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系统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及时发现火灾爆炸事故,规范火灾报警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火灾报警系统的选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及考核的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为蔚林化工所属各单位对火灾报警装置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火灾报警装置的监督管理,督促仪表部、各车间管好、用好火灾报警系统,并建立建全相应档案。
3.2 仪表部负责火灾报警系统的维护保养。
3.3 各车间负责火灾报警系统的使用、检查。动力车间做好火灾报警的监控和信息报告工作。
3.4 调度室做好火灾报警的组织处理工作,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 管理内容
4.1 应用火灾报警装置监视生产现场,是及时发现爆炸、着火事故,预防事故扩大,使爆炸、着火事故及时发现并得到控制而不至发生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纳入制度管理。
4.2 加强火灾报警装置的使用和管理,使报警装置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100%.
4.3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装置及贮运系统有发生爆炸、火灾可能的,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遵循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原则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工程主管部门应按“三同时”原则向安全环保部、项目所在部门进行交底,交底资料应包括火灾报警装置的各项技术性能、操作说明、注意事项及供货方相关资料。
4.4 火灾报警装置设置的地点、数量、方式应按照有关文件和生产经验及装置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配备。
4.4 选择火灾报警装置应具备的条件
4.4.1 取得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颁发的计量器具许可证。
4.4.2 功能、结构、性能和计量应符合国家法令的要求。
4.4.3 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4.4 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
4.4.5 受其它气体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4.5 火灾报警装置安装场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4.5.1 可能泄露的可燃性气体的密度(比重)、扩散速度。
4.5.2 室外安装应考虑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4.6 报警器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管理。
4.7 火灾报警装置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安全环保部,负责宏观管理,督促仪表部、各车间(包括动力车间)管好、用好火灾报警装置,应建立包括火灾报警装置分布、停用、报废等相关的设备管理档案。
4.6 仪表部负责火灾报警装置的维护保养,并每季度对厂所有火灾报警装置进行一次火灾报警试验;应建立维护记录。
4.7 动力车间负责火灾报警控制装置的使用,并进行记录。
4.8 各车间每月对辖区的火灾报警装置检查一次,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对损坏的器材由仪表部维修、更换。
4.9 火灾报警装置按运行设备对待,应定期检查,若人为损坏,则按《消防法》相关条款追究其责任。若因检查不及时、不认真而造成火灾报警装置不完好,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考核。
4.10 火灾报警装置应指定专人管理,在非事故状态下,其他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启动火灾报警装置。随意启动火灾报警装置,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5 火灾报警系统的处置流程
5.1 当车间发生火情时,车间当班人员立即按下手动报警器,并及时进行处置,必要时报告车间值班领导和调度室。
5.2 当消防控制室发现火灾控制箱出现声光报警时,及时通过对讲机或电话告知调度,同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当调度接到报警信息时,及时通知报警所在车间查看现场确认火情。
5.3 如果现场没有火情,出现误报警,调度应通知仪表部对相关设施进行维
修、校正,消除报警信息。
5.4 如果确认现场发生火情,调度根据现场火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分三个级别,三级预案由所在车间进行处置;二级预案启动应立即成立公司指挥部,并通知相关职能小组,及时进行处置;一级预案启动应及时通知濮阳县安监局和户部寨精细化工园区,同时公司指挥部及公司各职能小组应先期进行处置。
6产生记录
6.1 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和维护台帐
7 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篇:火灾报警系统维护规程
火灾报警系统维护规程
一、 规程目标:
保证火灾报警系统正常稳定运行,创造良好的工作秩序,使维
护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工作质量。
二、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EI系统火灾报警设备。
三、 作业计划:(巡检周期)
火灾报警系统每两周巡检一次,按月作业计划进行。
四、 工作内容:(巡检任务)
1.清扫主机。
2.检查火灾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3.故障报警功能、消音功能、复位功能、及打印功能检查。
4.检查电源系统是否正常。
五、 操作程序:(巡检程序)
巡检前要穿戴好劳保用品,并向调度值班人员说明巡检地点及内容。
进行例行维护检查设备前,须和现场值班人员联系,得到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同时向值班人员了解系统运行状况,有无发生报警,结果如何,并察看现场值班人员填写的运行记录。
1.
2. 清扫主机时,要细心谨慎,避免触电。 检查火灾报警系统是否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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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查看火灾报警器的液晶面板显示状态,如果显示屏上显示“运
行正常”,则系统正常运行。
(2)自检功能检查:
①按下控制面板上的自检键。
②自检指示灯亮。对控制器面板上所有指示灯、液晶、直接输出按键、扬声器进行自检。自检开始后,液晶先全亮,再全灭。然后,液晶屏显示软件版本、配置信息。
③系统自检结束后,自检灯灭,系统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④如按键后过程如上,则自检功能正常;同时表明系统正常运行。
3. 故障报警功能、消音功能、复位功能、及打印功能检查:
①按下某一个手动报警器按钮,按钮旁的声光报警器应以声光报警,主机同时以声、光信号发出故障警报,液晶显示屏上显示故障发生的部位、时间、故障总数以及故障部件的地址、类型等信息。同时打印机工作,打印出故障信息。
②按下消音键,消音指示灯亮,消除声响。
③用专用的钥匙把先前所按下的手动报警按钮复位。
④按下主机面板上的“复位”键,对控制器进行复位。“复位”键为软复位,当软复位无效时,可断电后重新开机。
⑤复位完成后液晶显示界面中显示“运行正常”字样。
⑥通过以上检测,如能正常运行,则故障报警功能、消音功能、复位功能、及打印功能都正常。
4. 电源自动转换功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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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火灾报警系统正常运行时,主电(交流电)应正常工作。面板上“主电工作”指示灯亮。打开机箱可以看到两个按钮,标明了“主电”、“备电”。关闭主电按钮后,系统自动报警,“主电故障”指示灯亮,液晶显示界面中的“运行正常”变为“主电故障”。同时“备电工作”指示灯亮。
② 打开主电按钮,关闭备电按钮,系统自动报警,“备电故障”指示灯亮。液晶显示界面中的“运行正常”变为“备电故障”。 ③测试完毕主备电都正常时,把主备电开关都置于“开”的位置。 ④按以上步骤测试,如系统能运行,则主备电正常。 5.
6. 填好巡检记录表,并请操作人员签字。(见附表) 打印机换纸方法及注意事项:
①打开柜门,取出纸轴,装好新纸后放入固定槽中。
②按下打印机前面板SEL键,使对应的指示灯熄灭,再按下LF键,使打印机走纸。
③将新纸端头裁成三角状,插入打印机头的进纸槽中。
④当纸走出适当长度后,按 LF键使打印机停止走纸,再按SEL键,使指示灯亮,即可正常打印。
⑤当打印字迹太淡或字迹不清时,应更换色带盒。
⑥严禁拽拉打印纸,否则会将色带拉出而不能正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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