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及分包计划

时间:2024.5.9

……工程

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及分包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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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目 的.................................................... 4

2.适用范围................................................. 4

3.分包管理制度............................................. 4

4.相关责任................................................. 4

5.分包方选择和分包合同..................................... 4

5.1分包方的评价与选择................................ 4

5.2分包合同订立...................................... 5

6.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职责..................................... 6

7.分包单位管理............................................. 6

7.1组织管理.......................................... 6

7.2技术质量管理...................................... 7

7.3施工进度控制...................................... 9

7.4现场管理......................................... 10

7.5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10

8.纪律约束................................................ 13

8.1对分包方的纪律约束............................... 13

8.2对项目部人员的纪律约束........................... 13

9.劳务分包计划............................................ 13

10.实施日期............................................... 14


1.目 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 。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3.分包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实施《分包管理制度》,分包方选择控制由公司经济中心主控,主管领导是公司总经济师;分包方现场管理控制由工程部主控,主管领导是生产副总经理,主管是项目部。

4.相关责任

1)公司在分包实施前,应识别分包的风险,并依法分包;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包方的各项责任。公司承担分包工程的管理责任。

2)项目部应督促分包方建立相应的质量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分包方选择和分包合同

5.1分包方的评价与选择

(1)应根据……工程 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分包计划;

(2)根据经济中心《合格分包单位名册》选择邀请投标的分包商;

(3)严格依据公司经济中心的规定进行开标,评标的内容:根据分包商的报价、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专业能力、人员结构和素质、机具装备、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的保证能力、工程业绩和信誉等。

(4)通过价格、综合专业技术水平、社会信誉等条件确定中标分包商。

(5)如有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招标,根据经济中心《合格分包单位名册》选择三家以上分包商进行价格对比,然后确定价格合理、符合施工条件的分包商,同时须写情况说明并且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方可确定该分包商。

5.2分包合同订立

(1)分包合同由项目部与分包单位进行洽谈,由公司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在明确任务、职责的同时应明确服从总包单位按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进行过程控制、职工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工程所在地的规定等要求。分包合同签订前应报经营科审核、总经理批准。签订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工程所在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要求分包单位按分包工程合同要求和《记录控制程序》做好分包工程项目的资料及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交工前必须提交完整合格的技术资料。

(3)专业分包单位可将承包的专业工程进度劳务分包,但不得将承包的专业工程进行转包和再行分包。劳务分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劳务工程进行转包和再行分包。

(4)分包工程款的拨付须按分包合同约定,同时不违背总包合同要求。

6.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职责

6.1各项目部专业施工负责人: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6.2预算员:负责每个月向甲方保进度;分个月审分包方报上来的进度;工程结束时负责向甲方委托造价单位报送工程结算;办理对分包方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6.3质检员: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质量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资料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6.4安全员: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方的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6.5材料员:负责材料的采购,对分包方进行物资管理。

6.6资料员:收集整理项目上的相关工程资料。

7.分包单位管理

7.1组织管理

各分包单位各自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在开工前报我项目部,要求至少必须有负责人一名、技术数人保证常驻工地,资格证书报项目部备案。

7.2技术质量管理

(1)施工技术管理

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施工错误的一切后果自负。

各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本专业各类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施工前,首先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给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指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须明确交至每位作业人员并签字确认,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管理部,由技术部门审核,项目总工审批后方可依照施工。

(2)设计变更、洽商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项目部技术主管反映,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更改、洽商等,均由项目部资料室按照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发给各相关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

(3)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

各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试验计划,并报项目技术管理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厂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报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使用。

物资进场及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必须听从项目部实验员安排,执行见证取样规定经监理见证取样。

(4)施工测量

由我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向分包单位提供基准线,监理单位负责对分包所放线进行校核工作;总包测量员负责对基准线、点进行检查、维护工作。分包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按经检测、校准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将有关检测证明资料报项目部备案。

(5)工序验收

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分包质检员按照项目资料报验要求,报项目部质检员验收,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所有分包队人员不得直接找监理、甲方、设计报验,所有检验、试验等均由项目总包单位报验监理、甲方、设计;

(6)质量管理

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对此目标,各分包单位不得有疑义,并应严格按照合格工程目标组织施工,并据此编制施工方案、创优规划,认真对目标、指标进行量化分解,提出可靠的保证措施。并报项目部审核认可后组织实施。

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项目部的监督管理。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

(7)计量管理

每月3日前上报本月需验工计量项及工程量至工程技术管理部,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验工计价,所有验工计价均由项目工程技术管理部上报项目成本合约部,分包单位确认。

(8)资料管理

本工程执行《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规程》和全面实施的各种验收规范,各单位应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资料报验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

分包单位所承包范围内资料的编制与整理按照相关规范、规程进行整理,分包方的竣工图及施工资料应在指定的期限内自行编制完成,并符合有关规定,每周每月接受项目部检查,经工程技术部资料室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结算。

(9)例会制度

本工程每周三晚上7点30分举行定期例会,分包应按时参加。

(10)成品保护

各专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自身及其他专业(单位)施工成品,如果因为施工不当对别人的成品造成破坏,除全额赔偿损失外项目部将视影响情况处罚款。

7.3现场管理

(1)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出入证件。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按规定制作。

(3)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4)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部拒收。

(5)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规定。

(6)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50元/人 次,大便200元/人次。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8)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9)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分包队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7.4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许参加施工。

3)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牢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

8)施工中的“四口”,“五临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9)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中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

10)一切机械设备和垂直运输、超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11)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保管使用。

12)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和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13)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现场。

14)施工现场禁止抽烟。

(2.)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1)严格执行本项目部制定的现场卫生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扬尘控制措施、环境管理方案,保持场容整洁卫生,杜绝扬尘污染。

2)认真执行环境管理方案,对噪音源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3)一切垃圾(包括包装物、零碎料等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必须通过包装物或装盛器具运到现场指定垃圾堆放点存放,不得由空中向下抛洒任何物体。

4)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环保规定。材料采购合同,应明确包装的回收约定。

5)化学危险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包装回收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6)加强现场消防防火工作,避免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

7)加强员工教育,关心员工生活,杜绝打架斗殴、集体中毒、违法刑事案件、集体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本项目形象的事件发生。

8.纪律约束

8.1对分包方的纪律约束

(1)所有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业主、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规定。

(2)在工程施工中,不准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不准送礼行贿。

(3)在施工中发现分包方有违法、违纪行为者,项目部将对其清退出现场,并永不再与其合作。

8.2对项目部人员的纪律约束

(1)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2)各职能部门人员要廉洁自律,严禁对分包商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如有违犯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对在工程管理中给项目部造成损失的职能部门、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9.劳务分包计划

10.实施日期

本办法于20##年12月正式实施。

                         ……公司

                   ……工程项目部


第二篇:分包项目管理办法


对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承包项目(工程)协作施工管理,规范对外结算管理程序,提高企业综合盈利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主体项目、总包工程,总包合同中明确及未明确的分包项目(工程),其他零星工程都要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承包管理

第三条        公司总经办是公司对外承包项目(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新开发项目确定后,工程部根据公司的开发设计及施工图纸要求,书面提出对外承包项目预案;工程部下设的项目部组建后或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根据施工能力和工期安排,确定需要分包的部分或分项工程,将该工程预案书面报工程部。

第五条        工程部提出的对外承包项目预案或收到分包项目(工程)的预案书后,应及时报总经办。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确定总(分)包项目(工程)。

第六条        对外承包的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由工程部监管。日常管理由下设的相关项目部负责实施。

第三章   承包商的选定

第七条  项目承包商必须具备相关行业规定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承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总经办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工程部保留复印件一套。承包商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第八条   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工程部确定,承包商自行办理。

第九条   承包商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每次招投标不得少于3家施工单位,尤其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承包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第四章   承包项目(工程)的确定程序

第十条   承包项目预案由总经办报总经理,经公司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  承包项目确定后,工程部应及时组织材料员进行市场材料价格摸排,并交给预算部。由预算部确定工程预算造价,财务部确定承包工程款项计划。由总经办负责组织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参加,确定合格承包商。

第十二条  需要招标的承包工程应事先通知公司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组织评标小组,并负责工程招标日常工作。由总经办、工程部、预算部共同参与开标、评标工作。

第十三条  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商优选顺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形成书面文件由总经办备案。

第十四条  公司总经办与中标承包商签订合同。合同原件由总经办归档,副本(或复印件)由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各保管一份。

第十五条  合同签订后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

第十六条  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企业优先。

第十七条  各部门及各项目部(工地)不允许自行确定承包商,更不允许私自分包。

第五章   工程承包方式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对比较完整的土建工程,可采用甲供主材的承包方式,主材范围可适当扩大(如:木材、钢材、水泥、沙石骨料、玻璃、防水材料、涂料等),具体承包方式有以下两种:

1.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工期能满足要求,在短期内可比较准确计算出工程造价的工程,宜采用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的办法,由公司预算部编制标书、确定标底,由评标小组评标。

2.对一些专业分包工程,可采用完全清包的方式(如:门窗、砌砖、抹灰、涂料等),即单价包干。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工期较紧,没有足够时间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工程,可采用费率招标。

第十九条  安装工程:可采用单价承包、总价承包或完全清包的方式。主要材料原则上应由甲方提供,有条件、分包工程量比较大的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队伍。

第六章    材料供应

第二十条  甲供材料应严格履行工料审批制度,由预算部审批材料量,工程部材料员应严格按公司预算审批的材料计划供应材料。材料价格原则上不计入分包工程价款。

第二十一条  对承包工程的节余材料要严格登记,严禁出场。对一些变更减少的材料,要及时冲减甲供材料数量。

第二十二条  包工包料工程,材料品牌及价格应以公司预算书为指导,严格遵循分包合同预定。超出预算或合同约定的部分,工程结算时财务部不予支付。有适合用于此工程的甲供材料,工程部应积极协商安排使用。结算时均按审批的材料计划数量及金额由财务在结算中全部扣回。

第二十三条  承包方领用的材料数量超过审批的材料量,结算时应按市场价格计取并记取相应的采保费后扣减乙方工程款。

第二十四条  工程部材料员应严格执行材料询价制度。定期、及时的将询价结果按照《工程材料询价表》的格式填报预算部。

第七章    进度结算及决算

第二十五条 对外承包工程的进度结算及决算,由公司总经办及工程、预算、财务部门共同负责。工程部负责工程质量的鉴定,实际形象、工程量及材料实际供应量的确定;由预算部负责实际工程量的核定、甲供材料的核定;财务部负责该工程前期预付,支借的等费用的核定及该笔工程价款结算。总经办负责施工中设备租赁等其他费用的核定和最终费用的审批;公司各部门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情况,认真核对工程量,发现问题有权予以纠正。

第二十六条 结算程序:

1.承包商按照与公司签订协议合同规定的结算日期办理结算。

2.承包商工程结算书编制完毕,首先报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等部门审批,然后报公司总经办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最后送达财务部门。

第二十六条  结算审核的要求:

1.工程部接到结算报审单后,首先由工程部资料员登记入库,然后交由总经办组织相关部门(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审核会签。

2.总经办应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工程部、预算部及财务部进行审核会签。专项分包结算审核周期为14个工作日,工程决算及分包项目决算审核周期为28个工作日。

3.审核时首先由工程部对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符合性”评审,检查上报的资料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应及时通知项目人员补充或修改。

4.审核应依据承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进行,重点审核合同形式、工程量的依据、工程量的计算原则、价款的确定与调整原则、工作界面划分、违约责任、超合同范围的施工内容、补充协议、各类认价单。

5.预算部对工程量的审核应进行“四量对比”,即工程中标工程量、预算制造成本工程量、实际工程施工工作量、项目上报的结算工程量。项目上报的结算工程量一旦超过前三个工程量中的任意一个时,审核人员应与工程部的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并写明原因。

6.对于多家分包商共同完成的施工项目,审核时应将多家分包商同时结算。

7.零工审核应按工程项目分别建立《零星用工审核记录表》,统计审核工程的零星用工总额及占实体总用工的比例,作为对项目经理部劳务管理的评价依据。

8.结算审核完成后,出据《项目(工程)结算审核表》,在审核说明中详细记录审核情况及审减金额、保修年限和保修金,并注明是否有其他费用在审定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  工程决算: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承包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给工程部负责人,编制工程决算书,送达公司预算部审核签字,再由公司总经办审批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核,然后报送公司财务部,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

1.工程部资料员严格检查承包方移交的资料,确认资料完整齐全后签字移交总经办归档。

2.决算审核严格按照结算审核要求进行。

3.其他有关决算的补充要求公司将另外发文。

第二十八条 拨款和质量保证金

1.承包商不办理工程进度结算或决算手续,财务一律不予付款;

2.工程在没有办理竣工手续前,工程款最多拨付工程总造价的85%;

3.质量保证金原则上按工程造价的5%扣留,工程竣工两年后,无顾客质量投诉,一次结清质量保证金(甲乙双方承包合同有单独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奖罚

1.公司将严格考核项目结算情况及公司各部门审核情况。公司总经办对上报的结算审计结果,作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或预算负责人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

2.若结算审减额出现偏高等异常现象,不仅对工程部负责人或预算负责人进行处罚,而且对项目经理进行处罚。公司将根据审减额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3.公司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对总经办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若审核不严,出现较大偏差时,将对总经办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八章  对外承包项目(工程)管理

第三十条 承包工程签证管理

1.承包商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当实际施工与施工图纸不符时,应提出变更申请,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预算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办备案,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2.对于没有图纸的现场签证,经项目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预算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必须报公司总经办备案、经公司预算部与工程部共同核定工程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公司总经办有权拒绝审批工程预算和进行工程结算。

3.工程材料认质认价,工程部材料员应在市场考察不少于3家的品牌产品,并及时准确填写《工程材料询价单》,报预算部、财务部、总经办联签审核,由总经办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第三十一条承包工程的施工管理

1.工程部及项目经理部是项目承包工程的施工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的日常施工管理。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安排承包商施工,解决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为承包商提供生产设施用地及临时水电源的一次接点。

3.对承包商结算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进行审核和确认。

4.负责对承包商工期、形象进度进行管理,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承包商有否决及建议清退出厂的权力。

5.组织对承包工程的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接收,交由总经办存档。

6.定期组织对合格承包商进行考评。

第三十二条 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1.工程部及项目经理部是分包工程的安全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分包商的安全资格,对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2.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方有处分权。

3.对分包商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在工程结算时,预留结算价款的2%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工程结束无任何伤亡事故,安全保证金应全额返还分包商。

4.协助处理分包商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十三条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

1. 工程部及项目经理部是分包工程的质量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商施工方案、措施中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论证、审批,指导、检查、监督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

2.协助监理对分包商竣工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指导等。

3.对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分包商有否决权。

第三十四条 分包工作中的纪律约束

1.对分包商的纪律约束

⑴所有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公司及各部门的有关规定。

⑵在工程施工中,不准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不准收受贿赂。

⑶在施工中发现分包商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公司将对其清退出现场,并永不再与其合作。

2.对公司人员的纪律约束

⑴各级工程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⑵各级人员要廉洁自律,严禁对分包商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如有违犯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⑶对在工程管理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单位、个人,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 其他

1、本管理制度为公司范围内通用办法,各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各自工程实际情况,在不违背本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

2、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下发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3、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

                                      陕西万诚锦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年3月

工程分包初审结算单

工程名称:                                        年    月     日

注:以上结算为初步结算,包括现场所发生的工作内容,今后不再发生任何费用,结算资料应通过公司审核,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才能作为最终结算额的依据。

项目经理:                          分包负责人:             

工程分包合同结算单

项目经理:               商务经理:              项目经办人:

项目成本员:             填制日期:

公司合约部:


工程分包合同报结单(公司)

填制日期:


工程分包合同报结单(项目)

填制日期:


工程量审核对比评审表

                                             零星用工审核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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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发包人的关系处理及配合1项目经理的外部关系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必须明确业主是顾客是上帝观念把业主所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业主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2定期向业主体提供...

分包计划(3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