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区环境保护大检查自查情况
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稳定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我区生态、环境安全,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5]10号)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大同市深化环境保护大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城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在20xx年1月至10月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城区监管10家企业,分别是: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梅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达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荣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荣鑫达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润巧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金龙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型煤厂、大同煤矿集团大同煤炭运销城区平旺发煤站、大同市城区块煤发运站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古店发煤站。 目前,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梅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达子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荣鑫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同市荣鑫达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处于停产状态;大同市润巧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设备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已破产。
大同市金龙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大同市南郊区大塘路(大同市第二奶牛场旁),该单位发运站安装了挡风抑尘墙;搅拌站使用8个封闭式搅拌罐,原料运输皮带为半封闭式;该单位搅拌站建有一个车辆清洁池,用于清洁运输车辆轮胎。该单位于2007 1
年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大同市环保局予以批复,文号为:同环函[2007]435号;20xx年12月9日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大同市城区块煤发运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大同市南郊区马站村109国道以北,为煤炭发运站,该单位发运站安装抑尘墙约50米,站台已安装完成喷淋设施,安装喷头20个,整个喷淋带约500米。该单位于20xx年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大同市环保局予以批复,文号为:同环监字[2002]32号;同年该单位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号为:同环函字[2002]60号。
大同市型煤厂位于大同市南郊区平旺村村北约500米处,为煤炭发运站,该单位发运站台已建成挡风抑尘墙约300米,该单位发运站台已安装完成喷淋设施,安装喷头10个。20xx年该单位对储煤场作了环评(《大同市富力达煤炭销售有限公司30万吨/年储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大同市古店发煤站位于大同市南郊区古店镇,为煤炭发运站,该单位发运站台东侧已建成约700米的风抑尘墙,发运站台已安装完成喷淋设施,安装有10个喷头,另安装了2个移动喷头。该单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大同煤矿集团大同煤炭运销城区平旺发煤站位于大同市南郊区平旺村村北,为煤炭发运站,该单位发运站台北侧已建成约200米的挡风抑尘墙;发运站台北侧已安装完成喷淋设施,安装喷头10个。该单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截至目前为止,并未发现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xx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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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1
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海安第一轮填报)
(一)企业基本信息
填报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填报日期:
(二)建设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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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水排放情况
注:排放去向填写接入XX污水处理厂处理或直接排放XX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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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废气排放情况
注:排放浓度、排放标准按环评标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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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危险废物产生、贮存与处置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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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安 县
1 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申报表 单 位 名 称: 所 属 区 镇: 法 定 代表人: 填 报 人: 填 报 日 期: 海安县环境保护局 20xx年3月印制
企业上报须知
一、此表为海安县环境保护大检查第一轮企业自查申报表。纸质版一式3份(一份企业自留备查,一份上报区镇,一份上报县环保局备案),电子版亦分别报区镇及县环保局。
二、企业在上报区镇、环保局报表的同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代表身份证;
4、建设项目立项,环保审批、试生产、验收的批复文件;
5、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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