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怀孕能不能被公司辞退?
女员工怀孕能不能被公司辞退?家有律师网为大家进行案例解说:
“兢兢业业工作五年多,现在怀孕了,单位就绝情地把我辞退。 ”元旦假期,本该沉浸在幸福中的准妈妈李丽因此深感郁闷。
20xx年7月,李丽硕士毕业后应聘到某大型商场从事文秘工作。几年来,面对繁杂的办公室事务,李丽不仅从不抱怨且总是尽最大努力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其大部分周末是在加班中度过。 20xx年春天,李丽结婚了。担心影响工作,她没有立即要孩子。 20xx年7月,意外怀孕的她考虑到年龄等因素,决定将孩子生下来。
令李丽没想到的是,20xx年元旦前夕,商场领导找她谈话时称,虽然她与商场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年多才到期,可她现在因为怀孕已不能胜任工作,因此商场作出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对于这一突如其来的决定,李丽无法接受。她多次向商场领导表示,自己已怀孕五个多月,出去肯定不好找工作,因此恳求商场给她调换岗位,而不要与她解除合同。但商场领导坚持认为,李丽现在既然不能胜任工作,商场就有权解除合同。
那么,商场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是否合法?若不合法,李丽能否要求商场继续履行合同?
家有律师网说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然而,该法第四十二条同时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知,对于孕期的女职工,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合同。因此,商场以此解除合同显然违法。 另据相关法律规定,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至恢复之日的工资损失。但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标准支付赔偿金。
对于本案中的情况,家有律师网建议本案中女员工李丽要求与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这样她不仅可获得商场赔偿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至恢复之日的工资损失,还可在恢复劳动关系后享受法律规定的待遇,比如90天的产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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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怀孕女员工案例
小霞与北京某化工销售集团公司于20xx年3月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的一周里,小霞接受了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岗位培训,随后通过了相关考试,并在员工手册上予以签字确认。
20xx年11月,小霞发现自己已怀孕三个月,因时常感觉不适,在一个月内连续请病假超过10日(该病假均得到部门领导同意),由于请假天数过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手册第八章第三条:“病假超过10日的,公司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对小霞做出了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决定,小霞收到调岗通知书后不接受调岗,并在与领导沟通未果的情况下,一气之下又连续请假10天(仅口头请假无任何书面手续)。
20xx年2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又根据员工手册第十二章第九条:“员工无故旷工3天,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经济补偿”,对小霞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无经济补偿的决定。小霞收到决定书后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决定,恢复劳动合同关系,并按正常工作时的工资计发其休假工资。
问题:
1、公司是否有权根据情况对小霞进行岗位调整?理由是什么?
2、对于小霞不接受调岗连续10天不上班,公司是否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理由是什么?
3、小霞在仲裁申请中提及的“按正常工作时的工资计发其休假工资”之要求是否成立,理由是什么?
1、从公司与小霞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看,双方关于“员工无故旷工3天,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经济补偿”的约定,与劳动法不合,应予以纠正。但员工手册中“有权根据情况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规定,不违反《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并且小霞已签字,是合法的。
2、小霞在无任何书面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离开岗位10天,是否“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是本案的焦点。关于员工行为是否“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完全由用人单位的自主用工权决定,但《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案中用人单位对小霞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正确的。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小霞无理由要求公司在病假期间按正常工作时的工资计发其休假工资。
专家提醒:
首先,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要求支付赔偿金、产假工资、哺乳期工资等!
但是,用人单位可以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里应注意解除通知的送达流程及相关证据的收集。以旷工为例,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
1、单位以书面形式将通知员工上班的文件直接送达员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若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
达日期。如果员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公司可公告送达,如通过新闻媒介通知。在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2、在送达后,企业可按规章制度对旷工的员工做解除劳动合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