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岩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由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岩东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项目概要:岩东污水处理厂为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位于北仑区太河北路68号,规划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24万吨,总占地面积14.01公顷(含再生水处理部分),污水收集范围为北仑区中片区(新碶、大碶、柴桥、霞浦、保税区)区域范围内的生产、生活污水,分为三期建设。工程于20xx年开始建设,目前,一、二期12m3/d污水处理设施及10m3/d再生水工程已建成投用,已先后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尾水通过排海管排入北仑山附近海域(按24m3/d规模一次建成)。
一期、二期工程中选择卡鲁塞尔氧化沟作为主体处理工艺,该工艺的循环流量很大,进入沟内的原污水立即被大量的循环水所混合稀释,因此具有极强的耐冲击负荷能力,对不易降解的有机物也有较好的处理效果,能很好地满足BOD5、COD和SS的处理要求。多年运行结果表明,一期、二期工程出水水质好,运行稳定可靠,在连续超负荷运行情况下,出水水质仍一直能满足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一、二期工程产生的初沉及剩余污泥经浓缩、脱水后使含水率降至80%以下,外运至宁波明耀热电公司,与煤一起焚烧处置。
岩东再生水工程建于岩东污水处理厂内,采用岩东污水处理厂二级出水作为进水水源,于20xx年开始建设,20xx年9月投入运行;采用混合、反应、沉淀、过滤、脱盐消毒工艺,总占地面积3.5公顷。目前,再生水主要去向为服务范围内的大工业。
本工程为岩东污水处理厂内现有工程基础上的扩建,投资18976万元,污水处理规模为6m3/d,其中土建按12m3/d规模一次建成,设备按6m3/d规模安装。本次扩建工程仅包括岩东厂区内的相关工程,现有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收集管网及排海管道等厂外设施均能满足本工程,处理工艺、出水标准、污泥去向等与现有一、二期工程一致。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厌氧池、氧化沟、二沉池、污泥泵房、变电室等建构筑物及相关污水处理设备。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和施工噪声。
营运期:主要包括废气(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污水处理设施中格栅、进水泵房、氧化沟、污泥浓缩脱水机房等建构筑物会产生氨、硫化氢等废气,本项目将针对格栅和进水泵房、污
泥浓缩和脱水机房臭气进行收集,利用低温等离子体除臭设备进行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可减轻大气环境影响)、废水(采用氧化沟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后排海,对照岩东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现状排水量,本项目实施后污水排放总量增加有限,预计对海域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固废(格栅和沉砂池产生的砂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污泥委托明耀热电公司处置,可减轻影响)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污水泵房等采用封闭墙或双层窗结构隔声,设备基础应设置防振垫等,以减少设备振动而产生的噪声,对裸露在外的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做防震基础,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减轻噪声影响)等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见下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空气环境影响评价
对本项目的主要废气污染物氨和硫化氢的预测结果表明:叠加背景浓度后,氨和硫化氢最大落地浓度以及在敏感点的落地浓度均能够达标,且贡献较小。因此,本项目实施后,项目周边空气环境能基本维持现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亦可满足要求。
(2)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氧化沟工艺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然后通过现有排海管道排入北仑山附近海域,鉴于周边海域水体扩散作用很强,且相比现有,本项目实施后废水量增加不大,通过海域水质影响预测,对周边海域水质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评价
通过噪声影响预测,本项目污水处理设备等设备经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噪声贡献很小,叠加本底噪声后,四周厂界噪声仍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影响评价
在做好有效收集工作基础上,格栅和沉砂池产生的砂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污泥委托明耀热电公司处置,经上述处置后影响很小。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有效期内,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新碶街道内项目拟建地附近区域的个人及团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是否认可; 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公众对建设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评拟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评价范围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团体、敏感点居民等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亦可采取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xx年5月21日~20xx年6月3日。
附: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宁波市北仑区建筑工务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环评流程
环境评估报告书流程和时间
(10万平方米以上项目)
1、项目资料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发改委备案、委托书、总平面图、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资料(可研报告或控规,污水去向及管网铺设情况)等 (提前都做好准备了)。
2、技术人员勘察现场,了解项目周边情况,确定敏感点。(提前做好工作,提前看现场)。
3、签订环评委托合同。
3、资料收集齐之后,编写环评报告送审版(提前编制)。
4、环评公司直接在政府网站或媒体进行第一次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项目基本情况概括)。至少12天
5、一次公示完毕后,环评公司直接在政府网站或媒体进行第二次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公共参与的项目周边单位或学校地址等敏感点和报告书送审版主要内容的结论是否可行等)至少12天
6、二次公示之后,开发企业组织项目现场座谈会,进行公众参与及现场调查,召集项目周边居民代表座谈会(20人),介绍项目情况,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200份以上);并在项目所在地周边张贴公示(拍照),整理公众参与图片的结果提交环评公司(会议准备、会议投影、会议拍照),至少2 1
天。
7、把整理完毕的报告书送审版报送区环保局环保科。
8、再将所有资料及报告书送审版报送市环保局评估中心,由评估中心安排专家及领导(区环保局科长、市环保局经办人)看现场(约需1到3天)。现场办公会,提出环评报告书修改意见及现场安全、环保整改措施等(需要提供铁路、水厂、电厂、气象、排污等单位证明及现场施工环保措施整改方案),由开发企业项目部整改完毕后(约需1天到7天,如果现场没有开始施工1天到2天即可完成),环评公司再将报告书进行修改,直至满足环境保护法各项指标及环境保护导则要求。
9、环评报告书送审版修改好之后,出报批版报告书报送区环保局总量科和环保科。同时由环评公司在政府网站向区环保局总量科申请总量(规定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经办人审核签字、总量科长签批。约需1天到2天),区环保局总量科出具总量审核意见后,上报市环保局总量处。
10、市环保局收到总量审核意见后,经办人审核签字、总量处处长签批、主管副局长签批,总量处出具审核意见,还回区环保局总量科(规定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实际约需1天到2天)。
11、环评报批版报告书经区环保局环保科审核(规定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经办人审核签字、科长签批、主管副局长 2
签批)(约需1天到2天),环保科出具初审意见,开发企业将所有审批意见及报告(包括报告书、简本、资料光盘)递交市环保局行政办事大厅,进行第三次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报告的报批版主要内容)。没有投诉的,公示完毕后开始审批(14天)。如果有投诉,要把投诉处理完毕后,再审批。
12、公示结束后,由市环保局环评处主管人员出具审批意见(规定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经办人审核签字、处长签字、主管副局长签批)(约需1天到3天),由机要室出具文号,环评处发文盖章(办公室主任签字)。拿到市环保局环境评估批文。(30个工作日公示期,需要42天
根据现在环境评估要求和流程,每个环节签字审批,按照最理想状态1天计算,最理想办事时间需要52天。正常情况下,从拿到发改委备案批复开计算时间(包括周六、周日、节假日),需要65天时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