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管理计划

时间:2024.4.27

分包计划与分包管理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对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玻璃幕墙、弱电工程等选择专业分包单位负责施工。为确保本工程分包项目在总体施工部署之下有条不紊的进行,提前制定分包计划、发包方式,施工中做好现场协调管理、技术协调措施,尽可能地向分包单位提供全面的施工支持。

一、分包计划

根据合同要求,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建筑、装饰、给排水、消防、弱电等工程。本工程施工阶段中的土方、主体结构、内装修、给排水等工程均由我公司及下属专业施工队伍负责施工,其他专业施工项目的分包计划详见下表:

工程分包管理计划

二、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主要工程的专业分承包项目,通过招标的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的招标和选择,在充分尊重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监理及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一起进行。专业分包单位经建设单位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牵头,我公司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分包施工项目及其他细节内容。

1、对分包单位的组织和人员管理

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明确提出对分包单位在现场的组织和人员要求。分包单位必须在现场设有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总负责人,总负责人有权对分包单位在现场的所有人员、材料、机具进行调配。当总负责人不在现场时,必须指定一名临时负责人代理总负责人职责。现场还必须设置专职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分别持有国家或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师职称和安全员上岗证,并分别对分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所有在现场人员均需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进场时凭身份证件办理现场施工证,注明所属单位、工种、施工时间,并贴照片。属于特殊工种的如:电焊工、电工等,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

2、对分包单位的进度管理

项目部制定专业进度计划,专业进度计划包括:进场计划、退场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水电使用计划。

专业分包进退场计划由施工部根据项目经理指示,按照总体施工网络图的施工顺 198

序,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提出详细的专业分包进退场计划,计划中列出专业分包项目、合同工作量、计划施工周期、进退场日期、专业分包与总承包或其他分包的交叉工序安排、施工期间的垂直运输计划、使用脚手架计划、用水、用电计划等。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并下达给分包单位,按计划执行。

3、对分包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

(1)对分包项目深化设计的管理

工程中有较多项目需要分包进行深化设计,待分包单位确定后项目部会同分包、设计共同完成该项工作,以保证深化设计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并切实可行。

(2)分包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组织、计划、经济、技术等综合文件,分包单位必须根据所分包的项目具体情况和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施工依据、分包项目基本概况、施工管理组织、施工顺序、施工机械设备、工作量、劳动力计划、工期安排、施工技术措施、质量标准、质量目标、施工试验和材料试验计划、保证质量、工期、安全、消防、环保和文明施工等措施。

分包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分包项目施工前编制完成,并报总包进行审核,总包审核同意后由我公司呈报监理单位。

我公司要在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分包单位按照被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组织施工。

(3)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计划管理

分包单位进场前和施工过程中,按照总承包项目部的总体安排制定分包项目施工计划,分包项目施工计划包括:分包项目总施工计划,分包项目月施工计划,分包项目周施工计划,分包计划必须符合总计划的安排,并综合考虑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机械设备计划。分包项目施工计划报施工总承包审核,统一由总承包项目部呈报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被批准的分包项目施工计划。在施工过程中总承包项目部将会同监理检查、监督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督促分包单位实现施工计划。为了完成计划,分包单位必须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计划的顺利执行。

(4)分包项目技术资料、档案的管理

工程技术资料、档案是施工过程的记录,是证明施工所用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施工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的证明;工程技术资料、档案是工程进行改建、扩建和发生事故进行调查的依据,因此要求技术资 199

料、档案必须真实、完整,技术资料、档案应根据工程进展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

分包单位应根据所承包的项目,编制技术资料、档案计划清单,并报我公司项目部、分包单位要随着施工进展及时收集、整理技术资料、档案,我公司技术部、质量部定期对分包技术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分包项目完成后,分包单位应整理好分包项目竣工档案转交总包项目部,总包项目部进行检查、核验,确保竣工档案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分包单位整理的竣工档案份数在合同中明确。

(5)对分包的图纸和技术洽商管理

图纸和技术洽商是施工的依据,由总包项目部统一管理,按总包项目部制定的图纸和技术洽商管理制度执行,使图纸和技术洽商的管理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分包项目的图纸由总包项目部进行领取、登记、标识、发放,分包单位应对图纸进行严格管理,保证使用的图纸为有效版本。

分包项目技术洽商由分包单位编写,并报我公司,由我公司审核后报监理单位,经过监理审核并办理好手续的技术洽商由我公司统一登记、标识、发放,分包单位应将技术洽商内容标注在有关图纸上,以保证在施工中正确执行。

(6)对分包的施工试验和材料试验管理

施工试验和材料试验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必须要加强施工试验和材料试验的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

分包单位应编制施工试验和材料试验计划,同时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报我公司进行审核,以避免施工试验和材料试验的盲目性,杜绝施工试验和材料试验少做或漏做,确保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必要条件,因此分包单位应根据我公司的质量管理文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报我公司审核,我公司要监督、检查分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督促分包单位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

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我公司要监督分包单位的执行情况,发现分包单位在施工中违反有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坚决制止。分包单位应编制检查验收计划,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应在分包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我公司,总包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我公司向监理单位报验。

分包单位纳入总包的质量管理体系,参加总包组织的质量活动,我公司定期组织分 200

包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评比,对施工质量优良的进行表扬,对施工质量有缺陷的要进行批评,并要求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建设单位要求。

4、对分包单位进场材料的控制与管理措施

要求分包单位依据我公司方材料采购程序文件与其材料供应商制定严格的要求和程序,保证材料在使用、管理、装卸、储存和运输中严格保持标识,防止损坏、变质、丢失和错用。五、对不合格品的控制与管理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认证检查中,发现不合格品由责任人进行标识、记录、隔离并填写不合格的记录,根据不合格品的类型(一般不合格品、重大不合格品)分别处置。

(1)一般不合格品,由分包单位标识、记录、隔离,并停止该工序的施工,提出纠正措施和处置方案,由监理工程师、总承包方签署确认后按纠正措施和处置方案返工,重新按规范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

(2)重大不合格品,由分承包单位标识、记录、隔离,并停止该工序的施工,总承包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处置。

5、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环境是保证工程施工顺利的必要条件,我公司必须承担起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把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纳入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应遵守总包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总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对进场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教育,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要求认真遵守《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措施》,认真遵守有关规定,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对分包单位工作面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改,要求对总承包提供的安全设施保持完好。

(3)要求各分承包遵守《项目文明安全管理规定》,签订文明、安全、消防工作状,负责责任区内的文明施工,并监督各分包单位将责任状内容层层分解落实,加大奖惩力度,将责任落实到实处。

(4)分包单位应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参加总包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确保施工安全。

(5)分包单位根据总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所承包的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6)我公司定期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组织安全生产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进行表扬,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不好的进行批评,督促分包单 201

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6、对分承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

(1)分包单位保证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负责保证其分包工程的工期满足总承包分的要求,负责保证其分包工程验收申请及竣工验收。

(2)在工程竣工后或投入使用前,总承包负责组织,监督分承包人对业主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机电设备、设施等的操作和维护的培训,以确保业主的物业管理人员在工程投入使用后,能独立操作设备和系统并对其进行维护。

7、对分包单位的消防、保卫管理

(1)分包单位的消防、保卫纳入总包管理,分包单位应遵守总包制定的消防、保卫规章制度,接受总包的消防、保卫工作检查。

(2)分包单位应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参加总包组织的各项消防、保卫活动,确保消防安全,确保施工现场治安良好。

(3)分包单位根据总包消防、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和所承包的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消防、保卫措施。

(4)我公司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消防、保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责成分包单位及时解决,不留任何隐患。

8、对分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和环保管理

(1)分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纳入总包文明施工管理,遵守总包制定的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接受总包的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2)分包单位要有环保意识,根据分包项目的具体特点制定环保措施,保持环境卫生,保持料场和施工现场整洁。

(3)我公司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文明施工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分包单位解决,保证施工环境良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9、对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管理

(1)成品保护工作是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总包要建立、健全成品保护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成品保护进行严格管理。分包单位应遵守总包制定的成品保护规章制度,执行总包的成品保护措施。

(2)分包单位应根据分包项目具体特点和环境特点,制定成品保护方案,成品保护措施要具体,应具有针对性。分包单位成品保护方案需报总报审核。

(3)总包项目部定期对分包单位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分包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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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分包工作管理及计划


第九章 分包工作管理及计划

9.1分包计划安排

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建筑、装饰、给排水、消防、弱电等工程。本工程施工阶段中的主体结构、内装修、给排水等工程均由我公司及下属专业施工队伍负责施工,其他专业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项目的分包计划详见下表:

9.2分包管理

主要工程的专业分承包项目,通过招标的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的招标和选择,在充分尊重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会同监理及设计单位等有关人员一起进行。专业分包单位经建设单位审批后,由建设单位牵头,我公司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分包施工项目及其他细节内容。

9.2.1对分包单位的组织和人员管理

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明确提出对分包单位在现场的组织和人员要求。分包单位必须在现场设有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总负责人,总负责人有权对分包单位在现场的所有人员、材料、机具进行调配。当总负责人不在现场时,必须指定一名临时负责人代理总负责人职责。现场还必须设置专职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分别持有国家或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师职称和安全员上岗证,并分别对分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负责。

所有在现场人员均需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进场时凭身份证件办理现场施工证,注明所属单位、工种、施工时间,并贴照片。属于特殊工种的如:电焊工、电工等,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

9.2.2施工进度控制

1、总进度计划:根据本项目部编制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各专业单位根据自身施工特点编制本专业施工的总进度计划,报项目部审核确认,并将总计划进行量化分解,每月、每周分别报批量化的进度计划,便于项目部进行有效监控管理。

9.2.3技术管理

1、 分包在进场时需向总包技术部申报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深化图纸,以保证施工质量。

2、分包的技术交底按技术工作管理办法技术交底要求进行。

3、 分包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货检验、复试和报验要及时。

4、 分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的技术管理进行全程监控,技术部门应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经常检查施工过程中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处理。其中重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须及时向本单位项目经理和总包项目经理部汇报,以共同消除隐患。

9.2.4 质量管理

1、 分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由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物资管理人员组成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必须落实签订的施工分包合同中工程质量的责任条款,把质量目标落实到实处。

2、 分包施工管理按谁施工谁负责施工质量的原则。施工中应随时检查和控制施工质量,如发生不合格品或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3、 分包单位检查严格开展工序间及工后的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活动,形成人人严把质量关的局面。分包质量检查员负责施工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质量检查验收的正确性负责。如对违反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施工行为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检查监督不力而造成不合格品或发生质量事故的负直接检查监督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4、 分包施工班组必须按施工图纸、施工工艺、验收规范和技术交底 精心操作,确保所干的工程一次符合要求,出现不合格品应及时返工修整,不给下道工序留隐患。如发生质量事故,负直接生产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5、 分包质量检查员需就分包工程的质量情况向总包专职质量检查员提供质量月报表。

9.2.5 技术资料管理

1、分包单位负责自身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整理、编目。在承包的项目完工后交付前,将验收合格的技术资料一式四份(以合同约定为准)移交总包单位。

2、总包单位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整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技术资料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3、分包单位应对移交给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负有配合总包做好后期汇集、整理的责任。

4、技术资料的形成、整理、编目应符合要求。做到完整、准确、真实、字迹清楚、工整、与施工进度同步。

9.2.6安全生产管理

1、 各分包单位全体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有序和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总包单位安全培训,经总包单位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包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包单位必须及时、如实向总包单位安全部门汇报人员进场、退场情况。

4、分包单位应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应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例会,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时刻贯彻到每个人心中。

5、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分包单位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总包单位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会定期对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6、 项目经理部每周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7、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安全劳动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8、 总包专职安全员如发现分包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

9、分包单位进场后应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业主要求及《安全色标》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分包单位应按总平面图在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品存放仓库、配电房周围设置护栏、盖板和警示灯等防护设施和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棚显眼的易于识别的安全标志牌,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不得随意移动和拆除。

10、总包单位制定的施工生产安全技术交底,分包单位应无条件执行。

11、分包单位应按总包单位要求设置临边防护及洞口防护,未经总包方许可不得擅自拆除。

12、 分包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培训工作;按总包的要求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按时参加总包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服从总包的全方位管理。

13、 分包单位根据总包要求设立专职安全员上报总包,由总包统一管理。

14、各分包单位应建立各种安全管理台帐,《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记录》、《周末例会记录薄》由安全工程师填写,《班组安全管理台帐》由工长或(班长)填写并保管。填写内容具体,文字准确简练,填写人不在时,各分包项目经理应指定人员填写。

15、 各分包单位每天应坚持全体人员出工前整装列队点名,施工负责人或班长根据当天的作业项目及作业环境,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预想讲话,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并把安全讲话内容写入《班组安全管理台帐》。

16、 对工序、环节关键的分项工程,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等相关管理人员应到现场亲自跟班指挥,并检查指导落实安全防护工作。

17、 各分包单位所在施工现场应做好防护,做到防火、防盗、防尘、防灾、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

18、 冬季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防寒服装,穿胶底的防滑鞋,严禁穿塑料底鞋,不得采用电暖器、电热毯取暖,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9.2.7材料管理

1、分包单位的材料及工具进场时,必须提供明细单给总包材料部门、保卫部各一份,经材料部门验收后签字生效,以备退场。物资报验时一式四份。

2、 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是总包承认的合格分承包方范围内采购的材料,材料进场应提前三天通知总包方。

3、 业主指定分包进行采购时,如不在总包材料承包范围内必须由业主及监理出具体书面说明方可采购。

4、对于需要复检的物资,及时进行取样复检,进入现场及仓库的物资要及时填好材料进货记录。业主提供的材料产品应填写业主提供产品进场记录。

5、各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料具必须集中入库管理,如果不能入库的派专人照管,否则丢失总包不负责。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应设单独仓库存放,专人负责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要定期检查,有隐患及时消除。

6、各分包单位如需总包提供施工必备材料时,必须向总包材料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总包料具。施工中的料具及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及使用。

7、 进场的材料必须设有明显的标识,标明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产地、状态等,牌子外观尺寸一致,保持干净整洁。

8、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包的管理,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现场材料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高度不得超过1.5米。散落的材料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废弃物集中到指定的垃圾堆放场。

9.2.8机械管理

1、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规程,所有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遵守操作使用规程、保养规定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场设备要有自编号,设备安装后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各分包单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岗位责任制,保证机械的良好运行和安全使用。

3、为了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加强使用岗位责任制,需持证操作的机械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书的人员上岗使用。

4、熟悉机械设备的操作和技术性能,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发现故障及时停机,待排除或修复故障后方可使用。

5、按规定的作业项目和要求,每班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例性保养工作。

6、用好、管保好本机的附属装置、备品、配件、随机工具及技术资料,不得无故丢失和损坏。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专人看管,夜间要有人值班,做好登记记录。

7、做好交接双方的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做好班上的一切工作,接班人检查验收,保证双方交接明确有效。

8、 分包进场必须按总包要求及时上报所需资料。

9.2.9 现场临电

1、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按总包要求配备合格的现场维修电工(持有效证件),并将证件复印件上报总包临电部门;

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上报用电设备(含电动工具、照明器具)明细;

3、分包单位所有电器设施(电箱、电缆)进场后必须经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严禁动用或损坏施工现场内的临电、临水各类设施、设备;

5、 分包单位在施工用电过程中各分包应互相配合,发生矛盾上报总包协调解决,严禁打架斗殴现象的出现;

6、在施工用电过程如出现违章用电及电器隐患,必须无条件接受总包所开出的罚款通知单和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必须在限定日期内整改;

7、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其维修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 分包单位工长必须对作业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针对所用的电器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9、总包单位严禁分包单位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

10、分包单位任何人不得使用或他人提供带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所使用的电线、电缆必须利用绝缘物架空后方可使用;

11、分包方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

9.2.10成品保护管理

1、 为了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提高产品一次合格率,达到一次成优的目的,分包单位必须制定一系列的成品保护措施。

2、 如分包单位自行保护成品确有困难的,可与总包单位协商,由总包单位负责成品保护,相应费用由分包单位负责。

3、分包单位应明确其在成品保护方面承担的责任,总包单位会在工程结算时按执行情况给予奖罚。

4、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提供的成品保护措施,总包单位会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5、成品保护原则是“谁施工,谁保护;谁破坏,谁赔偿”,各分包单位负责自己的成品保护。

9.2.11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济南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包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负责辖区域内和施工作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接受总包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2、分包单位必须建立防火组织,成立防火领导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总包单位对义务消防队员定期组织学习,真正达到会报火警、能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能扑救初起火灾。

3、分包单位须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防火工作。

4、分包单位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所有员工姓名、籍贯、身份证号、工种等基本情况注册登记,报总包方安全部门备案。有人员补充或有人员退场应及时向总包方通报。

5、分包单位应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对总包方指出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给总包方保卫部门。

6、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凡施工现场需进行动火作业的,必须经总包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作业时,应按照规定采取相应防火措施,确定防火监护人。当动火环境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审批。

7、各分包单位需要在施工现场内设置宿舍、临时库房和有火灾危险性的加工场所必须向总包方申请,经同意方可在指定的地点设置。

8、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定人、定责,严格管理(防火责任人、管理制度、防火标志必须上墙公示)。

9、配备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和应有的使用效果。

10、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及可燃建筑材料进场,应及时向总包方通报,在总包方指定的地点存放。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保管使用。

11、 必须按时参加总包方组织的生产例会、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和灭火、应急疏散消防演习。

以下内容必须报总包方保卫部门备案。

(1)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宿舍、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登记表;

(2)本单位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3)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登记表;

(4)宿舍、临时库房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加工场所等部位情况登记表。

(5)责任细化表(如有变动及时报总包方)

9.2.12治安保卫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企事业内部治安保卫管理条例,各分包单位必须相应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2、 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规定,杜绝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进入施工队伍,禁止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进行流氓活动和破坏活动。

3、施工现场、职工宿舍严禁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无理取闹、起哄、围攻领导等活动。

4、严禁破坏公共财产和小偷小摸盗窃公共物资的行为。

5、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严禁家属、儿童进入;生活区宿舍严禁留住家属、儿童。

7、施工现场的道路、草坪、工程内、基坑、机械设备等严禁乘凉休息、睡觉。

8、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车辆必须服从门卫的管理,人员、车辆出入必须接受门卫的检查。

9、成立治安保卫管理小组,上报总包保卫部备案。

9.2.13 交通安全管理

车辆进入工地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9.2.14生活后勤管理

1、工地内部实行“出入证”制度,各分包施工人员必须用其真实姓名到总包处办理“出入证”,凭本证出入工地,无证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各分包单位一律不准在工地内部私自设食堂,如有特殊情况,须由总包后勤部门审核并认可后方可。

3、 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识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4、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责任人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5、生活区职工宿舍床铺上、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不得躺在床上吸烟。

6、不准乱倒污水、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垃圾存放在密闭式容器内,定期灭蝇,不得与生产垃圾混放。

7、宿舍内设置具有防尘、防蝇措施,集中存放饭盒、牙刷等生活用具。个人箱包集中摆放,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保持通风。

8、 各分包单位应教育本部职工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

9、不得在宿舍区内喧哗打闹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10、所有人员应服从宿舍管理人员安排,并在床头设立床头卡,不得私自更换宿舍或对宿舍中的设施随意破坏,损失者照价赔偿。

11、现场施工人员有任何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如发现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12、严格执行生活区的各项管理制度,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未经允许生活区不得带家属、孩子入住。不许私自留现场外的人员住宿,否则一经发现将严加处理。

13、生活区设专人管理,遇事可找总包管理人员协商。不许私自设

摊做买卖,否则一经发现除没收物品外,还将处以罚款,并追究所在分包单位的领导责任。

9.2.15例会管理制度

各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由业主、监理以及总包方召开的各项例会,不得缺席。

9.2.16 协调配合管理

1、分包单位应服从项目及现场工长的指挥和协调,有问题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我方将尽力协调解决,不能因沟通不畅产生矛盾,影响生产安全和工程进度。

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机具等按总平面图的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设置标识牌;材料库房设专人负责,分类清楚、整洁有序;施工现场保持整洁不扬尘;结构施工中各种材料工完场清, 施工垃圾日产日清,运送到指定地点,禁止凌空抛洒污染环境;临电线路架空使用,不得随地乱拖;要求工人举止文明,团结协作。

3、分包在工程工期、质量、材料消耗、环境卫生等方面,必须按照设计规范及施工措施要求施工外,或在必要时可能制定各种为保证工程所必须的 各种合情合理的要求,分包单位应给予支持。在各项管理上出现意见分歧时,应及时主动与总包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4、分包负责人要经常认真检查各自在生活区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库房等处的隐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对思想麻痹、玩忽职守、屡教不改者决不姑息,必要时应处以适当的罚款。

5、分包人员进场时必须配合总包要求及时向安全、劳资、后勤上报人员花名册。进入生活区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由生活区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宿舍,不得私自抢房占房,更不许将住房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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