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根据集团公司对物业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各小区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各小区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小区会计负责编制,经小区物业经理初审后,报物业公司、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各小区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各小区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由小区物业部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物业公司、总裁审批后各小区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5@p及公章使用规定:
1)收据、定额停车费#5@p,由物业公司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2)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5@p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4)各小区使用#5@p,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5@p,所换#5@p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5@p的收据作为#5@p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5@p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管理员)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5@p,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5)收据填写要求:
①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②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③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
6)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与物业公司财务、集团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做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交纳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各小区财务人员根据本小区当月考勤表,计算本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填制工资卡,交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人事部门审核,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各小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自行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审批程序是:物业公司总经理→预算部→总工办→总裁。
4)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小区经理批准即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5@p,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本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等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总裁批准,总裁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电费属于小区的代收代缴项目,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各小区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小区经理核准签字,送物业公司财务审核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出纳报资金表给物业公司财务,由物业公司财务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
2)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核算小区收取的停车费、装修管理费、宽网费、摊位费、特约维修费等;
3)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维修费、电话费、保洁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社保费及其他。
4)管理费用:主要核算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
5)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各小区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小区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3日以前将各小区的会计报表经小区经理签字后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有个人所得税的小区应将其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明细单附后,以便总公司统一申报。
3)小区会计每月25日前根据年度指标上报下月费用预算,次月10日前编报上月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记帐联由各小区财务保管,存根联缴销后交由物业公司财务进行保管。
2、小区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档案由小区会计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全部财务档案移交物业公司财务人员负责保管。
五、检查控制
1、各小区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物业公司财务。
2、各小区出纳应对物业管理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5@p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各小区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集团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小区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总裁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灭失追究保管会计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本办法由公司由公司财务部和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篇:财务收支审批权限管理办法
财务收支审批权限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完善公司财务运作规程和防范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公司营运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合同结算款项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一、对外支付合同及协议结算款项
1、 审批程序:
经公司批准订立的对外支付合同及协议(指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及合同评审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所批准签订的合同及协议),在完成合同及协议所规定任务后,由经办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付款申请表》,由经办单位负责人审查确认后,交财务部审核,经财务部审核与合同及协议规定相符后,报请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阅同意后再报公司总经理核准。财务部依据上述程序核准的《对外付款申请表》办理对外付款事项,未按上述程序核准的对外付款事项,财务部不得办理支付事项。
2、 审批权限:
在合同及协议规定范围内的结算事项并且当次结算金额在
10,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事项,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即可。但若属提前支付事项和支付合同及协议尾款事项,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凡属当次结算金额在10,000元人民币以上的结算事项,必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收入合同及协议的结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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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经办单位完成销售、对外提供劳务时,需要公司出具正式税务#5@p的,由经办部门填写《税务#5@p申请表》,按表中规定的顺序履行完确认手续后,交财务部出具税务#5@p,同时财务部依据《税务#5@p申请表》进行会计处理。若属不需要出具税务#5@p的收入结算事项,由经办部门经办人员填写报销汇总单注明应结算的内容和金额,经经办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公司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财务部依据批准的单证办理结算手续和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条、 公司交际费用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交际费用是指公司为开展业务所支付的购臵礼品、宴请及接待等所发生的一切交际支出,也包括为各咨询机构的报销费用。交际费用实行预算额度控制、特项审批的原则。即对各单位的交际费用实行年度总额控制,在费用总额的范围内,由各主管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即可;若因特殊事项交际费用需突破费用总额的,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一、预算总额内交际事项审批程序及审批权限
由财务部按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的各单位交际费用总额制作《交际费用使用登记卡》(见后附件),交各单位负责人持有保管。在预算总额内发生的交际费用,由经办人填写报销汇总单,经办单位负责人核准后,交财务部进行预审,在财务部预审时,经办人员应同时提交《交际费用使用登记卡》,经财务部审核通过后,每次交际总额在1000元人民币(含)以下的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即可,超出1000元人民币所发生的交际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依据批准后的单证办理报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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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交际费用的使用,财务报销人员必须严格登记各单位的费用使用情况,会计复核岗位应依据会计账目审核交际费用登记情况,若发现故意漏登和有意瞒报现象,财务部将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其工作业绩的进行评价,严重者应立即调离财务岗位。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交际费支出采用单项审批的办法,每笔交际费支出在1000元以内由其他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超过1000元的支出事项由总经理审批并登记《交际费用登记卡》。由总经理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办理有关事项。
各单位的交际费用预算总额内若发生大额礼品采购支出(1,000元人民币以上),应将采购事项交公司负责采购的部门负责办理采购任务,若公司采购部门无法按期进行采购任务,需采购部门签字确认后,财务部门才能办理借款事项。
二、 特殊交际事项审批程序及权限
特殊交际事项是指因业务发展出现特殊状况,交际费用超出年度预算总额后又必须办理的事项。由经办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在报告中应注明有关事项及申请额度,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若涉及大额礼品采购,应将礼品采购任务交公司采购部门办理。
在公司未审定费用预算总额前,1000元人民币(含)以下交际费用由副总经理审批或财务总监审批,1000元人民币以上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其他办公费用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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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日常文具用品:
实行定额管理,统一采购的原则,即按各单位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核定,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各单位领取使用,报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报销,采购部门负责建立报销登记制度,及时掌握费用开支情况。财务部在年底按人事部审定的人数对各单位办公用品的定额总额进行清算,若有超支,按超支金额扣减该部门的年终奖金额;节约部分按50%作为增加该部门的年终奖的额度。
实行定额管理的费用内容仅限定购买钢笔、签字笔、铅笔、装订用品、文件夹及配套用品。文稿纸及复印纸等大宗用品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印制和购买,不纳入定额管理范围之内。
二、 办公设备
若需增加办公设备(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由申请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交办公设备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 其他办公费用
其他办公费用是指除上述费用以外需支付的固定办公费用支出,支出总额在5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事项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经公司总经理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即可。支出总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下,5,000元人民币以上的事项报公司总经理审批;5,000元以下的事项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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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的批准机构为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因此支付投资款,必须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负责经办单位在提交付款申请表的同时应向财务部门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复审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此事项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履行上述审批程序。
第五条、 公司聘用员工薪酬及临时聘用劳务人员酬劳的审批程序和权
限:
一、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薪及奖金核定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薪或补助由总经理拟订标准并报董事会审批,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奖励根据年度效益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二、公司员工及长期聘用人员的工资核定
由人事部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核定员工工资,财务部依据人事部通知办理工资结算事项。
三、临时聘用人员酬劳的审批
此部分费用是指临时聘用技术专家所支付的劳务费用,不包括为各咨询机构报销的费用。由经办单位提出申请,经人事部审核同意后,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复核同意后再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此事项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履行上述程序
四、员工培训费用的审批:
公司计划内培训,由人事部按公司批准的员工培训计划办理培训费用的支付与报销程序,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国家主管部门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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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进行的培训,由经办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文件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除上述以外的培训事项,经办部门必须提交申请报告,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报告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应向公司人事部备案,财务部门依据按上述程序批准的申请报告给予办理费用支付和报销。
第六条、公司差旅费费用的报销程序和审批权限
公司差旅费报销与审批按公司颁布的正式文件执行。
第七条、公司对外借款、提前支付事项和代垫费用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权限
一、 对外借款和提前支付事项
对外借款是指将公司货币资金转借给与公司无购销业务及提供劳务的法人机构或个人的事项,属非购销业务及提供劳务项下所发生的货币资金转移事项。此事项审批权限归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但与有购销业务及提供劳务的法人机构或个人在应付合同项下所发生的提前支付和代垫费用事项不属此列。在应付总额范围内且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提前支付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以上至3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提前支付事项,需报公司董事长审批;超出应付总额或金额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提前支付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两会的审批权限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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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代垫费用支出
代垫费用属公司因发展和巩固业务合作关系的需要,为与公司已正式建立合作关系或已有结算关系的合作单位代垫其支出,支出范围仅限定在与公司签定合作意向书和签定结算合同的法人单位。累计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超出50万元人民币至300万元人民币的事项报公司董事长审批,超出300万元人民币的事项需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中介机构服务费的审批权限
中介机构的服务费主要包括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服务费,结算合同项下单证的公证费用按合同结算款的审批程序及权限办理。费用总金额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事项,无论金额大小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费用总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2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事项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费用总金额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4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的事项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费用总金额超过40万元人民币的事项,需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本办法未涉及的事项报批程序,按公司单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有规定的由公司总经理按《总经理工作细则》所赋予的权限决定报批程序和办法,超出《总经理工作细则》所赋予的权限和涉及到高管人员利益的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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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公司有关制度及规定与本办法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件(正面): 年 月 日
8 四川泸州黄浦电力有限公司
预算交际费用登记卡
单位: 使用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卡无财务部签章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无效。
附件(背面):
四川泸州黄浦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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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交际费用情况登记
单位: 使用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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