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的调研报告
11月中旬,县政协组织开展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研活动。调研中,调研人员分组到环峰、林头、运漕、仙踪、陶厂、清溪6个镇,听取各镇、部分企业及社区有关情况介绍及建议;召开调研情况汇报会,听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经委等部门及3个调研小组的情况汇报,进行座谈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情况
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起步于19xx年开展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9xx年—20xx年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20xx年以来开展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基金会聘用专职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在编人员、个体工商户业主和雇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老农保”的参保对象主要为村干部、乡镇企业管理人员、农村新婚夫妇及退伍军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城镇规划区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被依法征用后,现人均土地不足0.3亩(以户为单位),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截止20xx年10月底,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49个,参保人员31580人,其中在职人员22844人,离退休及遗属8736人,实际缴费18000人;领取养老保险金8026人,享受遗
属抚恤金710人,享受生活补贴25人。20xx年1—10月份,征收养老保险费7057万元,发放养老保险金9099万元,累计结余1.55亿元。全县“老农保”参保人员9639人,19xx年—19xx年征收养老保险费420万元,领取养老保险金550人,年发放养老金17万元。全县被征地农民参保人员12450人,征收养老保险金812万元,其中个人出资263万元,领取养老保险金3050人,20xx年11月以来累计发放养老保险金573万元,今年1—9月份发放266万元。
二、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尚未建立,养老保险的保障面窄。我县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尚未开展,按照现行养老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职工,以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居民,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象农村居民仅限于被征地农民,城镇居民仅限于法定退休年龄以下的城镇职工,目前,全县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城镇职工、被征地农民以及“老农保”人员不足5万人。
2、按照现行政策法规应当参保的参保对象认识上有偏差,参保意识有待加强。养老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相当一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法规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认为参保增加了企业成本,降低了企业的竞争力,不愿为职工参保缴费,甚至以合同约定的方式逃避责任。一些企业职工的参保意识、维权意识不强,不少年轻职工及流动性大的农民工,认为参保还要个人缴
费,不如拿现金踏实,即使企业给予投保,也不愿参加,甚至希望企业能将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费作为现金发给自己。截止20xx年10月,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包括45个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70个有非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在内,只有249个,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参保对象仅限于技术骨干及管理人员,而截止20xx年9月,全县仅私营企业即达1029户,绝大多数应保企业、应保职工没有参保。
3、已经参保的参保对象养老保险费难以及时足额到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看,一方面,养老保险费征缴难度加大、收入减少。一是部分企业改制后出现倒闭、破产,存量资产不多,欠费严重。据20xx年省审计组审计,全县各类企业欠费多达8400万元。二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近两年国家出台了扶持困难企业的社保政策,经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养老保险费可以缓缴。三是原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在新企业就业后,不按企业职工身份缴费,仍以个体身份续保,人均每年少征1000多元。另一方面,近年来,享受养老保险金对象逐年增加,养老保险金逐年提高,养老保险基金刚性支出越来越大。20xx年,全县新增退休人员469人,养老金人均月调高120元,两项合计增加支出1779万元。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每月收支倒挂近200万元。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情况看,《含山县镇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虽明确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来源由统筹基金【政府出资
和村(组)集体出资】及个人账户基金两部分组成,而实际情况是,政府和村(组)在征地中没有收益,政府和村(组)集体出资均无法到位。同时,绝大多数被征地农民也不愿出资,被征地农民80元/月的基础保险金也起不到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作用。由于“老农保”存在的体制性局限,19xx年国务院决定暂停试点,我县“老农保”自20xx年不再新增参保人员,停止征缴养老保险费,目前,完全依靠少得可怜的存款利息维持到龄人员养老金的发放。
4、养老保险服务机构不健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服务、监督难到位。目前,全县养老保险服务机构只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及陶厂、清溪、昭关镇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其他各镇及各村(社区)均无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没有形成县、镇、村(社区)三级养老保险服务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性工作滞后,经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全县应当参加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数、职工人数等基本情况不清楚,很难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不健全,从业人员少,经办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只有2名工作人员;全县除陶厂、清溪、昭关镇外,其他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有的是委托土地所代办,有的是临时安排人员,随着被征地农民的增多,难以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劳动行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环境不理想,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只有2人(其中借
用1人),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还常常遇到来自应保单位及其他方面的阻力,监督检查工作根本无法到位。
三、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养老保险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让人民生活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养老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将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纳入即将制定的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十二五”期间一项重要工作。要成立由劳动、财政、经委、工会、工商、地税等部门参加的全县养老保险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养老保险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养老保险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细化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将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企业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未完成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的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先、评优;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不得评为“十强”、“二十强”,不得享受各种政策优惠及政府资金扶持。
2、扩大宣传,着力增强全社会参与养老保险的意识。20xx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站、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注重宣传的针对
性,增强宣传效果。对城镇企事业单位,重点宣传养老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养老保险的强制性,促使其依法履行缴费义务,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对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组织离退休人员现身说法、算账对比,重点宣传参加养老保险的好处,提高其对养老保险的认知度;对被征地农民,重点宣传《含山县镇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扩大个人缴费的参与度。要加强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报道,适时组织开展养老保险正反两个方面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
3、加强监督,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一要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经办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服务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和沟通,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制度,及时掌握全县参保单位数、参保人员数,做好养老保险基础性工作。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年检时,要加强对企业参保情况的审查把关,督促企业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参加养老保险。劳动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应保单位参保情况、用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的行为予以制止,并限期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引进外资时,不得以不参加养老保险作为优惠条件,并对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监督的行为给予支持。二要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率。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机关要对欠费企业实行跟踪监督,加大欠费清理力度,逐步降低欠费基数。严格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劳动、财政、国
土等部门及各镇的职责,确保政府出资、村(组)集体出资及时足额到位。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适时提高被征地农民基础保险金标准。
4、建好平台,高度重视养老保险服务、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加大投入,加快养老保险的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县、镇和有条件的社区、村(组)的信息网络,为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适应农村社会养老事业的发展,将县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为财政全额供给单位;结合即将进行的县直机关机构改革,为县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增加必要的编制、人员,并将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快推进镇、村(社区)养老保险服务机构建设,在各镇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在各村(社区)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尽快形成县、镇、村(社区)三级养老保险服务体系。加强劳动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充实机构人员,改善办案条件,为劳动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5、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为逐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县政府已经决定年底前在陶厂镇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县、镇两级要尽快组织力量,超前做好参保对象民意调查、摸底登记、舆论宣传等前期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尽快启动试点。要进一步加大申报、争取力度,尽早进入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要重视解决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业已出现
的问题,对城镇居民参保问题,城镇职工中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参保问题,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失业后续保问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问题,老农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如何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衔接问题,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确保全体城乡居民人人享受养老保障,确保农村低保对象、失业农民工及老农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人员利益不受影响。
第二篇:xx镇关于城乡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xx镇关于城乡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为了统筹xx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推动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对xx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进行调研。
一、xx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xx镇总人口为37595人,农业人口有33000余人,非农业人口有4300余人。全镇已将24499人应参保人员信息全部入网,其中累计参保缴费人数已达11900余人,60岁以上到龄人数5000余人,对60周岁以上的到龄人员已发放待遇,而且保证养老金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到应享受待遇人员手中。
二、xx镇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自20xx年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来,养老保险由小到大,参保人员由少到多,保证了城乡60岁以上老人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总的来说,发展的还是很健康的。但由于农户居住分散、外出务工人员多、实施时间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观念滞后,参保意识淡薄
虽然养老保险已实行三年了,但仍有一些人对此缺乏足够的认识,有人认为,钱放在自己的口袋里是最安全的,没有长远的思想,拿到现钱是最重要的;有年轻人认为,钱交给国家,得等到六十岁才能享受,时间太久远了,怕日久生变;有些家庭收入确实比较低,拿出部分参保也确实有困难。
2、劳动力流动性强,制约全覆盖工作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大,劳动力的流动性越
来越强。xx镇的大部分年轻劳动力都流向了发达地区,就业对劳动者而言,要比社会保障更重要,如果就业的流动性和保障发生冲突,现实的选择当然是先就业,挣钱保障生活,而且,外地也有些企业也会帮助员工缴社会保险,这就制约了xx镇的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
3、保险机制的缺陷,影响全覆盖工作
养老保险手续太繁琐,年年得缴费,年年有票据,每张缴费票据都不能遗失,保存起来太麻烦了,有一点错误还得想尽办法重获取复印件,还有转保、退保的时候必须先在镇上办手续,然后还得到县城,这个程序十分麻烦,比如,如果一个人缴了200块钱,今年出了什么事,来退保,还得来回跑到县城,这200块钱存了两年,非但没涨,还给折腾没了,这样繁琐的程序,极大地消减了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三、对加强xx镇养老保险工作的建议
1、通过广播、电视、村上公开栏、横幅等农村常用的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动用镇、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等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来进行宣传,让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真正懂得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转变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消除其后顾之忧,让其自愿主动参保。
2、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养老保险征缴清欠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动,做好养老保险金的征缴、清欠工作,针对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拖欠养老保险等问题,由相关部门及时查处,及时做好征缴、清欠工作。
3、权力下放,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养老金申领、审批、发放等办事程序,规范经办人员的服务内容,上级部门尽量权力下放,简化
相关手续,能在镇区办理的,尽量让其在镇服务站办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
4、科学核定经办机构人员,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本镇工作量的大小,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经办机构的办公人员和办公经费,保证养老保险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大工程,养老保险的全面完善关系着群众生活、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xx镇养老保险工作需要各方力量相互配合,共同促进xx镇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