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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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部门及职责
本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发现重要情况后都应立即向上级部门反映,以便能及时解决,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收集及处理。
2. 报告的事项
(1)原料的购进问题。
(2)生产加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成品的质量问题。
(4)产品的销售问题。
(5)顾客的投诉问题。
(6)厂区的建设问题
(7)其他任何涉及到公司的重要情况。
3. 报告的级别
针对各部门所出现的问题,不是重大性质的,发现人员应先向上级及主管进行汇报;若是重大性质的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上报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上报至公司领导进行解决。
4. 报告的程序
4.1 工作时间发生上述情况,按对口性质逐级上报,必要时,作出书面报告。遇到重大性质的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上报至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室上报至公司领导。
4.2 非工作时间,可向值班人员进行汇报,由值班人员向公司领导进 1
行汇报。
5. 报告的时限
5.1 上班时间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按规定进行上报。
5.2 非上班时间发现的非严重性质的问题可第二天进行上报。
5.3 非上班时间发现的严重性质的问题应立即向公司值班人员进行汇报,由值班人员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
6. 报告记录
各部门办公室应妥善保管好报告记录,以便以后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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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14)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一、目的
为健全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公司生产运营情况,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与食品生产相关的环节,均适用本制度。
三、内容
1.重要情况包括:所有与生产相关的过程中,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
2.具体内容包括:
? 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 原料采购情况;
? 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保管、使用情况;
? 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情况;
? 生产及化验用设备情况;
? 生产过程卫生管理情况;
? 产品出厂检验情况;
? 产品销售登记情况;
? 产品包装、存储、运输情况;
? 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
? 问题产品处理情况;
? 质量投诉处理情况;
? 档案管理情况;
? 产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
? 停产、开业情况;
? 使用新的食品原料进行生产情况。
以上各项所属职责部门,应各自查验负责,按照每一项制度所规定的标准进行操作,如发现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
四、公司制定食品安全事故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如有安全事故发生,需及时上报县级主管部门,不得隐瞒、误报;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解决问题,防止损害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