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实务操作培训学习讲义
一、认识反洗钱以及反洗钱的必要性
1. 反洗钱的定义:
反洗钱(Anti-Money-Laundering ),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简单的来说,反洗钱就是指为预防、监控和打击洗钱活动而采取的相关措施和行为,其实质就是反非法金融、反被违法犯罪活动所利用。
2. 国际反洗钱的形势:
国际反洗钱的发展历程从刚开始的单国管理变成区域合作、国际战略,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些国家之间的政治工具。
各国逐步修改完善反洗钱相关立法,完善监管合作框架。反洗钱义务主体逐渐多元化,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逐步纳入反洗钱义务主体。反洗钱的跨国性要求反洗钱必须进行国际合作。
3. 我国反洗钱义务主体的发展:
20xx年,银行业金融机构首先开始反洗钱工作;
20xx年,保险证券业金融机构纳入反洗钱监管机构;
20xx年,反洗钱工作扩展到财务信托业金融机构;
20xx年,反洗钱工作将进一步扩展到特定非金融行业。
4. 我国新刑法第191条对“洗钱”的定义: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的所得及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洗钱罪:
(1) 提供资金账户的;
(2) 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 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 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 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5. 中国洗钱犯罪的特征:
(1) 熟练使用网上银行和现金业务。目前我国金融服务日益便利,各种金
融产品层出不穷,这些都可能被洗钱分子用作洗钱的工具。
(2) 通过各种投资进行洗钱。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边洗钱边赚钱”。
今年我国各种投资领域比较热,投资产品也很多,房产、股票、基金、保险、古董等都出现了较好的行情,这也吸引了洗钱分子。
(3) 跨境洗钱。这是国际反洗钱打击重点,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将境内非法
所得地下钱庄转移到境外。
(4) 通过亲属洗钱。这是一种比较隐蔽的洗钱手法。
6. 洗钱的危害:
(1) 对政治的危害:洗钱滋生腐败;损害政府声誉;影响政府的国际地位。
(2) 对经济的危害:破坏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加剧经济短期内波动,埋下
金融危机隐患;扭曲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影响正常企业生存与发展;影响守法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3) 对社会的危害:助长上游犯罪行为,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社会公平原
则;威胁国家安全。
二、 金融机反洗钱工作职责。
1. 反洗钱职能部门介绍:
(1)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
作进行监督管理。
(2)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知道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制定本行业的反洗钱工作指引。
2.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职责:
(1) 预防洗钱行为发生:金融领域是洗钱活动的依法、高危领域,金融机构需树
立预防被利用洗钱的意识。
(2) 监控收集金融情报:金融机构通过履行反洗钱义务监测并报告资金流动,帮
助发现并控制犯罪资金。
3. 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和重点:
建立内控制度,客户识别及风险分类管理,大额和可以交易报告,交易记录保存,保密义务,持续的反洗钱培训及宣传,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及监督,完整的合规制度保障。反洗钱要求:预防为主,打击为辅/识别,记录,报告/遵循规则、掌握技能、提供保障。
三、 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
反洗钱内部控制就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反洗钱制度、程序和方法,对相关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1.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对于证券业来说,客户身份识别有两个基本的注意事项,一是业务关系建立时的注意事项,二是业务关系续存时注意事项。
(1) 业务关系建立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
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
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
印件或者影印件。要做到“核实”,而不是“核对”。
(2) 业务关系存续时:
? 业务、行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并在实
际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按风险等级定期审核,对风
险等级定期审核,对风险等级较高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应严于对风
险等级较低客户或者账户的审核。对本金融机构风险等级最好的客
户或者账户,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核。
? 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对于高风险客户或者高风险账户持有人,金融
机构应当了解其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信
息,加强对其金融交易活动的监测分析。 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
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经过了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内更新且
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终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 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
责人的。客户的交易行为出现异常的。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
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
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客户有洗钱、
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金融机构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掌握的信息
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
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2.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1)可以交易报告的时间是在可疑交易发生以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报告
的方式,向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向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报告,如果报告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金融机构应该在接到补正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正。
(2)可疑交易的识别标准----证券、期货、基金业
? 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的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
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 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转划到他人账户的,且没
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 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在频繁的发生大额资金收付。 ? 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的突然启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 ? 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 开户后短期内有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
? 客户长期不进行或者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
付。
? 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
且资金量巨大。
? 客户频繁的以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或者大致相同的
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量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
? 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 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
? 客户要求变更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3. 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
对于客户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客户所填单据都留底保存,确保档案的完整和真实。对于客户仍未签署第三方存管和已签署第三方存管但缺少证券联的帐户所有者,通知他们前去银行和柜台进行第三方存管的签署工作。而对于股东帐户和资金帐户姓名及身份证不一致的,由柜台及客服联系客户本人前来办理身份资料的确认变更手续,确保不存在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
4.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制度。
按照客户特点或者账户属性,综合考虑地域、业务、行业、客户身份背景等因素,对客户账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客户账户分类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禁止类账户、可疑类账户、关注类账户、正常类账户。
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建立相应的账户监管措施进行账户监管,一旦发现符合可疑交易情形的,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报送。
? 对于正常类客户,应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常规性审核和
复核。
? 对于关注类客户,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了解客户身份背景(如账户实际控制人、实际受益人等情况)、资金来源、资金用途、交易性质、交易目的、经济状况或经营状况以及客户交易信息、客户是否具有分数或级别进行调整的情形。如发现异常情形,
应比照公司关于可疑交易报告流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和可疑交易报送。
? 对于可疑类账户,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审核,审核内容应比照关注
类客户进行;同时,营业部应指定专门人员对该类账户交易进行日常监测分析。如发现异常情形,应比照公司关于可疑交易报告流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和可疑交易报送。
? 对于禁止类账户,一般情况下应禁止与该客户发生业务关系或应中止与
客户的业务关系;特殊情形须经过公司反洗钱领导小组批准方可与其建立或恢复业务关系。
5. 反洗钱协助调查制度。
反洗钱调查就是人民银行依法向有关的金融机构核实和查证特定可疑交易活动的行政行为。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反洗钱协助调查制度,明确反洗钱协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反洗钱协查的工作流程、协查账户的监控与冻结措施、保密规定、反洗钱协查资料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6. 反洗钱保密制度。
反洗钱工作具有涉秘性,因此金融机构及其中作人员在反洗钱工作过程当中应当自觉履行反洗钱保密义务。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保密,非依法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可疑交易、配合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给予保密,非依法规定,不得向客户和其他人员提供,
金融机构反洗钱保密制度应该明确反洗钱保密工作的组织管理、反洗钱保密文件和资料的保管、反洗钱泄密事件的处理以及反洗钱保密责任制等相关要求。
6. 反洗钱业务操作规程。
金融机构的业务操作部门应当按照反洗钱规定,在各自的业务范围里面,将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报告、反洗钱协查等
要求融入到具体业务流程中,并督促落实到位。
金融机构反洗钱业务操作规程,应当明确涉及的具体业务品种、对应的反洗钱措施、应该遵守的反洗钱要求等方面内容。
2013-06-01
第二篇:反洗钱培训心得
反洗钱培训心得
通过此次反洗钱的培训,让我受益颇多,使我懂得洗钱对社会秩序和金融体系产生的严重危害。身为建行柜员的我,深知反洗钱的重要性。要认真学好反洗钱的理论知识,更应该履行反洗钱的工作职责。 洗钱活动不仅帮助违法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而且助长新犯罪的滋生,扭曲正常的社会经济和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公平竞争,腐蚀公众道德,影响国家声誉。
身为柜员,在开户和交易等服务时,严格核查客户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进行联网审核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有效。由他人代办业务的,同时核查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以上身份证明核查正确后才可以登记办理。如有正常理由怀疑账户的支付交易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将其作为可疑交易按规定报告上级。在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作为客户更应该保护自己,远离洗钱犯罪活动。为了防止他人盗用你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到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时,需要配合完成以下工作:出示你的身份证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你的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保护好个人的身份证件,个人信息的泄露可能会给你带来不小的后果。例如,他人借用你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等。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 1
户、银行卡、存折、密码等;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办理收付款,更不要替他人提现。
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鉴于洗钱犯罪的危害性,反洗钱工作刻不容缓, 且意义重大。作为金融机构,更应该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在控制洗钱中的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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