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诊断和报告执行标准
梅毒诊断标准根据WS273-2007。梅毒诊断分为一期、二期、三期、隐性和胎传梅毒。梅毒诊断原则应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等进行综合分析。
1.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包括TPPA、ELISA、快速免疫层析法等;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包括RPR、TRUST、VDRL等。
2. 梅毒血清学检测结果的临床意义:
TPPA(-), RPR/TRUST(-) 排除梅毒,(一期梅毒的早期);
TPPA(-), RPR/TRUST(+) 生物学假阳性;
TPPA(+), RPR/TRUST(-) 早期梅毒经治疗后;
TPPA(+), RPR/TRUST(+) 现症梅毒(梅毒孕妇所生的婴儿除外)。
3. 病例报告要求:
①应报告的病例:首诊病例;再次新发感染的病例;未曾报告过的病例。
②不应报告的病例:复诊病例;随访复查病例;术前、孕产妇、献血人员梅毒筛查阳性者, 不立即作为隐性梅毒诊断与报告,应做进一步确证。
第二篇:梅毒的诊断
梅毒的诊断
梅毒的诊断应十分认真仔细、因为它和许多其它疾病的表现有相似之处,表现多样,复杂且病程很长,有很长的时间处于潜伏状态,诊断时必须结合病史,体格检查及化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必要时还需进行追踪随访,家庭调查和试验治疗等辅助方法。
一、 病史:
(一) 不洁性交史:应尽量询问患者的嫖娼史或其他不洁性交史以确定传染源。如肛门有硬下疳,应询问是否有肛交史。问清楚不洁性交的时间,对于确定梅毒的潜伏期是十分必要的。
(二) 现病史:有无阴部溃烂、皮肤红斑、丘疹、湿疣史,有否发生过硬下疳、二、三期梅毒史。梅毒血清学试验检测情况。
(三) 婚姻史:有无涉外婚姻,结婚次数,配偶有无性病或可疑性病的临床表现等。
(四) 分娩史:有无先兆流产、早产、流产和死产的病史,过去有无分娩胎传梅毒儿史。
(五) 如有可疑先天性梅毒,应询问父母是否患过梅毒,及兄弟姐妹受染情况及本人有无早期和晚期梅毒的症状和体征。
(六) 如怀疑潜伏梅毒,询问传染史以及有无存在致使血清试验生物学假阳性的疾病。
(七) 治疗史:是否做过驱梅治疗,用药剂量及疗程,是否正规,有无药物过敏史等。
二、体格检查
(一) 一般检查:生长发育状况是否良好,精神状态情况;
(二) 皮肤粘膜:根据早期和晚期梅毒的皮肤损害特点仔细检查全身皮肤、粘膜、淋巴结、毛发、生殖器官、肛门、口腔等。
(三) 特殊检查:眼、骨骼系统、心脏及神经系统的深入检查或进行专科检查。
三、 实验室检查:
(一) 早期梅毒应做梅毒螺旋体暗视野显微镜检查。
(二) 梅毒血清反应素试验(如VDRL、USR或RPR试验),有必要时再做螺旋体
抗原试验(如FTA-ABS或TPHA试验)。
(三) 脑脊液检查,以除外神经梅毒,尤其无症状神经梅毒,早期梅毒即可有神经损害,二期梅毒有35%的病人脑脊液异常,因此要检查脑脊液。
(四)基因诊断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