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下的自杀
——《自杀论》读书笔记
林昆西(版权所有)
涂尔干首先要对 “自杀”定义。既然要把社会作为物来考察,那么以其亚定理只应取一组预先根据一些共同的外在特征而定义的现象作为研究的对象,并把符合这个定义的全部现象收在同一研究之中。所以该定义也是参照以上标准,从科学研究的角度确定了何为“自杀”。
起始,先考察我们先验认为的影响自杀的两要素:心理素质及自然环境。 不能混淆自杀与精神错乱两个概念。经研究发现许多自愿自杀并不属于精神错乱这个范畴;对于处于精神错乱与正常之间的群体,该群体于社会中缺少心理和道德的稳定。然而从男女性比例、不同宗教的教徒、不同年龄以及相关数据表格等客观方面及事实证明了神经衰弱与自杀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有犹太教徒的反相关例证可证明;自杀变化与心理变态成反比,自杀不是心理变态的后果;并根据自杀与酗酒的法国地图、德意志的数据等证实酗酒与自杀并无关联;从德国与西班牙等例证明了宗族、遗传与自杀并没有直接关系,而是所受文明之熏陶。自杀有其感染力,举例为家族的自杀方式一致及十五残废军人的例子说明感染是自杀的重要原因。由于自杀方式因为年龄而异表明自杀绝非取决于生理心理状态。可见心理素质与作为社会现象的自杀无直接关联。
明确上述观点再确定自杀与自然元素有无关联。第一,对于气候而言,用维度作为参照考察,事后通过纵向对比发现其气候与自杀并无关联。第二,对于季节性气温,自杀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发生在秋季,通过列数字证明人们更愿意在美好的季节弃世。第三,那对于过度热量导致人自杀的理论,但是随即否认了因为寒冷的季节同样会导致类似的自杀。之后通过举欧洲国家之数据证明热流寒流等不会造成骤然性的自杀。第四,将白昼长度作为因素,通过数据发现白天最容易自杀,以其繁忙且社会关系紧张。从以上结论通过排除法可以看出并不是自然因素直接作用于自杀。
效仿不能作为自杀的原因,因为其对于本无自杀倾向的人根本不会产生影响,不同与疾病的传播。也就是说其效仿的群体是有限的。
既然不能用个人心理器官因素与自然环境来解释,那么通过排除法确定了自
杀原因社会原因。该原因应该是表象背后的真实原因。在利己主义的自杀中,在同一民族内,从新教徒之于天主教徒自杀较多。解释如下:新教对于教条(谴责自杀)之遵守不易受监督、思考自由较大、思想易不一致,生活上个人判断留有较大余地;新教徒对于教育的热爱更为强烈,可以表明为共同爱好的动摇;而且新教宗教社会的整体化低因为神职人员相比之下极少。相比之下天主教各方面整合程度较高。可以发现,社会的整体化的高低是影响自杀率高低的重要原因。并得出结论,宗教之所以使人避免自杀因为她能增强社会之整体化,使其牢固而预防自杀。从家庭和政治社会两角度依然能证明。婚姻使自杀的危险大约减少一半,有子女的家庭其父母自杀率会较低,家庭密度会降低自杀危险,因为家庭的庞大可以增加个体与社会的联系,增强社会整体化。在政治上也是如此,政治社会一体化的程度越高自杀人数越少。可以说,集体的力量是最能遏制自杀的障碍之一。
还有种情形为与社会过度融合也会导致自杀,为利他主义的自杀。这种情形往往是个体有“自杀的义务”。我和本书不谋而合想到了军队。军队普通士兵的自杀增加系数与婚姻、家庭、酗酒以及厌恶情绪无关,而与其职业的特殊性有关,包括整体性很强,强调绝对服从。而且军人自杀系数越大,平民越不倾向于自杀。其原因在于,如果一个地方传统主义过重,平民不倾向于自杀而军队夸大传统主义,会导致军队自杀率增加。反过来同理。此情形时自杀是一种义务与光荣。
还有反常的自杀,即是一些特定社会事件所引发的,如股票暴跌、经济危机等。缘由是无论使人贫困还是富裕,该危机都打乱了集体秩序,使个人活动失常并由此受到伤害。而且丧偶、失序的婚姻会导致该反常的自杀。
经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了不同类型的自杀所产生的不同的社会背景。在每一个群体中,自杀的倾向却明显地保持多年不变。在社会层面自杀率有稳定性,那么推动自杀的力量是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社会不单单是个体的总和,而且产生其社会之精神影响社会。所以从社会方面的考察来解释自杀有其必要和智慧。
第二篇:《自杀论》的读书报告
《自杀论》读书报告
——吳永和
最近在读一本社会学读物——迪尔凯姆的《自杀论》,该书通过对自杀的分析揭示了自杀现象的社会原因和本质,进而将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作了阐述和梳理。它将社会学理论和实证研究紧密结合,从而使发端于孔德的实证主义社会学研究在迪尔凯姆这里得到了成果体现。
我之所以选择读这本书有两个原因,首先我是学社会工作专业的,要了解社会学及其研究对象,就得去看相关书籍,《自杀论》就是我们学习西方社会学必须得看的一本书。其次,看当今中国,据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资料显示,自杀在中国已成为位列第五的死亡原因,仅次于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和意外死亡,自杀现象越演越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就要去找出这个问题根源并遏制它,《自杀论》这本书就为我们提供了探究自杀因素的总体理论。 要了解一本书的主题思想和揭示的现象或道理,就要去了解书的作者及其思想观点。迪尔凯姆(又译涂尔干,1858~1917),法国社会学家,社会学的学科奠基人之一。1887~19xx年,他在波尔多大学教书,
并在那里创建了法国第一个教育学和社会学系。1891年,被任命为法国第一位社会学教授。1896年,创建了法国《社会学年刊》。迪尔凯姆继承了孔德的实证主义思想,并结合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实证主义精神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社会现象的本质的特殊看法,即认为社会现象是待发现的客观事物,包括信仰体系、社会习俗和社会制度等现象都是外在于个人的客观的社会事实;二是关于获得这些知识的手段的独特观点,即认为应该通过超然的、价值中立的科学观察方法来获得。迪尔凯姆认为收集实证材料的过程,就如同自然科学家所进行的化学或者物理实验研究一般。主要著作有《社会分工论》、(1893)、《社会学方法的准则》(1895)、《自杀论》(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社会主义》(1958)、《社会学教程—风俗法律的物质作用》(1950发表)。
本书从三编来论述自杀这一现象。前两编主要说明自杀的原因,第三编主要论述自杀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他认为自杀的原因分为非社会因素以及社会因素。自杀是一种个人行为,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关于自杀现象的实质,迪尔凯姆大致认为是人性当中固有的个体性与社会性之间产生失衡的结果,简单地说就是当个体同社会团体或整个社会之间的联系发生
障碍或产生离异时,便会发生自杀。《自杀论》以近三分之一的篇幅讨论了非社会因素对于自杀的影响,迪尔凯姆得出的结论是自杀跟种族、遗传因素、个人素质、心理状态、精神病、自然条件、气候变化等非社会因素并无重大关系或者说关系不大。另以一半的篇幅讨论社会因素对自杀的重要影响,得出的结论是社会环境对自杀有着密切的关系,包括经济危机、政治危机、社会动荡、改朝换代、工作变迁、生活变化等社会因素,并以为某种程度上自杀是社会的产物、为社会事实所决定。非社会因素包括:心理变态、正常的心理状态、种族、遗传以及其他自然因素;社会原因一般有:利己主义、利他主义等原因。在本书中他还把自杀进行了分类。
现在我将作具体介绍:
精神错乱造成了自杀现象,是一种个人的疾病。本书第一章还将这一类自杀分为躁狂性自杀、冲动性自杀和不由自主的自杀、忧郁性自杀、强迫性自杀等四大类。他以翔实的材料作为支撑,详细介绍了各种因心理变态产生的自杀现象。其中就包括男性与女性自杀、欧洲各国的自杀现象与精神错乱的关系等。
我们知道,心理变态可以导致自杀,而正常的心理状态也一样可以导致自杀。首先,作者用假设的方
式把我们置身于问题中,随后便开始阐述种族的概念,当中对欧洲自杀现象与种族的关系作了较为详细的表述。说完了种族,又开始新的问题————遗传因素的影响。大凡世界各异,也有个案的发生,在本书中,作者也列举了一个个案,以此证明遗传对自杀现象影响。
考察社会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会有千差万别。作者没有精力也没有必要把全部的因素列举到书上,因此,本书中的有一些方面并没有涉及。这可以说是一个缺憾,我认为最大的缺憾就是——没有把中国的自杀现象作明确的解析。
在接下来的两章中,说到了自然因素,即气候和季节性气温。
一开始,他对欧洲不同纬度的自杀情况作了对比,随后又对意大利北、中、南部的自杀情况作了比较。事实证明了自杀与气候有着莫大的关系。接下来,他有列举大量事实,证明了自杀与季节的关系。
自杀还与另外一个心理因素有密切关系,那就是仿效。我们知道广告效应,而自杀也会有“广告效应”。一些人也会仿效别人的自杀。我认为作为现代人的我们不难理解,在此,我就不再啰嗦。
说到了心理因素、自然因素,接下来就应该说说
社会因素了。
第二编共分为六章,实际上可以分为5章。因为
第二章、第三章都是论述利己主义与自杀现象的关系的。接下来的时间,就让我们一起来解读本编内容。
第一章是确定社会原因和社会类型的方法,主要让我们了解如何界定社会原因及社会类型。
接下来的两章内容就是论述利己主义与自杀现象的关系。第二章主要从宗教信仰两个方面来阐述的。西方国家一般都有宗教信仰,这恰恰是作者的切入点。从这个方面来论述,不失为一种创新。我们知道,宗教给人们留下的总是美好的印象,我们希望宗教给我们带了好运,是人们的一种心灵寄托。其实不然,宗教信仰与自杀也有密切的联系。用事实说话,在本章中用了几幅图表证明了宗教与自杀有着不可磨灭的联系,甚至可以说,宗教直接推动了自杀。
除了宗教信仰,还有就是家庭和政治社会的影响了。人们每一时刻都会与这两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前面的利己主义在这里也就很好理解了。自私,是人们本性。中国有句古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虽然,这与当代社会主义提倡的不相一致,但事实也就是事实,不得不承认这一现象的存在。这句话在欧洲也同样适用。家庭和政治中表现出来的自私就更为明
显了,大家也应该很了解了,我在这里就不赘了。
本书店特点之一就是有趣。我们常常听说自私自利,很少听说有为别人着想的,更不用说有利他主义的出现。其实,利他主义也是社会主义应该提倡的,但提倡了那么多年,还是很少有人能做到。而在本书中,作者却把利他主义也和自杀现象连上了关系。这是怎么回事,请接着往下看。
看似荒诞,其实不然,看看中国共 产 党人在革命时期,我们就不难理解。物极必反,太多的利他也会导致自杀,这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太多的利己和过分的利他也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在本书中还有反常的自杀,我认为自杀本身就违反了自然发展的规律,所以没有必要在单独列出来了。
在第六章中,用了大量文字将不同类型的自杀以系统的方式在此呈现在我们面前,目的就是让我们能清晰地了解自杀的各种形式,以帮助读者能准确界定自杀的类型以及分析其自杀原因。
第三编也就是本书的最后一编,这一编主要是总结性文字在这里也就不再一一介绍。因为前面已经说过了。
事实上虽然说自杀是一种严重的现象,而选择自
杀的人终究只是极少数,这些人可能存在的是各种各样的个人问题。迪尔凯姆在书中也为防止和消除自杀提出了一些设想,比如对自杀者实施惩罚,不给他的尸体下葬等以儆效尤;比如对悲观主义者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精神状态恢复正常;比如改进教育,培养人们的坚强性格;比如发挥家庭的亲情作用;比如最主要的是说恢复行会,建立职业组织,使个人命运与集体组织联系起来。除了第一条很不合理之外,后面几条都是比较积极的措施。正如迪尔凯姆所说:“集体的感情之所以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是因为使每个人的意识体验到这种感情的力量在所有的人当中互相引起反应。因此,这种感情所达到的强度取决于共同感受到这种感情的个人意识的数量。”因此主要的方式就是增加人际交往,积累更多的亲情友谊,使之不太感到孤独和空虚,也就可以维持生的乐趣,如斯宾诺莎所说的使一个人“较少想到死”。
读完《自杀论》这本书,它带给我莫大的感触,它不仅让我见识了社会学这门学问的高深和社会学家的伟大,还让我对生命又多了一分敬畏。对于自杀本质原因,我个人认为是人性中的一种精神状态,叫作“空虚”,而导致这种状态的本质是:闲暇。社会愈是进步,文明愈是发展,留给人的闲暇也就愈多,
脑子也就愈复杂,于是无聊、寂寞、孤独和恐惧也愈见出现,自杀也成为一种愈渐严重的现象,在现实中经常有很多细微的因素就可以导致一个人自杀。
那些想自杀或已经自杀的人不曾想过,他们不仅是不尊重自己的生命,还不尊重父母赋予自己生命的权力,为什么不遵循生老病死规则,而要自己去终结呢?既然你都有勇气忽视你身边爱你关心你的人而选择死亡,为什么不留下来和他们一起开开心心过完自己该过的生活啊?他们是在浪费自己宝贵的生命啊!涂尔干和他的《自杀论》给我们认清自我周围的世界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激烈的竞争、麻木的生活,只有树立正确向上的社会价值观才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
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当灰心沮丧时,不要用极端的方法去解决,应换一个角度去想,没有想不通的。因为这个社会是美好的,放开你的视野,放开你的心,好好享受生活吧!
B1o社工班:吴永和 201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