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家纺童装类目的质检报告要求
一、 质检报告检测项目要求(点此查看质检报告样本,仅供参考,具体的检测项目以下方文字为准。
A.各类产品的检测报告必须包含的检测项目如下:
a.男女装/文胸/塑身服/童装/孕妇装/袜子: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外观质量;
b. 三岁以下婴幼儿服装类: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外观质量、耐唾液色牢度;
c.家居服/保暖内衣/床上套件: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外观质量、水洗尺寸变化率;
d. 羽绒服装:成分含量、GB18401全套、标识标志、外观质量、含绒量、充绒量、原料要求;
e. 羽绒被芯:成分含量、标识标志、含绒量、充绒量、原料要求;
f. 棉被/蚕丝被芯:成分含量、标识标志、原料要求;
g.皮革/皮草类服装、服饰配件:甲醛含量、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标识标志、外观检测、材质鉴定;
h.男女鞋/运动鞋/童鞋:耐折性能、帮底剥离强度、异味、标识标志、外观检测;
i.三岁以下婴幼儿布鞋:异味、标识标志、外观检测、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摩擦色牢度。
批注:GB18401全套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二、 标识标志设计
吊牌需包含的内容与样图:
1.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2. 产品名称
3. 产品号型和规格
4. 使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
5. 执行标准【常规产品对应标准见下文】
6. 产品等级【如标注“合格品”】
7.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如标注“检验员:A01”】
8. 洗涤、护理标签【5个图标】
9. 安全类别【婴幼儿类产品标“A类 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标“B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标“C类”】
各项内容详解:
1.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1) 国内产品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应标注:省、市、(县。、区路名、门牌号、邮政编码等;
2) 进口产品应当用中文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或地区。,同时还要标明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或进口商或销售商。的具体名称和详细地址。
2. 产品名称
1) 应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有规定的名称;
2) 各标准中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应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3. 产品号型和规格
应符合服装号型标识方法,表示方法:号/型 体型分类代号 号:指人体的身高;
型:指人的净胸围或腰围;
体型:指人体的胸围和腰围差数划分的类别,分为Y、A、B和C类;
例如:男西服 170/88A,适用于身高170cm左右,胸围88左右,胸围与腰围之差为12cm—16cm的男子穿用。 儿童服装:
1.仅规定型号,不带体型代号;
2. 例如:儿童衬衫 80/48。
进口服装和出口转内销服装
1.应符合我国服装号型标志,不能只用“L”、“M”、“S”等代替
4.使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
纤维的名称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标明采用原料的成分名称及其含量。
5. 执行标准
1.应标明所执行的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
2.完整的标注包括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发布年号,常规产品对应标准如下图。
常规产品对应的执行标准
三、 质检报告办理方式
1. 产品等级
1) 应按所执行产品标准中规定的等级系列标注,如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2) 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次品、不合格品、不能笼统地标注为“三等品”或“等外品”上市销售;
3)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无等级规定的产品,只要经检验满足标准要求,可标为合格品。
2.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1) 每件纺织品或销售单元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
2)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合格证书、合格标签、合格印章和检验印章等。
3. 洗涤、护理标签
1) 洗涤图形符号应按照水洗、漂白、干燥、熨烫和专业纺织品维护顺序排列,不可随意排列其顺序;
2) 如有必要,可对洗涤图形符号加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必须与图形符号一一对应;
3) 当图形符号满足不了需要时,可用简练文字补充说明,但不得与图形符号含义的注解并列。
4. 其他说明
1) 使用和贮藏条件: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的产品,应注明使用注意事项;产品使用和贮藏方面有特殊需要的,必须说明:如无,可不标注;
2) 产品使用期限:须限期使用的产品(具有特殊功能、防毒、阻燃等。,应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如无,可不标;按年、月、日顺序标注;
3) 羽绒产品耐久性标识、含量标识需标注羽绒含量和充绒量,羽绒产品成分需标明成分类别及颜色,如白鸭绒、灰鸭绒、白鹅绒、灰鹅绒等;牛仔服合格证上需标注是水洗产品还是原色产品。
四、 办理材料准备与办理流程
1. 样品准备:涉及外观质量的产品:建议每一类同款同色2-5件;
2. 产品规格尺寸单:建议提供给质检机构,即产品领大、衣长、袖长、围胸、总肩宽、袖长、腰围等的生产数据;
3. 吊牌:所含信息必须齐全【详解上文:吊牌设计】;
4. 水标洗:即为缝在衣服上的耐久性标签,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应牢固地附着且内容完好无缺,其需包括三方面信息: 号型规格:如175/92A,200cm*230cm
成分含量:如 涤纶65%,棉35%
洗涤、护理标签:五个图案【应严格按照标准GB/T 8685-2008执行】。
5. 办理流程:
【联系专业质检机构咨询】——【填写测试申请表】——【快递样品与申请表给质检机构】——【质检机构接收样品及申请单】——【审单无误后通知汇款明细】——【收到汇款并开始测试】——【快递余样、检测报告证书、#5@p】
五、 专业术语解析
1. CNAS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颁发,是正式表明检测实验室具备实施特定检测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2. CMA证书:中国计量认证(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CMA。,计量认证是国家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3. 成分含量:即纤维含量,包含所有的纺织、服装产品面料、里料、面积大于15%的辅料和装饰料;
4. 色牢度:指纺织品的颜色对在加工和使用过程中各种作用的抵抗力;
5. 标识标志:含吊牌、水洗标,水洗标即为缝在衣服上的耐久性标签;
6. 外观质量:包含缝制质量、外观疵点、整烫外观、色差等,从而考核是优等品、一等品还是合格品。
第二篇:童装国家质检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5种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
品,包括26种婴幼儿服装和79种儿童服装。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03、《儿童服装、学生服》FZ/T 81003-2003、《婴幼儿服装》FZ/T 81014-2008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的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汗渍、耐水、耐摩擦、耐唾液、缝纫强力(纽扣、衣带)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4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甲醛含量、纤维成分及含量、pH值、耐干摩擦色牢度项目。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注:按行政区域排序。
中国服装协会文件 关于公布“中国十大童装品牌”评选结果的
通知
[发布单位]:中国服装协会产业部
[发布文号]:中服协[2010]04号
[发布日期]:2010-2-25
各地服装行业协(商)会、会员单位:
中国服装协会第二届“中国十大童装品牌”的评选活动已结束。本届评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评委会专家组完整审议程序,共产生十二个获奖品牌,其中两组品牌分别得分相同,经评委会核议,一致通过予以名次并列。 中国服装协会将于2010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期间举行颁奖仪式及获奖品牌联合发布活动,在行业内予以宣传表彰。
附:第二届“中国十大童装品牌”名单(按品牌首字拼音首字母排序): 巴拉巴拉、博士蛙、嗒嘀嗒、红黄蓝、今童王、棵棵树、 力果、玛米玛卡、派克兰帝、水孩儿、淘帝、小猪班纳
中国服装协会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