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5@p动态管理制度
一、增值税专用#5@p动态管理的重要意义
增值税专用#5@p管理工作是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重要
组成部分之一,
加强专用
#5@p的动态管理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
为此,
市局专门召开过#5@p动态管理的
专题会议,
目的就是加强增值税专用#5@p使用数量的动态管理,
切实做到#5@p数
量既保证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需要,又堵塞了虚开#5@p
的征管漏洞。
二、目前该项工作存在的问题
1
、#5@p月领购限量核定偏高现象普遍。
2
、#5@p长期不验旧,结存数量高。
3
、
企业长期不经营,依然有结存#5@p。
4
、三、加强专用#5@p动态管理工作办法
增值税专用#5@p动态管理工作要形成常态化,发挥长
效机制。
1
、专用#5@p月领购限量要与企业实际经营、税负挂钩,
结合行业特点、行
业平均税负,
加强跟踪管理,
灵活控制专用#5@p月领购限量,
在满足企业生产经
营需要的同时,做到及时“有增有减”
。
2
、进行#5@p月领购限量监控,对发现的企业实际使用
#5@p量小于月领购限
量
50%
的企业及时自行调整。
。
3
、此项工作将列入工作绩效考核,每月进行考核并通
报各所完成效果。
四、加强专用#5@p动态管理后续工作措施
1
、针对#5@p长期不验旧、结存数量高的企业,要做好
核查工作,对已开具
未验旧的#5@p要认真核实并及时验旧,
对于长期未开具的空白#5@p,
要及时进行
缴销,尽量降低纳税人利用长期闲置的空白#5@p进行
虚开的风险。
2
、由于针对空白#5@p,要认真核实,及时清理,降低
征管风险。
3
、对于已经不再经营或者经营规模萎缩的企业,要及
时调整专用#5@p月领
购限量,对于空白#5@p要及时清理,堵塞征管漏洞。
4
、对于商贸企业、新开业户要加强日常管理,根据企
业业务需要以及业务
特点,及时调整专用#5@p月领购限量,以满足纳税人
业务需要为前提,不搞“一
刀切”灵活调整,不能“只增不减”
。并通过日常征管工作,梳理需重点监控的
行业,不断拓展加强#5@p动态管理工作范围
人保财险孝感分公司“营改增”调研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人保财险孝感市分公司作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下辖县市级经营机构14家,建有35个乡镇三农保险营销服务部、120个乡镇三农保险办公室和2900多个三农保险服务网点,经营机构和营销服务网点遍布孝感市城乡。公司内设13个管理部门,拥有干部员工367名,营销人员1000多名,以及专兼职三农营销服务人员3000名。
公司开通95518全国统一服务专线,配备40多台统一标志的查勘定损车辆以及80多名专业查勘定损人员,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出险报案、预约投保及客户投诉,高密度的服务网点可随时随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保险服务。
二、 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开办的业务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保证保险等人民币或外币保险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各类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其再保险的服务与咨询业务;代理保险机构办理有关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国家保险监督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0xx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41306万元,其中企财险1461万元 ,家财险606万元,工程险111万元,责任险2382万元,商业车险17810万元,货运险336万元,农业险5890万元,意外险1703万元,健康险4597万元,交强险6410万元。
三、营业税缴纳情况
根据现行的政策,出口货运险、农业保险,部分健康险等险种营业税免税,20xx年全年共计缴纳营业税1514万元。
四、财务核算情况
我公司属于上级公司授权经营的企业非法人单位,独立核算,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模式,保费收入直接进省公司收入账户,所有支出由省公司统一支付。收入为保费收
入,成本构成:赔付成本、费用。目前使用的是湖北省保险业统一网络#5@p(两联),定期向地税局申请领购,及时在税务局核销作废#5@p。
人保财险孝感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第二篇:营改增论文
江西财经大学期末考试
课程名称: 货物与劳务税理论与实务 任课老师: 陈荣 专 业: 税务硕士 姓 名: 谭梦玲 学 号: 81220694
学 院: 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xx年6月
营改增对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的影响
一、基本情况
不同的行业领域在税改过程中会遇到不同的问题,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由于其特殊性,税改的道路更为崎岖。从总体上看,税改后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整体税负有一定的下降,但下降幅度并不如预期地那么明显。
目前虽然出台了一些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相关税务处理的文件,但由于是新兴行业,很多财税方面的问题依旧不是非常明确,较多企业是根据自身对政策的理解进行相关财务处理,这容易产生操作不当等问题。
二、调研情况分析
通过对近百家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深入调研,并对已收到的调研报告进行分析比对后发现,除部分未进行营改增试点的企业,在短期内营改增对企业还是有一定的减税效果。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属现代服务业,因此,从名义税率看,绝大多数企业的税负由缴纳5%的营业税变成了缴纳6%的增值税,整体税负增加1%,但可抵扣进项税;有一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由缴纳5%的营业税变为缴纳3%的增值税,整体税负减少2%,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从企业总体成本分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涉及设备改造、置换、施工等问题,会有较多购进固定资产等行为,有较大一部分进项税可在最终纳税时进行抵扣,从而减少企业成本。但由于该行业企业中有较大部分同时从事节能咨询、能源审计、节能方案设计等自主人工成本占比较高的业务,而这部分又无法抵扣,以至降低了税改的减税效果,甚至有些企业预计其中长期成本将有所增加。
三、总体评价与效应分析
截止到20xx年,我国营业税与增值税已并存近20年。两种税制同时存在,增加了征管的难度,同时营业税自身存在着重复征收、税负不公等问题。而从国际上看,增值税是一个得到广泛认同的税种,进行营改增也更符合国际化的趋势。
从微观上看,营改增对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1)营改增能提高企业会计核算能力。目前合同能源管理行业中小企业占大多数,企业为了生存较普遍采取混业经营。由于此次税改规定混业经营在不能分别明细核算各类业务的前提下税率从高,这便要求企业健全自身会计制度,在合理范围内增加会计人员配备,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并进行合理的
税务筹划。
(2)营改增将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节能服务公司的供应链。由于在税改后可进行税额抵扣,企业更倾向于选择一般纳税人或正在进行税改的企业进行合作,这些企业的品质相较市场平均水平要高,有利优化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
(3)营改增能促进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专业化分工。节能服务公司更注重节能改造环节的资源整合,剥离优势不明显的业务链,注重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尤其对那些财务制度健全、产业链完整、固定资产投资多、有形原材料消费高的企业,适用税率及抵扣范围对其产生的影响更为直接和明显。
(4)营改增能改善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链,促进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前期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因此很多企业限于资金问题往往无法扩大经营规模,即便寻求到好项目,因苦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而告吹,有的甚至倒闭歇业。
四、对策与建议
(1)统筹分析税改对合同能源管理企业链的影响,避免降低税改减税效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间跨度普遍较长,因此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会分阶段与上游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此次营改增试点出台后,由于税改使行业上游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以至协议的价格也有所提高,使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成本费用提高。而下游企业往往考虑自身利益而不愿提高合同价款,从而导致节能服务公司的利润减少。
(2)避免营改增与合同能源管理优惠政策间的矛盾。根据相关规定,节能服务公司须向下游企业开具服务类#5@p时才可享受合同能源管理优惠政策。但在营改增后,有些下游企业要求节能服务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5@p,产生了新的矛盾。
(3)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法规,并对原有的财税优惠政策出台具体操作办法。现在虽有一些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税务处理的文件,但有些问题仍不明确,企业往往根据自身对政策的理解进行相关财务处理,这就容易产生操作不当等问题。
(4)在一定范围内简化税务操作流程,为节能服务公司打开税务优惠在流程上的方便之门。营改增后很多企业需改变原有会计核算模式,并重新购买相应票据,需花费较长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