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
说明:此表前三项由学生填写后交指导老师签写意见,否则不得开题。
第二篇:关于印发《上海金融学院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金院发?2008?106号
关于印发《上海金融学院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
选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各部门:
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此项工作对展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特制订《上海金融学院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金融学院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试行)
上海金融学院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主题词:毕业论文 本科 通知
上海金融学院校长办公室 20xx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48份) —1—
附件:
上海金融学院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
(试行)
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是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此项工作对展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范围
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经院(系)初评推荐均可参加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第二条 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评选组织及程序
(一)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每年评选一次,具体组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二)各院(系)于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部结束后,组织院(系)内专家进行初评,按当年本科毕业生总数5%的比例,向教务处报送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材料。
(三)学校按学科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院(系)推荐参评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
(四)评选出的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将汇编成《上海金融学院本科生优秀论文(设计)集》,每届毕业生一册。
第四条 评选提交材料
推荐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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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三)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
第五条 其他
(一)凡评选为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学校颁发“上海金融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证书,同时赠送《上海金融学院本科生优秀论文(设计)集》一本;对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鼓励。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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