方便地将基础数据库中的数据转化为能满足各部门决策的数据形式。三是许多公司职员都能够熟练运用各种统计分析软件,如SAS数据处理系统。
五、建立中国非寿险精算体系的思考
《保险法》第121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必须聘用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精算专业人员,建立精算报告制度。在此基础上,保监会开始推动国内非寿险精算制度建设,主要包括精算师考试制度、指定精算师制度和精算报告制度。目前,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精算工作的通知》,建立了精算责任人制度;实施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建立了责任准备金精算报告制度。但与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相比,我国非寿险精算体系建设还存在五个方面的差距。一是行业总体精算意识淡薄,对精算作用认识不足;二是没有建立精算人才教育体系,精算人员数量不足;三是精算制度还不完善,尚未建立精算报告制度和指定精算师制度;四是没有建立精算师协会,监管部门承担了可由精算师协会承担的职责;五是信息化建设不完善,数据质量不高。应建设中国非寿险精算体系,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培养精算意识,促进非寿险精算技术在产险、再保险公司的广泛应用。前期,监管部门在精算责任人制度、准备金精算报告制度方面的强制要求,对非寿险精算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要真正实现非寿险精算技术在产险、再保险公司的广泛应用,必须提高行业内各级管理人员对非寿险精算技术的理解和重视,从“要我用精算”转变到“我要用精算”。但在普及精算理念时,要注意避免对精算过度炒作。
(二)大力推动非寿险精算教育,通过学校教育和考试,完善人才教育体系。首先,学校是非寿险精算教育的最好启蒙地,通过学校教育,能吸引大批人才对非寿险精算产生兴趣,投身到这个新职业中来。其次,学校教育可以克服考试弊端,从法国非寿险精算技术发展现状看,概率知识、计算机模拟和建模技术越来越重要,这些知识只有通过教育才能系统掌握。最后,通过推动学校非寿险精算专业学科建设,可以吸引教师从事非寿险精算教育和研究,有利于非寿险精算知识的普及和发展。
(三)加快建立非寿险精算报告制度,研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指定精算师制度。各国监管体系对建立精算报告制度没有太大分歧,至少都要求提供准备金评估、偿付能力精算报告,部分国家也要求保险公司精算师出具定价精算报告。但在指定精算师制度方面争议较大。指定精算师制度存在缺陷,无法克服角色利益冲突。履行法定职责时,指定精算师必须保持 5
独立和公正。但作为公司雇员,其报酬和地位等个人利益与公司挂钩,难以完全独立和公正履行职责。鉴于指定精算师制度缺陷,英国监管当局于20xx年废除了指定精算师制度,用精算功能执行人和分红精算师代替。法国监管当局并没有建立指定精算师制度,实践证明,单纯依靠精算报告制度的监管模式也是可行的。
为配合正在逐步建立的精算报告制度,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精算责任人制度,有效推动了我国非寿险精算的发展。但考虑到国外指定精算师制度实践,如何从精算责任人制度过渡到符合中国实际、可行的指定精算师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四)推动建立精算师协会,完善精算师教育体系、自律体系及职业指导体系。发达国家保险市场一般都成立了精算师协会,独立于公司、行业协会以及监管机构。精算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发展和完善精算师教育体系、自律体系和职业指导体系。监管机关主要是推动建立与精算有关的监管制度,包括指定精算师制度和精算报告制度。
目前,我国尚处于非寿险精算发展初期,监管部门承担了全部与非寿险精算有关的制度建设,如非寿险精算师资格考试体系建设和精算师资格认证考试。从长远来看,有必要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框架下,构建非寿险精算委员会,最终过渡到精算师协会。
(五)促进产险、再保险公司重视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积累。信息化不完善、数据失真严重制约了我国非寿险公司提高管理水平。由于信息系统无法及时、准确、充分地提供承保和理赔信息,公司无法及时了解自身业务状况、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和及时改进管理,也无法准确地进行产品定价和各项准备金评估。在扩大市场份额的管理理念下,极有可能导致不理性竞争,危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信息化建设和数据积累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2011中国精算师考试:中国近百年的精算史
2011-09-06 13:37 来源:互联网 在中国民族保险业时期中,对精算技术的探索可以追溯到19xx年,当年6月在上海成立了华安合群人寿保险公司。这是我国第一家全部由民族资本投资设立的人寿保险公司。该公司创始人是吕岳泉先生。
在英商保险公司的工作经历使吕岳泉先生极为重视公司内部的组织制度。他从一开始就认为:关于保险率,责任准备金,退休金等必须精确计算。必须聘用寿险计算——精算师,取得投保人信任,方可促使寿险业务健康发展。由于当时国内没有这类专门人才,吕岳泉不得不聘用外国精算师。
在当时,由于外受帝国主义的垄断、控制,内受军阀、官僚的欺压、煎熬。加上经济落后,观念陈旧,战火连绵等因素,解放前民族保险业特别是人寿保险业难以健康发展。除了规模较大的华安合群,中国人寿以外,其他公司基本上没有自己的精算师,经营十分被动。
解放前国内曾有两人获得北美精算协会准精算师(ASA)资格。第1位是陈思度。第2位是陶声又。解放后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基本上没有人寿保险业务。财险和人身意外保险也带有浓厚的“计划”色彩。因此对精算技术的适用无从谈起,何况19xx年以后国内保险业务全部停办至 19xx年。这段历史令保险前辈不堪回首。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恢复国内业务,涉外业务发展更快,逐步在香港、澳门、新加坡以及英国等地增设了一些海外机构,根据当地的保险行业管理惯例,需要公司委任精算师签署有 6
关报告。
从19xx年开始,在人保上海分公司担任副总经济师的乌通元先生兼任了人保总公司的海外机构精算师,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至少应该说他是我国保险业恢复后第一位从事精算实务工作的人。并且,他对保险精算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先见。当时明确提出要培养“新一辈精算师”的另一位重要人士是当时任人保总经理的秦道夫先生。
尽管八十年代后期保险实务业和教育界都对精算人才的培养进行了尝试,但毕竟不能在短期内造就出真正意义上的精算师,精算实务的发展规律也因此受到制约,其突出表现是:中国人寿保险业恢复后依然长期借用国外的生命表。
19xx年又引进日本全会社第三回生命表,并以此表为基础推出了个人养老金保险业务。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差异很大,随着人寿保险业务的扩展,原先用来解决燃眉之急的做法越来越显示出其局限性。
九十年代初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身险部精算处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委托,着手主持编制《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该表从19xx年4月开始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中国寿险精算实践迈向了重要一步。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八十年代中后期在美国的许多大陆留学生中有不少人改学精算,特别是那些过去学习数理统计学和其他相关学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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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个人认为,精算学本身的意义在于其对各学科的融合性。从这一层面来看,精算学是量化的保险学;是不确定的财务学;是小样本的人口学;是经济化的应用数学;是保险层面上的统计学;是特殊领域上的金融学。因此,很难隔离地判定哪些知识是精算学的研究领域、哪些不是。严格来讲,属于精算学自身所特有的或者伴随着精算学而发展起来的只有生命表理论。而事实上,该理论也只能是人口学的一个狭小的范畴。
精算学引入国内并可以作为借鉴的部分,是精算学的发展形式和其职业特征。精算学产生于保险从理论转向应用、从赌博而变为实用科学的过程之中。此间,精算作为一门专业性很强的保险厘算技术,推动了精算师这一职业的产生和发展,也推动了精算协会的形成。而精算协会的形成又直接地推动了精算学理论的发展和知识体系脉络的完善。因此,对于精算学作为一门学科的认识和学习,应当注意其职业性特征。同时本文的作者也希望能在高校开展独立设置精算学科的试验,以培养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以及保险行业发展所急需的建设性和理论性人才,部分地分散地行使国外保险行业协会的职能,并为建立我国的政府精算机构进行人才培养。
我国精算学的发展首先是从直接引进保险精算理论开始的。自19xx年南开大学首次引 7
入北美精算体系的精算学研究生教育、19xx年中央财经大学首次引入英国精算体系的精算学研究生教育、19xx年湖南大学首次将精算学引入本科生教学以来,全国许多高校和科研单位都开始了精算理论的引进和研究。然而,虽然经过了近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学术界和保险业界对于精算学的学科界定等问题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本文写作的主要目的是对国外精算理论的发展和国外精算教育考试体系的发展做一个综述,从而主要对精算学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做一个系统的历史分析,并对精算学理论的发展做一个初步的阶段划分,希望对认识精算学提供一个参考。
在分析精算学的起源时,英国精算师协会将最早的精算思想的萌芽设定在甚至是古埃及和古罗马时期。笔者认为他们主要出于这样一种考虑:精算学的产生是以一种科学的理财方式的形式出现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养老问题、医疗问题和工伤等问题开始由传统的社会选择型负担机制转变为团体的风险共担、内部消化机制。然而直到17世纪,各种形式的风险共担、内部消化机制还缺乏科学的方法论基础。这使得社会保障体系松散不前,极大地降低了社会效率,同时也降低了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富裕起来的个人有可能将自己的财富在空间和时间上进行调整和分配,但由于科学的方法论的欠缺,没有专门的社会机构和组织来承担这项工作,使得在个人福利水平降低的同时也极大降低了社会的总体福利水平。社会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有一种科学的方法论基础提供指导。 在西方,早期的贫民的生活问题通常要由有限的慈善机构(最早是一些具有宗教色彩的个人或宗教机构,如寺院)等等来解决,这种解决方式经济资源有限、区域性强,因而覆盖面窄、具有随意性。
后来出现的一种解决个人健康状况与生存状况相关的经济支付问题的方式就是参加各类的互助协会,这是一种具有保险性质的财务安排,如主要为成员提供身后丧葬费用的古希腊与古罗马的丧葬协会等。在中世纪的英格兰,人们常常可以向修道院支付一笔钱,就可以在修道院获得免费的食宿,直到生命终止。这种个人理财方式已经开始有保险产品的部分性质了。
马克思曾经说过,当一门科学引入了数学,就标志着这门学科成熟和完善了起来。精算学也不例外。当人类最基本的风险管理需要同数理知识相结合的时候,一门新的科学就产生了。由于精算学是一门综合性的新兴学科,因而,可以认为精算学是随着其他学科的发展而发展的,精算学科吸收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推动自身的学科发展。精算学理论的发展强烈地依赖于统计学的发展。概率论与人身保险的结合产生了寿险精算学,统计学与非寿险结合同样推动了非寿险精算的发展。英文中Actuary一词就被解释为“A statistician who computes insurance risks and premiums”,即精算师是从事测度保险风险与厘定保险费的统计员。精算学最早被引入我国的时候被翻译为“保险统计学”,精算师也被称为“保险统计师”。
一、早期精算理论的发展和精算学的产生
(一) 利息理论与概率论的出现
17世纪,个人风险问题开始引起社会的关注,相应的愈来愈多的数学家开始为个人风险的解决寻找数理基础。利息理论(当时主要是复利理论)解决了保险资金和养老金资金在未来的投资收益问题,为远期支出要求在当期负担的量化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随着1657年荷兰数学家Christian Huygens的一篇小论文De Ratiociniis in Ludo Aleae的发表,概率论产生了。他在这篇文章中所集中阐述的问题是:为了获得远期可能频数p的收入水平的现金收入A和可能频数q的收入水平的现金收入B,有必要支付当期的现金额(pA+qB)(/p+q),为解决不确定性因素在经济问题上的量化方面提供了方法论基础,该理论也提供了最简单的保险产品定价公式。
(二) 早期对于死亡率的研究和生命表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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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对于死亡率的关注最早是在1662年,当时的伦敦布料商John Graunt开始思考并发现了固定人群的人口死亡模式,此时,他所主要关注的是某时期人口的总的死亡数量,并没有考虑单个人的余命(Future Life)问题。他研究死亡率问题的主要动机是为社会提供瘟疫预报以及瘟疫的发展状况预报,以此来提醒人们注意是否和何时选择逃离瘟疫区。Graunt编制了自己的按死亡原因分类而不考虑死亡年龄的死亡人数的“生命表”,同时该表格还提供了每百名6岁婴儿分别存活到16岁、26岁、36岁、46岁等时的数量,但由于该结论的臆断成份过大而没有太大的使用价值。奇怪的是,Graunt应用自己的结论对于当时伦敦人口数量384,000的推测,在现在看来又是十分精确的!
(三) 精算科学的产生
事实上,有了上述理论,就可以粗略推算出固定利率下和设定的保障水平下,一个保险方案中寿险产品或养老金产品所对应的投保人所应负担的保险费水平。而第一个使这种设想成为现实的则是英国的数学和天文学家Edmond Halley,他受伦敦皇家协会(Royal Society of London)之托,分析传教士Caspar Neumann搜集的德国Breslau 地区1687---1691年的出生与死亡人数的数据,而这部分数据是按各年龄编组的,这是一大进步。应用这些数据,Halley于1693年编制了他自己的生命表,重大改进之处就在于该生命表是按各年龄而不是年龄段分组的,由于这种观点很好地模拟了现实世界,较为精确地反映了人口群体的生存状况,从而得到了整个欧洲大陆的认同。
最为关键的是:Halley应用自己的生命表对于特定年龄的投保人的年金型保险产品的负担金额进行了测算。他将自己测算的未来各年度的死亡率结合各年度的货币收入来综合考察,并注意考察了各年度货币收入的利息率的影响,也即考察了各年度预期货币收入的现值(即后来的精算现值,Actuarial Present Value, APV),将各年度的值加总就得出了该保险产品的当期货币价值。精算学也由此产生。
二、精算理论的应用和精算师、精算(师)协会的产生
(一)精算理论的应用和精算师的产生
Actuary一词最初的含义是指宗教法庭上记录各种决议和条款等事项的官员。
成立于1762年的The Equitable(伦敦公平保险社)是第一家应用精算技术来厘定保险费率的寿险公司。他所应用的是由一位伦敦数学家James Dodson在Halley的计算方法和基础之上改进了的精算技术,该技术明确地提出了应用“均衡保险费”的方法。寿险精算理论的应用直接导致了之后许多寿险公司和养老金公司的产生。也是在1762年,The Equitable首次应用“精算师”(Actuary)一词来称呼公司内负责测算费率的执行官员。其创办人 Endward?R?Mores自然也就成为了世界第一位精算师。直到1871年,英国政府才首次设立精算师这一高级职位。
表1 各国(地区)精算机构及其建立的年份
建立时间 精算师协会 所在国家或地区
1848 Institute of Actuaries 英 国
1856 Faculty of Actuaries 英 国
1889 Society of Actuaries 美 国
1890 Institut des Actuaires Fransis 法 国
1891 日本精算师协会 日 本
1895 国际精算师协会(IAA)
1907 Canadian Institute of Actuaries 加拿大
1910 The Staple Inn Actuarial Society 英国(学生协会)
1919 Institute of Actuaries of Australia 澳大利亚(1897建立,1919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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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Casualty Actuarial Society 美国(19xx年建立,19xx年更名)
1922 The Actuarial Society of Finland 芬 兰
1944 Actuarial Society of India 印 度
1948 Actuarial Society of South Africa 南 非
1967 The Actuarial Society of Hong aKong 中国香港
1969 台湾精算学会 中国台湾
1976 The Singapore Actuarial Society 新加坡
1978 Actuarial Society of Malaysia 马尼拉
(二) 精算师协会的建立对于精算师职业的发展和对于精算学理论的推动
精算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相应的精算学理论的发展离不开精算(师)协会的发展和推动。自从1848年英国的几家寿险公司联合成立精算师协会(Institute of Actuaries)以来,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自己的精算师协会或者类似于精算师协会的精算组织。正如英国精算师协会建立时所明确的目标一样,精算师协会的主要目的在于:“发展和改进寿险事务的数学理论基础,收集相关于生命期限、健康状况与金融状况的数据;增进(精算)知识的交流与传播,建立考虑货币因素和概率因素的正确的原理”。在之后的相当长的时期内,精算师协会的主要目的是发展寿险精算理论。
精算师协会的建立不仅推动了精算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精算师合法权利的维护、精算师之间的交流从而精算师职业的发展,也推动了精算学理论的发展。各精算学会都有自己的会刊和交流、宣传刊物。如英国精算师协会The Actuary和Journal of the Institute of Actuaries、The Actuary of SOA 等等。由于精算师多数所从事的是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实务工作,早期专门的理论研究就采取了精算师之间的问题探讨的形式。随着精算学教育的开展和精算师人数的增多,高校也开始有了获得精算师资格的教育者和研究者,各高校和研究机构出现了专业人士来研究精算学问题,这进一步推动了精算学理论的发展。 三、非寿险精算的发展和精算学体系的确立
(一)精算学理论向非寿险领域的扩展和非寿险精算理论的发展
非寿险精算理论的发展最早可以追溯到1851年第一卷Journal of the Institute of Actuaries的发行,在此杂志上有三篇关于火灾保险方面的文章。相对于寿险经营而言,非寿险业务具有业务分散、周期短、赔付条件以及损失发生形式和金额多变、承保利润占相当比重等特征。因此,非寿险精算理论的发展就主要依赖于统计学及其他学科理论的发展。早期的非寿险业务的消化主要地依靠数量众多的保险人和保险人的联合,如英国的劳合社(Lloyd’s)等,虽然早期一直关注于水险方面的业务,然而作为一种承保风险的签字人制度,劳合社的发展实质上可以看作是一种对于承保风险的证券化的机构。早期的风险消化也主要地依赖于非寿险市场雄厚的资金实力。这个时期非寿险精算理论的发展也主要是一种承保习惯和风险安排的经验累计。
非寿险精算理论发展的滞后而主要依靠经验经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在持续经营三百多年后,1987---19xx年劳合社发生了大规模索赔,直接危及到劳合社的生存,使得劳合社开始注意非寿险精算理论的发展。伦敦劳合社已经要求从19xx年12月31日开始,劳合社的合伙人必须有按照劳合社偿付能力准则列示的精算建议。英国精算师协会已经开始考虑单独的非寿险精算考试和教育体系。事实上,英国精算师协会在19xx年成立了发展非寿险理论的非寿险研究组织协会(General Insurance Research Organising Committee, GIRO),并于当年开始召开每年度的非寿险会议(General Insurance Convention),交流非寿险的发展和非寿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非寿险精算师的职责范围开始从准备金计提、非寿险产品定价、资本金准备、再保险安排等方面扩展到非“精算”方面的管理信息的提供等。
国际非寿险精算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突破是19xx年美国非寿险精算协会的前身非寿险精 10
算与统计学协会(Casualty Actuarial and Statistical Society of America)的成立。从协会的名称来看,非寿险精算对于统计学的依赖是十分明显的。
自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来,非寿险理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寿险精算学模型中的一个基本的特征是时间要素,强调资金使用的时间价值,而非寿险精算学中的时间特征就没那么明显了,对于风险测度和损失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的研究是其核心内容,需要更复杂的统计模型来解决现实中的问题。表2列示了被传统观点认为的非寿险精算学理论的基本板块和发展情况,也可以看出非寿险精算理论发展的过程,也是借鉴和吸收主要是统计学理论发展的过程。
(二) 精算内控系统理论的建立和精算学理论体系的确立
精算控制循环、精算控制周期(又译作精算内控系统,Actuarial Control Cycle, ACC)代表了金融企业、金融产品或金融计划的持续性管理所涉及到的典型的过程或顺序,也探讨了管理过程各环节之间的联系。事实上,该理论不仅仅是整个精算学科中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也普遍的存在和适用于一切学科。
表2 非寿险精算理论的发展情况表
理论板块 代表人物 产生和发展时间
期望效用模型 Von Neumann, Morgenstern 1944
Allais 1953
Borch 1968, 1974
Bühlmann 1970
个体风险模型 Gerber 1979
Panjer 1981
Sundt, Jewell 1981
Bowers 1986, 1997
聚合风险模型 Cramér 1930, 1955
Lundberg 1940
Bühlmann 1970
Gerber 1979
保费原理 Bühlmann 1970,1985
Gerber 1979,1983
Goovaerts 1984
奖惩体系 Bichsel 1964
Loimaranta 1972
Lemaire 1985
Frangos, Vrontos 2001
信度理论 Mowbray 1914
Whitney 1918
Bühlmann 1967,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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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线性模型 Nelder, Wedderburn 1972
Alting von Geusau 1989
Francis 1993
IBNR理论 Verbeek 1972
De Vijlder, Goovaerts 1979
Taylor 1986
Verrall 1996,200
Mack 1993
风险排序 Bühlmann 1977
Stoyan 1983
Shaked, Shanthikumar 1994
精算控制循环最早由英国精算师协会主席Jeremy Goford发展起来。最早的精算控制循环思想出现在19xx年2月Goford向精算师学生协会提交的论文“The Control Cycle: Financial Control of a Life Assurance Company”中。该论文主要是为了阐述利润测试在寿险公司中的应用,以及在寿险公司运营中的中心地位。作者应用控制循环来阐释寿险公司的精算运营过程,强调利润测试的核心作用。也为了向非精算专业人士介绍精算工作的一般过程提供一种工具。在此论文中,Goford将精算循环的本质定义为“(保险公司的)决策者在计算假设的一致性基础上对保险合同条款等合同要素的设计等的重复循环的过程”。尽管到目前为止,精算学界还有人对此理论的意义不太认可,但事实上,精算控制循环理论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精算协会教育和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精算工作者共同的努力,精算控制循环理论日渐成熟,在精算教育与精算理论发展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澳大利亚精算师协会19xx年将该理论正式引入精算学教育中,此后该理论被不断发展,先后被列入了英国精算师协会和北美精算师协会的教育和考试当中。正如19xx年曾任英国精算师工会主席的Malcolm Murray在澳大利亚精算协会会议上所说得那样:“澳洲对于世界精算教育做出的贡献,使得北美、英国及日本等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精算教育与精算考试”。
图1 J。Goford对于精算控制循环的最初阐述
图2 CAS的Bob Conger等对于精算控制理论的阐述
笔者认为,精算控制循环理论不仅仅为精算学考试和精算工作提供了一种可行的思维方式和处理手段,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精算控制循环理论全面确立了精算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使得精算学的理论体系完善起来,归纳和总结了精算理论发展至今的主要理论框架,标志着精算理论体系和精算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地位的确立。
该理论适用于寿险精算和非寿险精算等精算学的各分支学科。整个精算学理论体系就是对涉及精算控制理论的各理论体系的汇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精算控制周期构造了精算学的基本框架,但精算控制周期并不能作为理性的万能的模板来指导一切的精算工作,精算师所作的许多工作都只仅仅停留在一个或几个控制周期的阶段上,甚至有些工作与精算控制周期是相关度不高的工作。但作为一种分析精算理论的有效工具而言,精算控制周期无疑提供了一个很好地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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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澳大利亚精算协会阐述的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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