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时间:2024.5.13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我校调研小组于5月19日开始针对韩店镇城中村改造情况作了初步的调查了解,期间我们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但也看到了一些问题。现将其作简单总结汇报。

一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情况

韩店镇的城中村改造集中在县城所在地韩店村以及紧邻的两个村庄即黎岭、经坊。自去年县里对城中村改造工作作出安排至今,三个村在地域村情、总体思路、具体方法、改造进度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黎岭村:自去年底以来,黎岭村已针对新村改造作了两次表决,一次支部大会表决89%通过,一次入户表决85%以上同意,之后外请专家讲课,5向百姓宣传改造的目的意义,还出去太原清徐、晋城等地参观学习,现在已有一基本成型的草规出来:已择好一地先建回迁房,待村民搬出后再对旧村进行改造,而且改造工作都由村集体统一组织规划。对村民的补偿初步设想户均200平米,40平米左右的商铺。据村支书介绍这样的设想是完全有能力兑现的,而且所有环节都围绕稳妥二字操作,程序正在进行中。

经坊村:占地2平方公里,人口3000余,与韩店村最大的不同在于地处县城边缘,村民大多以务农为生。这次城中村改造,经坊村有一个大致想法:借县城黎都西路东延占地的机会(政府行为,已拆民宅40-50户,一撞高层村民住宅楼已在建设中),村里再进一步运作,在此栋住宅楼旁再加盖几栋回迁楼,之后对旧村进行统一规划改造。村支书陈书记也曾流露:只要政府给政策,并改造后的利益原原本本给百姓,而且让百姓不但上楼了,还要有出路(谋生),村集体自己搞改造也是大有积极性的。当然这些都还在酝酿阶段。

韩店村是县城所在地,人口5000余人,村民大部分集中居住在县城中心地带,百分之80的村民完全失去了土地,靠作小买卖、出租房屋、自办小企业小作坊等自谋生路,由于其人口众多、土地较少、又是县城所在地、外来人员多带来很多复杂问题等原因,所以韩店村采取了顺应潮流、让利百姓、先易后难、先远后近、自主改造先行先試的原则方法,把全村分为三个改造片,计划进行自主改造先期试验性操作。而且处于村子边缘地段的潜家窑(村西南口)和后窑(村西)的部分村民在经得村委会同意并履行一些简单手续后已经开始动作。两处建筑地的改造背景和方式大体相同。

综合这样的情况,我们就针对性地选择了韩店村潜家窑一地作了专门走访。据这一带住房改造的负责人介绍:潜家窑建筑地所有6户居民已分别向城建局、村委会递交了住房自主联合改造申请规划书。而县里镇里在村庄改造方面尚没有具体政策框框限制,潜家窑一带又地处边缘地带,不会对整村的长远整体规划造成太大影响、面积不大涉及住户不多、居民改造热情较高且不存在邻里纠纷。村委也本着先行先试、不影响大局的原则原则同意、允许改建。在这样的总体情况下,潜家窑处6户居民联合起来,拆掉原有住宅,连同原来的公共通道,加之西边的建筑公司租用的土地,在这基础上开始新建5个单元的7层住宅楼。住宅楼占地大约2亩,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可安排70余户居住,原来的6户居民每户补偿220平米,外加5万元,其余按每平方1480元的价格出售。当说到居民的水电暖等基础设施问题时,该负责人说:供水没问题,排水也还可以,目前就是冬季供暖没有着落。

二 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瓶颈”问题

土地问题事关规划、拆迁和安置补偿等问题,涉及村民的根本利益,是各地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公认的“瓶颈”问题。目前来看,即将改造的三个村子中,只有黎岭一家找到了建回迁房的落脚地,操作起来相对比较好一点外,其它两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难题。经坊村想与政府修路占地搭便车,且一切工作正在摸索,而韩店村地处县城中心,人口密度 1

大,外来人口多,情况复杂,由于可用地极少因此给城中村改造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出现了村民自主开发的先例。于是又带来了另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宅基地所有权归属问题,占用集体土地问题,住房改造后土地收益分配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制约城中村改造的“瓶颈”。

2、规划问题

我县目前还没有一个全面的“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尚未出台具体的“城中村”改造方案。而且 “城中村”类型复杂,特点不一,“一村一策”在具体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也很多。所以三村三个样子的改造规划,往往容易与县区的整体及长远规划控制要点产生矛盾,这样就会造成大量时间、人力和资金的浪费,甚至有其他的问题出现也极有可能。再者,据城建局张文武局长介绍:我国的规划法规定,规划工作只针对国有土地的主权者,在建的村民宅基地要求给于规划没有法律依据。这就使我县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处于两难境地。

3、居民新居的公共设施配套问题

这其实可以说是规划问题的次生。由于在建的村民不具备规划主体的资格,在没有统一规划之内的住宅,其公共设施如水暖电等就不在其负责范围。这样的情况是否会产生更多的社会问题可想而知。

4、统筹协调问题

在调研时我们发现,村社普遍反映“城中村”改造涉及部门较多,但却没有一个明确的、强有力的机构或部门来指导村社进行改造,遇到问题不知向何处请示汇报,办事无门。同时,村社在“摸索”中开展改造工作,感到难度极大。一些“城中村”改造试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有关职能部门也难以协调解决。如前文所述,潜家窑一地的住房改造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在改造初期就很棘手,同时也是我们有关部门应该关注的大问题。

5、村民权利与公平问题

按照我国法律,公民应享有同等的权利。而韩店村潜家窑之地的改造工作虽然不是擅自行为,同时也是村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非典型范例,也在有限范围内履行了一些简单的手续,但是很不完备经不起推敲。而且在占用公共通道及租用土地方面,怕也会伤及韩店村村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村民的权利。出现这样的先例,也可能产生不良的社会效应,到那时侯恐怕想刹车也来不及了。

6、被改造地片村民的出路问题(就业问题)

据了解,韩店村80%的村民已完全失去了土地,村支书介绍说,就帐面上的1000亩土地,由于近几年的被占也只有500亩,所以1/3的村民依靠自办家庭作坊、出租门面、开办小型企业等方式自谋生路。这些村民在村子改造后的生计问题就会成为韩店村甚至全县的一个较大的社会问题。更何况,在尚未全面开展工作的今天,这些个与村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生存问题已经显现出来。我们在走访部分村民对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看法时,有的村民已明确表示:改造工作只有在满足他的谋生需求(如门市、就业、经济补偿等)的前题下,他才会签同意改造的协议,否则他宁愿按部就班地过现在的“旧”生活。

三 对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突出问题的几点思考

“城中村”改造是挖掘我县发展潜力、造福于民的必由之路,是我县“四个发展”的应有之义,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一环。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必须立足长远,尊重和保障村民的利益,在政策上给与支持和倾斜,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改造的积极性。现将有关意见和建议简单归纳如下:

1、 政府应及早谋划、提前介入,发挥好统筹、协调、指导作用。(规划)

2、 作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到工作,以利于工作顺利展开。(土地法规)

3、 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在法律范围内大开绿灯,全县一盘棋。(补偿)

4、 针对以上的瓶颈问题要给与专门研究并拿出确实可行的办法或意见。广州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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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加快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烈山区1


烈山区加快旧城和城中村改造

调研报告

一、我区“旧城、城中村改造”基本情况

(一)改造范围:

改造范围东至龙脊山,西至新濉河,南至南外环,北至人民东路。涉及烈山区二镇一办(烈山镇、宋疃镇、杨庄办),19个行政村,118个自然村,总改造户数约26846户,98609人。

(二)改造对象:

(一)主城区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市政公用设施不完善、布局不完整、环境较差、房屋结构简陋的,或经鉴定为危房的,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用地的住区;

(二)已经转户,但仍然保留农村聚居形态,使用国有或集体土地的,并以低层住宅为主的住区;

(三)保留农村体制,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自然村落。

(三)改造情况:

我区目前建城区面积约12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工人村片区,青龙山片区,马场片区,烈山镇片区,蔡里街片区以及零星分布的村民集中区。城中村房屋多建于上世纪80年代,建筑样式多为旧式砖木结构庭院式住宅,建筑密度大,房屋等级差,设施陈旧,缺乏合理规划,无序建设,建筑物间距、房屋采光、通风、安全、消防都没有充分考虑到,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而且每户占地面积过大,房屋使用率低下,造成了土地这种稀缺资源的极大浪费,村庄之间过于散乱,距离较远,不便于城市基础设施的 1

投放。只在工矿区、集镇,建设有多层住宅、商住楼,大部分沿街商业仍为二层砖混结构,规划设计水平和开发层次较低,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道路不畅,严重影响了烈山区城市整体形象。

近年来,烈山区不断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目前正在建设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有:①杨庄村旧房改造项目,一期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经开工建设。②烈山村烈山花园一期5万平方米,建筑主体16栋,现已建设完成10栋,3栋16层小高层建筑已开工建设。③吴山口明珠花园一期2.68万平方米,目前主体已经完工,二期5万平方米工程,前期勘探、规划设计方案、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做施工前准备工作。④洪庄农民公寓项目,一期、二期8.2万平方米,已建成交付使用;三期4.7万平方米,主体已完工,四期项目正在筹备中。⑤华家湖新村一期3万平方米,已经施工完毕,二期建2.78万平方米,正在施工建设。⑥新南村占地41亩的200套过渡安置房已基本建成。

20xx年即将开工的建设项目有:①凤凰新村一期安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②新安花园一期安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③丰山花园安置项目,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一期4万平方米年内主体封顶。

二、我区“旧城、城中村改造”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淮北城市东进南扩战略的实施,烈山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120平方公里,将逐步成为城市建设的主战场,沱河东路、烈山景观大道、长山南路、新东外路、五宋路、烈青路等一大批城市主干道相继建成通车,烈山区路网也真正意义上融入了淮北市城市交通圈,烈山发展的春天已经到来;政策的扶持,资金的带动,城市基础设施的陆续投放,烈山没有理由不加快崛起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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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其根本目的是促进城区经济繁荣,改变城区面貌,最终推动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就是如何去规划建设好一个新城区、改造好一个老城区,以及对我区城市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与思考,如何充分利用好城市最稀缺的土地资源,盘活土地资源,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不断的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扩大我们的城市建成区面积,使城市空间不断拓展,使人民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享受到无差别的城市生活,幸福指数得到提升。

三、我区“旧城、城中村改造”方法与途径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实施城中村改造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优化城市公共资源、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城中村改造工作,明确工作所要达成的目标,提高干群思想认识,凝心聚力,理清工作思路,增强任务的紧迫感。

(二)多方筹措资金,多渠道建设开发城中村。在推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启动资金,每一个项目的开展都离不开政府资金的投入和支撑,如何筹措到项目资金关系到项目改造的成败。我们要不断创新城中村开发建设模式,可以采取统一开发、局部开发、联合开发、招商开发,村集体自行开发相结合,积极探索一切有利于项目启动、开展的新方法、新模式。

1、首先解决资金问题。是否可以将我区已收储净地,先期进行招拍挂,土地出让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烈山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启动。

2、在城中村开发过程中,广大居民很难找到零时搬迁房,加快周转房建设,解决居民搬迁临时安置问题,能最大效力的拆迁进度。

3、鼓励村居实行自主开发建设。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政府统一进行规划设计的指导与审批,充分调动村居干部群众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 3

主动性,将村居为零散的建设用地集中整合,置换出建设用地。政府将土地收益,按比例返还给村居,用于后序开发建设的需要和社会保障。

4、充分发挥市场融资的主渠道作用,调动开发商参与建设改造的积极性,通过招商引资确定投资主体,充分利用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到旧城改造建设。

5、紧抓国家、省、市加快城中村改造、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难得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三)改造项目,规划先行。政府统一进行“城中村”改造规划编制,每一个改造项目规划都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片区特点和烈山区总体规划近期、远期建设目标,制定与烈山区总体发展规划衔接、配套的“城中村”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所有立项开发项目,由烈山区政府组织房产开发企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编制要充分听取村(居)民意见,实行一村一案,规划成果经区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每一个规划方案都要在功能定位、空间结构布局上深挖内涵,体现为提升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形象所特有的价值,以及对周围建筑所产生的积极影响,突显其存在的意义。

四、旧城、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及建议解决的对策。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战线长,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大,改造内容多,资金需求大,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问题。

土地的利用问题。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土地是一个突出问题,因为所涉及到的城中村改造基本上都是集体用地,在实施改造过程中,解决土地性质问题首当其冲。因此在土地问题上是否可以通过村改居的方式,将 4

集体用地上升为城市建设用地用于旧城改造和城中村建设。或参照香港街开发,采取安置用地和开发用地捆绑出让。

资金的良性循环问题。旧城改造,城中村建设需投入大量的资金投入,为此,建设政府应将土地先期收储,土地收益直按进入拆迁专项资金,形成上一个项目为下一个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净地出让后取得的土地出让资金进入专项资金库,从而形成资金的良性循环。

村(居)实行自主开发建设的问题。在城中村改造建设局大部分村民积极支持,要求自主开发建设,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土地利用及办理相关手续中存在诸多问题。建设在建立完善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报批,进行土地置换来解决土地性质改变和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

招商引资的问题。多方筹集资金,积极调动开发商参与旧城改造和城中村建设是一项重要举措,如何吸引开发商来投资开发是一个重要问题。因此,政府出资进行规划设计,将规划方案、容积率等做好,吸引外商积极参与开发竞争。

拆迁安置问题。在实施过程中,拆迁安置是个大问题,涉及到村名的生活和社会的安定,为此,建设政府积极引导,制定合理的安置补偿及标准,组织有关部门负责拆迁安置,政府应先期利用土地出让资金进行安置房和安置用周转房的建设,让被拆迁村民有一个安定的生活居住环境。

五、“旧城、城中村改造”建议实施步骤

1、先期调查摸底。

对各城中村改造地块的范围、四至、土地权属、开发范围,建筑状况、人口、拆迁量等情况进行全面备案,提高摸底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达到实际可操作性水平,请专业测算公司进行开发成本测算,作为制定改造方案的依据,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每一个改造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建立烈山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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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时序、有计划的进行项目改造。

整个烈山区改造项目,根据总体规划,按空间布局,开发时序上建议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步骤实施。

(一)近期主要考虑到东部新城及老城区建设开发的紧迫性,空间位置上的优越性。建议先对新南、新北、烈山、土型、马场、土楼、蔡里、吴山口、洪庄、西陆庄及二郎庙等10个行政村、49个自然村,共11279户,39795人进行改造;根据以往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村庄占地面积8496.3亩,总建筑面积2143429.5平方米(其中主房面积1339553平方米,偏方面积803876.5平方米)。规划后村庄占地面积2658.7亩,可节约用地5837.6亩,可开发建筑面积5442978平方米。

老城区重点是确立以烈山工人村片区为核心,对其周围的烈山村、吴山口、杜庙、二郎庙、西陆庄、洪庄以及南湖片区加以改造,重点打造洪庄农民公寓、烈山花园、明珠花园等一批高质量精品社区,推进南湖世纪广场、香港街等重大商贸、房地产项目,不断提升老城区商业氛围,城市综合服务配套能力、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城市功能,待时机成熟对工人村核心片区进行升级改造。

东部新城区将采用就地安置、异地安置等形式,对区域内的所有城中村居民进行集中安置,重点打造新安花园、凤凰新村、蔡里街改造、华家湖新村等为代表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置换出建设用地用于东部新城区开发建设。

(二)中期项目:涉及到黄桥、费寨、雷山、和村、宋疃5个行政村,40个自然村,6553户计23074人。根据调查摸底,目前村庄占地面积4454.5亩,总建筑面积932067平方米(其中主房面积599400平方米,偏方面积332067平方米),规划调整后村庄占地面积1253.8亩,可节约用地3100.7亩,规划后可开发建筑面积289109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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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余下青谷、蒋疃等村庄进入远期城中村改造。

3、舆论引导、案例推广。

大力宣传其他地区实施城中村改造的新典型、新方法、新模式,宣传普及我区的改造政策及实施城中村改造后的成功案例。选择一两处改造项目作为示范区,积累成功经验后,再全面推广,产生辐射带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感受到改造后为他们生活所带来的改变,产生对改造的向往,消除改造的畏惧。将拆迁过程中涌现出支持拆迁工作、舍小家为大家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通过媒体加以表彰、报道。

六、我区“旧城、城中村改造”实施所要达成的目标。

1.扩大烈山区建成区面积、城市化率,绿化覆盖绿。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社区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就业服务等各项功能配套到位,推进人口向建成区集中。

2.逐步将“城中村”改造区域内拆迁完成的土地,倒排计划,进行改造建设。保质保量的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对部分建成项目,完善基础设施、综合服务配套,“城中村”改造区域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城市功能明显增强。

3.“城中村”改造区域内村(居)民得到妥善安置,社会和谐稳定、居住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就业率提高,社会保障落实,人均住房面积、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享受到城市化所带来的便捷,最终实现居民集中区向现代城市社区转变。

4.完善城市各级交通路网建设,加大水、电、气、通讯、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配套设施投放力度,建设功能完善、配套齐全的现代居民集中区,享受到无差别的城市生活。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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