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库分析报告
按照全盟20xx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我办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年终统计工作,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从形成的年度数据库中可以看出,我旗事业单位中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全旗事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与在职人数情况
(一)全旗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全旗事业机构共303个(不含139个教学点、22个门诊部),旗直(含派驻苏木乡镇)事业机构269个,苏木乡镇事业机构34个。
按机构规格划分:局级(科级)事业机构12个;准局级(副科级)事业机构24个;股级(三级)事业机构267个(不含139个教学点、22个门诊部)。
按经费来源划分: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41个;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4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4个;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4个。
(二)全旗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
全旗事业单位共使用事业编制9304名,其中旗直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8984名;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320名。
全旗事业单位使用的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6439名(含教育专项事业编制4647名和苏木乡镇事业编制320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46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27名;企业化管理事业编制73名。
(三)全旗事业单位在职人数情况
全旗事业单位在职人数为9155人,其中旗直事业单位在职人数为8861人;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在职人数为294人。
全旗事业单位在职人数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数为6770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数为2072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数为272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数为41人。
(四)全旗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岗位分布情况
全旗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行政管理人员岗位620人,占整个在职人数的6.77%;专业技术人员岗位6758人,占整个在职人数的73.82%;后勤工作人员岗位1777人,占整个在职人数的19.41%。
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岗位分布中存在的问题
从以上数据中可以看出,我旗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岗位分布情况,从总体上看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如果从各类事业单位三类岗位人员分布结构来看,有些类别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三类岗位分布结构就达不到上级规定的控制标准,或其他两类岗位的结构比例不合理。
农牧林水事业单位是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 - 2 -
务的老型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此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岗位分布比例为:行政管理人员岗位8.3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21.66%;后勤工作人员岗位70.03%。其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所占比例只是控制标准的三分之一。
交通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房地产服务、城市公用事业单位等类别的事业单位主要是以社会事务管理为主要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行政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事业单位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50%以上。从数据库中可以看出交通事业单位中行政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为20.25%,低于控制标准29.75%;环境保护事业单位中行政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为14.71%,低于控制标准35.29%;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中行政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为41.98%,低于控制标准8.02%;房地产服务、城市公用事业单位中行政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为4.76%,低于控制标准45.24%。
物资仓储、供销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等类别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技能操作与维护、工勤服务与后勤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50%以上。从数据库中可以看出物资仓储、供销事业单位中工勤技能人员所占比例为零,行政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为76.92%,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为23.08%;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中工勤技能人员所占比例为 - 3 -
64.23%,行政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为26.83%,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为8.94%,工勤技能人员所占比例高于控制标准。但是以上两个类型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的结构比例却不合理。
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人员结构不合理等现象不仅影响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而且不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对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起不到积极作用。同时还会影响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使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分配不均衡,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人才引入制度还不完善。相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录用、人才引进机制还不完善,在录用相关工作人员时不能按照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实际需求录用工作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还未能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规律的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
(二)人员退出机制还不明确。事业单位人员退出机制不明确,在人员出口上,富余人员仍只能由事业单位自己内部消化解决,造成单位“想让走的不肯走,想要留的不能留、想要来的不能来”的局面。
(三)聘用人员管理还不规范。一些事业单位由于编制紧张,实际在编人员又不能胜任相关岗位的工作,因此聘用人 - 4 -
员有所增加,人员管理难度增大,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事关发展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难以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
(四)人员流动机制还不完善。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人员流动机制和人才交流平台,未能对系统内人员编制及在编人员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未能实现系统资源优化配置,各类人才能力还没有得到合理、高效地发挥。
(五)单位性质与职责还不匹配。在具体工作中,有些事业单位既行使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又承担公益性服务职责,还要从事经营性活动,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符合行政管理体制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向,也不利于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和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
(六)收入分配制度还不完善。机关公务员规范津补贴,实行阳光工资后,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尤其是财政体制改革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可用于自主分配、发挥激励导向的经费来源渠道越来越少。特别是对于专业技术性较强、对人才素质要求较高的事业单位,收入待遇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就难以引进和留住优秀人才,更谈不上推动事业的快速发展。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人才引入制度,建设事业单位人才高地。事业单位是高层次人才及需求聚集的地方,建议设立事业单位优 - 5 -
秀人才培养基金,用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议根据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规律的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使事业单位专业人才能够引得进、留得住。
(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率。及时出台相关统一规定,制订富余及相关人员退出、分流管理措施,整合和提升事业单位所占有的公益性公共服务的资源,使之更有效率、布局更为合理,做大做强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公共服务。在不增加编制数的前提下,整合管理和人力资源,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提高社会效益,使事业单位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服务工作上。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激发事业单位工作活力。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理顺和完善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及各类职数的核定,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规律的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制度,对特殊(重要)岗位或重点培养对象,在行业内定期交流,增强事业单位工作活力。
(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高事业单位服务质量。根据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职能和履行的职责,进一步地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强化行政性事业单位管理职能。分层次、分部门,建立旗属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质量目标责任制,按 - 6 -
管理权限进行考核,对政府和主管部门交给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任务和公益类事业单位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估考核,实行目标管理。
(五)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分配的形式要规范,分配的标准要相对统一。既不能放得太活,也不能收得太死,又要避免新的大锅饭。对有偿公益类单位,要体现社会效益的导向,不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可在统一津贴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上浮一定比例的效益工资,采取激励的分配方法;对无偿公益类事业单位,要体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实行绩效工资,对现有的各类补贴进行归并,列入绩效工资。对于有一定非税收入的事业单位,要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补贴,用于自主分配,调动单位和职工积极性;真正实现工资报酬与业绩贡献挂钩,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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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开展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
据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湘编办[2009]1号)和市编办《关于开展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怀编办函[2010]10号)精神,现就我县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库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全县各级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设立的党政(含人大、政协、检察、法院、群团和民主党派)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和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核准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均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范围。上述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均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对象。
二、信息采集内容
1、机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名称、规格、设立文号、内设机构名称、主要职责等。
2、编制信息。主要包括编制数额、领导职数。
3、实有人员信息。主要包括人员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身份、参加工作时间、进入单位途径、职务、身份证号等。
三、操作程序
(一)软件资料:各单位由主管部门在县编办编制股拷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委办局版)”及单位初始化数据。导入下发初始化数据后,主管部门再导出本系统各二级事业单位下发初始化数据(系统自动产生用户名和密码)、同时将安装程序及本通知一并下发到各二级事业单位。
(二)录入信息:各单位安装系统,导入初始化数据,录入信息,导出上报数据。此次录入信息只录入实有人员(含在职离岗待退人员)和减少人员花名册两项,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事项均不录入。同时,填报《沅陵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登记简表》(附件1)、《沅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简表》(附件2)。
(三)审核上报:各单位填报人员将上报信息与本单位及下属机构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管理手册》、《工资统发管理手册》进行核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下列资料,报县编办机构编制股审核。
(1)导出的上报数据(*.sb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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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沅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简表》、《沅陵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登记简表》的Excel电子文档及A4纸质文档(纸质文档一式两份,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上报县编办)。
审核上报时间安排见《沅陵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审核上报时间安排表》(附件3、4)。
四、工作要求
信息采集是实名制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这项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职人员,保证时间,依据实际情况,对上报信息逐一审核,如实录入,做到应录尽录,不重、不混、不漏,确保采集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并及时到县编办审核上报。数据上报原则以主管机关为单位,各单位上报时,下属单位原则由主管机关接收汇总后统一上报。今后,凡出现机构编制或人员异动的单位,必须及时到县编办机构编制股办理实名制异动登记手续。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机构编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数据信息审核上报工作的部门,将暂缓办理其机构编制事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县编办机构编制股 全承志
联系电话:0745-4266170
本通知及相关培训资料,可登录沅陵县机构编制网()或公共邮箱(yljgbz@163.com)下载。 3
附件: 1、沅陵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登记简表
2、沅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简表
3、沅陵县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审
核上报时间安排表
4、沅陵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审核上报时间安排表
沅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12月25日
主题词:机构编制 实名制 信息采集 通知
沅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股 20xx年12月25日印发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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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沅陵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登记简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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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沅陵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简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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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沅陵县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审核
上报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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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沅陵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审核
上报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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