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 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按事故处理:
(1) 样品丢失,零部件丢失,样品损坏。
(2) 样品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3) 由于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4) 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5) 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
2. 凡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可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 重大或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4. 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发生事故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办公室。事故发生五天内,由试验室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重大或大事故发生一周后,试验室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第二篇: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⑴凡是被检样品未经检测受损坏,检测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检测程序、仪器设备损坏、检测数据不准、漏检项目、技术资料被盗失、泄密以及预料不到的事故和人身伤亡等都为事故。
⑵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停止试验并报告检测组长,说明事故情况,查清原因,备案处理。
⑶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地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旁证、事故的性质和原因。由检测组长签署初步意见报试验室。
⑷试验室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由主任责成有关人员临时组成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室主任批准。
⑸ 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本文是由发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