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扶贫项目操作手册

时间:2024.4.20

世界银行第五期扶贫项目CDD操作手册 中国贫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项目

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分项目实施手册

二〇〇八年十月

目录

前言 4

第一章 总则 5

1.1 项目背景 5

1.2 项目目标 5

1.3 项目原则 6

1.4《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分项目实施手册》的使用对象和范围 7

1.5 项目活动 7

第二章 项目组织机构与职责 9

2.1 项目组织机构框图 9

2.2县级机构 10

2.3 乡镇项目工作站(项目办) 12

2.4 社区协助员 13

2.5 村级机构 17

2.6 其它社会力量 21

2.7 相关制度 21

2.8 项目参与式学习体系 22

第三章 项目的操作程序 23

3.1 项目操作流程图 23

3.2 项目资金分配与投放原则 24

3.3 项目操作程序 24

第四章 资金管理 33

4.1 项目资金构成 33

4.2 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33

4.3 资金管理 33

第五章 采购管理 36

5.2 社区采购的主要方式 36

5.4 采购要求 38

5.5采购程序 38

5.6社区采购的检查 39

第六章 项目监测 41

6.1 公示制度 41

6.2 投诉机制 42

6.3 项目监测 44

附件1 社区项目管理组织组建入户验收表 46

附件3 项目建议书参考格式 48

附件4 项目评审标准 49

附件5 项目竞争评审统计表 50

附件6 项目竞争评审情况监测表 51

附件7 项目申报书 52

附件8 项目资金申请表 53

附件9 环境及社会影响审查表 54

附件10 项目实施协议书 56

附件11 资金拨付通知书 57

附件1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58

附件13 验收报告单 59

附件14 60

附件15项目继续实施通知书 61

附件16-1 询价函(货物) 62

附件16-2询价函(工程) 65

附件17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67

附件18 供货合同书 69

中国贫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项目

《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分项目实施手册》

前言

为在中国政府和世界银行合作实施的中国贫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项目(以下简称第五期扶贫项目)中全面推广社区主导的方法,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和河南、重庆和陕西三省(市)省、市、县项目办代表共同编制了《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分项目实施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本《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组织编写,专为第五期扶贫项目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手册》未能涵盖的问题,需报告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并按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的批复意见办理。如因项目实施的需要对手册内容进行修改,须得到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的同意。

第一章 总则

1.1 项目背景

中国有组织的农村扶贫开发已经走过了20多年历程。在中国政府的领导下,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通过引进和创新,在扶贫实践中探索和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模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进入21世纪以来,农村贫困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扶贫开发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一是社区和农户在扶贫过程中参与程度不高;二是农民能力提高缓慢,特别是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和自我监督能力严重不足;三是社区发展资金匮乏;四是没有建立起可持续性发展的长效机制;五是由于体制和资金投入的限制,真正能到村到户,特别是用于村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发展的扶贫资金有限。

为了探索更有效的扶贫模式,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国政府在与世界银行成功实施了四个综合性扶贫项目的基础上,准备继续在河南、陕西、重庆三省(市)的农村贫困地区实施

新的扶贫项目----贫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项目(以下简称第五期扶贫项目)。该项目由以下部分组成:(1)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分项目;(2)社区发展资金分项目;(3)农民工支持分项目;(4)土地可持续管理分项目(全球环境基金融资);(5)项目管理、监测和评价分项目。

第五期扶贫项目将在融资手段、资金使用方式、贫困社区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坚持创新。重要创新之一就是充分吸收国务院扶贫办与世界银行合作,目前在国内试点的“中国社区主导型发展”和“农村社区滚动发展资金研究项目”的经验,在三省(市)项目区全面采用社区自主决策的发展方法,以帮助贫困社区提高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同时探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1.2 项目目标

1.2.1第五期扶贫项目的总目标

通过向最贫困的村和农户提供他们最需要的帮助以产生更有效的扶贫影响的示范,探索在贫困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方法,改善和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建立社区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贫困人口能力,实现项目区可持续发展。

1.2.2第五期扶贫项目的具体目标

1) 改善项目区贫困村(或称贫困社区)中小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条件,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2)通过在贫困村建立由农户自我管理的社区发展资金,向贫困农户提供小额借款,以增加农户的增收机会。

3)通过将村级发展项目的选择权、决策权、实施权和管理权交给村民,提高贫困村和农户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实现贫困村的可持续发展 。

4)通过地方政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项目村(社区)(或称项目社区)提供支持与服务,促进基层政府的职能转变。

5)探索发展和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大规模的社区主导发展项目的运行和管理模式。

1.3 项目原则

(1)社区自主发展的原则。运用社区参与方法,使项目区农户在项目决策、规划、实施和后续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

(2)符合项目区实际的原则。根据三省(市)实际确定相应的制度安排。

(3)充分利用政府资源的原则。利用政府资源建立强有力的项目支持与服务体系。

(4) 鼓励社会力量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原则。在项目框架内,鼓励社会力量和非政府组织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参与协助县、乡镇政府和社区项目管理机构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1.4《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分项目实施手册》的使用对象和范围

《手册》适用于第五期扶贫项目中的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分项目,使用对象为第五期扶贫项目省、市、县项目办及有关部门,乡项目工作站管理人员,社区协助员,行政村项目管理委员会、项目决策委员会、项目监督委员会成员,自然村实施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等。并仅限于在河南、重庆、陕西三省(市)实施第五期世行扶贫项目的25个项目县(区)、135个项目乡镇、769个项目村的社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分项目中使用。

为实现项目目标而进行的一切工作,均需按《手册》中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操作。

1.5 项目活动

1.5.1 项目支持以下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村内及连接行政村的道路;

(2) 人畜饮水设施;

(3) 村级供电设施;

(4) 小型灌溉设施;

(5) 改土改田工程;

(6) 到村电话、广播设施;

(7) 危房、危窑改造;

(8)村小学建设;

(9) 村级卫生设施建设;

(10) 村文化设施建设;

(11) 村容、村貌整治;

(12) 改水、改厕、改灶、改圈、沼气;

(13) 能力建设。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务工技能培训,资金、项目管理培训,基础设施维护技能培训,农民技术人员培训,参与式规划,社区宣传发动,农户需要的其他培训;

(14) 列入世界银行《项目评估报告》项目活动清单中的项目。

1.5.2 项目不支持以下活动

项目不支持违反国家法律、对环境有严重不利影响的项目,不支持违反世界银行的环境和社会安全保障政策的项目,以及世界银行《项目评估报告》中规定不支持的项目。

项目不支持的活动包括:

1、侵占或破坏自然栖息地,如砍伐森林、开垦湿地等;

2、对文化遗产产生不利影响或破坏(包括受法律保护或地方传统所认同的文化遗产);

3、由于重度污染而被中央或地方政府所限制开展的工业活动;

4、县、乡级公路和通往农田的水泥路;

5、大型淤地坝;

6、水源保护区内的活动;

7、出于经济目的种养未经生态安全检测的国外动植物种;

8、采矿活动;

9、宗教设施;

10、种植烟草;

11、使用国家禁止的杀虫剂及农业化学用品的子项目;

12、高度在10米以上的堤坝或围堰;

13、进行非自愿的征地和房屋毁坏的活动。

第二章 项目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项目组织机构框图

※ 本《手册》主要针对社区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分项目,其主要操作层面在县及县级以下,因此本章节只反映县及县级以下的组织机构。

2.2县级机构

2.2.1县项目领导小组

县项目领导小组由扶贫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县领导担任组长,主要职责是:

1)落实项目办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2)协调落实项目配套资金;

3)落实县项目办管理经费;

4)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关系;

5)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6)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政策性、技术性指导;

7)为项目成功经验的推广提供支持和帮助。

2.2.2县项目办

2.2.2.1 岗位设置

县项目办为项目执行机构,设在县扶贫办,全面负责本县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县项目办应至少配备5-7名专职人员,分别负责项目全面统筹、培训与能力建设、社区协助员管理、项目计划与管理、项目采购与

管理、项目资金计划与财务管理、项目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2.2.2.2 职责

(1)制定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竞争立项办法,对外发布项目相关信息;

(2)制定本县项目年度计划;

(3)协调、落实国内配套资金;

(4)指导项目村(社区)按本《手册》要求开展宣传发动和项目准备工作;

(5)组织县项目技术指导委员会审核项目村(社区)上报的项目建议书;

(6)指导乡镇项目办的项目管理工作和项目村(社区)的项目实施工作;

(7)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实施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工程监督、阶段性验收;

(8)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抽查;

(9)汇总上报计划的执行情况,编制本县项目实施报告,向上级项目管理部门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10)负责对下级项目机构、项目村(社区)和农户的能力建设,检查、指导、监督下级项目组织机构的工作,组织培训,提高下级项目组织机构的项目工作能力;

(11)审核项目村(社区)的资金支付申请,协助资金管理部门按项目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指导项目村(社区)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

(12)建立完整的项目财务帐,上报项目财务报表,做好提款报账工作;

(13)与组织、人事部门和项目乡镇共同选拔社区协助员,负责对社区协助员进行培训、日常管理与考核,指导社区协助员开展社区工作;

(14)负责对本县项目的监测;

(15)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项目村(社区)和农户的投诉;

(16)协助审计部门审计项目村(社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17)组织开展项目村(社区)之间的实地参观、学习、研讨及考察等交流活动;

(18)提供项目村(社区)和农户所需要的技术、信息和市场等方面的服务;

(19)负责本县项目的验收评价与经验推广。

2.2.3 县项目技术指导委员会

2.3.3.1 人员组成

县项目技术指导委员会由县领导小组召集与项目有关的县级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3.3.2 基本职责

(1) 为项目村提供技术咨询、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培训及专业技术操作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

(2)指导项目乡技术指导小组工作;

(3) 负责对项目建议书和施工设计进行技术审核,并出具技术审核意见;

(4)为县项目办组织的技术培训提供师资和培训材料。

(5) 参与项目竣工验收活动。

2.3 乡镇项目工作站(项目办)

2.3.1 人员组成

根据本乡镇项目实施规模,在现有工作人员中调剂5-7人组成,其中专职人员应为3-4人。由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乡镇项目办主任。

2.3.2 基本职责

(1) 负责组织本乡镇的项目准备和实施,指导项目村(社区)工作;

(2) 协助县项目办管理和考核社区协助员;

(3) 组织指导开展项目村(社区)宣传发动、项目准备和项目实施等各环节工作,指导并监督项目村(社区)项目管理组织的建立和运行;

(4) 指导帮助项目村(社区)开展项目工程设计;

(5)根据县项目办的相关规定,指导监督项目村(社区)的项目实施、项目采购和项目资金管理,负责跨

行政村项目实施的协调工作;

(6)汇总并上报本乡镇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年度采购计划、年度资金计划,组织实施并提交年度执行报告;

(7) 参加县项目办组织的项目管理培训,组织对村项目管理组织成员的项目管理培训,组织开展项目村(社区)之间的项目实地参观、学习、研讨和考察等交流活动;

(8) 提供项目村(社区)所需要的技术、信息和市场等方面的服务,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9)协助县项目办审核项目村(社区)的项目建议书、资金支付申请,协调项目资金拨付;

(10) 协调配合上级项目办对本乡镇项目工作的检查,协助县项目办进行项目的阶段性验收;

(11)对各项目村(社区)实施的项目进行验收;

(12) 负责解决本乡镇项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农户投诉事项。

(13) 负责本乡镇项目的监测评估,并提交相关报告;

(14)帮助、指导项目村(社区)建立项目财务帐,上报项目财务报表。

2.3.3 乡镇技术指导小组

乡镇技术指导小组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的技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有:

(1) 为本乡镇的项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2)根据项目村(社区)和农户的需求,为项目村(社区)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如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项目设施的维护等。

(3)为乡镇项目办组织的技术培训提供师资和培训材料;

(4)参与项目竣工验收活动。

2.4 社区协助员

2.4.1 社区协助员的来源

社区协助员是县项目办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派驻项目村(社区),协助和指导开展项目实施工作的工作人员。本项目原则上应为每个项目村(社区)选派一名社区协助员。各县应将这项工作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的考核中,作为全县培养、锻炼干部的一个重要措施。

社区协助员的主要来源:

(1) 各省市组织部门招聘的“大学生村官”;

(2)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招聘大学生村官的,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府资源,发挥部门包村、乡镇驻(联)村干部的作用。可由县项目办与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协商,在全县范围内选派优秀的年轻干部和新录用的大学生到项目村(社区)担任社区协助员;或由县项目办与项目乡镇党委、政府在现职乡镇干部中选拔。

2.4.2 社区协助员选拔标准

由项目办和组织部门从“大学生村官”中联合招聘的社区协助员,由项目办和组织部门共同制定招聘标准。由县内自行选派的社区协助员的标准为:

(1) 高中毕业并有三年以上的农村工作经验,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 热心扶贫工作和公益事业,并自愿从事项目工作;

(3) 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驻村开展社区的项目协助工作;

(4) 熟悉当地语言、习俗和文化;

(5)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水平;

(6) 有一定的协调、沟通和组织能力;

(7) 50岁以下,身体健康;

(8) 培训后,经考核能够明确社区协助员的工作职责,基本掌握参与式工作方法和社区自主决策发展理念。

2.4.3 社区协助员的选拔和任用

2.4.3.1 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任用的社区协助员根据各省组织部门与扶贫办协商结果进行。

2.4.3.2 从部门包村和乡镇驻村干部中选择的社区协助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制定方案:县项目办与县组织、人事部门,或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本县、乡镇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

位的公职人员情况制定《社区协助员工作任务、选拔与管理方案》,并印发到相关单位。

(2) 成立选拔考评小组:成立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和县项目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社区协助员选拔考评小组。

(3) 确定候选人:在部门包村和乡镇驻(联)村干部中选派社区协助员的,由所在单位提出社区协助员候选人名单,报县选拔考评小组审定。

(4)录用:选拔考评小组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结合培训过程中的能力表现择优录用。

2.4.4 基本职责

(1) 参加县项目办和上级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研讨和考察等活动;

(2) 协助行政村村委会做好所在项目村(社区)的社区宣传发动工作;

(3) 协助行政村村委会组建行政村项目决策委员会、行政村项目监督委员会、自然村项目实施小组、自然村项目监督小组等社区项目管理机构;协助村项目管理组织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并对其运行进行监督和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社区讨论制定社区优先发展项目规划;

(4) 协助项目村(社区)或自然村进行项目准备,帮助形成项目建议书,参与项目的竞争评审;

(5) 协助项目村(社区)开设项目资金账户并制定管理办法,监督村级项目资金的管理。协助、指导项目村(社区)建立项目会计账,进行会计核算;

(6)协助村级实施小组进行项目招议标、签订合同、实施管理工程、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项目验收、后续管理等;

(7) 了解村和农户对技术、信息和市场等方面的需求,并协助县、乡(镇)相关业务部门到项目村(社区)开展项目工程设计和技术培训、技术服务;

(8)协助并规范社区发展资金的管理,协助县项目办为社区和农户提供相关的服务;

(9) 协助县项目办对项目的实施进度、效果及影响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10) 协助建立村级项目档案和农户档案,收集社区和农户信息,及时向县项目办反映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并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11) 协助县项目办处理社区和农户的投诉;

(12) 协助或组织对村级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进行有关技术和知识的培训;

(13) 列席并监督农户大会及村级项目管理机构的各种会议;

(14) 做好工作日志,按月向县项目提交工作报告,接受县项目办和县组织部门的管理和考核;

(15) 协助县项目办对项目实施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

(16) 完成县项目办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2.4.5 社区协助员的培训、管理与考核

2.4.5.1 社区协助员的培训

县项目办负责对社区协助员的培训。

培训内容范围包括:社区参与式工作方法、社区自主决策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项目目标和原则、项目实施手册、社区宣传发动的内容和方法、社区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管理制度、各类项目工作的规范和流程、项目采购知识,财务管理知识、项目监测评估知识等。在开展能力建设活动时,应从实际出发,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学习、示范、交流结合起来,有效提高社区协助员的能力。

2.4.5.2 社区协助员的管理与考核

社区协助员的管理与考核纳入组织、人事部门、政府对干部的管理与考核,业务工作和日常工作考核由县项目办负责。县项目办要和组织、人事部门协商制订《社区协助员管理制度》和《社区协助员考核办法》。同时,县项目办和组织、人事部门应协调项目乡镇、村为社区协助员驻村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在项目经费中安排适当的工作费用。

2.4.5.3 社区协助员的考核内容和方法

(1)社区协助员要做好驻村项目工作日志,每月向县项目办提交一份工作报告,说明完成职责情况,以此作为县项目办考核的基本依据。

(2)对社区协助员的考核采用工作绩效考核、出勤考核和社区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行政村项目管理委员会要协助县项目办做好对社区协助员的考勤记录,县项目办每季度到社区征求社区对社区协助员工作的意见和进行工作绩效考核,并将日常考核情况及时报给县组织、人事部门。

(3)社区协助员选派期限一般为2~3年。选派届满时,县项目办和组织、人事部门应组织考评小组到项目村(社区)征求村民对社区协助员的考评意见。在项目期间,社区协助员考评合格并自愿申请延长期限的,可选派至项目结束。

2.4.5.4 撤换。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县组织、人事部门和县项目办应撤换社区协助员:

(1) 严重违反《社区协助员管理制度》;

(2) 项目社区群众不满意,支持率低于60%;

(3) 不能有效履行职责;

(4) 考核不合格。

2.5 村级机构

项目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实施,根据需要也可在自然村一级成立项目实施、监督机构。

2.5.1行政村村民委员会

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是项目的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村项目各个阶段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1)负责准备和参加由县项目办组织的竞争定村;

(2)接受上级项目办的指导,在社区协助员的帮助下,严格执行《手册》的操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

(3) 发布项目相关信息,在社区协助员的协助下开展本村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召开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社区项目管理组织,指导帮助自然村制定社区优先发展项目清单,开展项目准备工作,列席项目竞争评审活动;

(4) 协助县项目办对社区协助员进行工作考勤;

(5) 管理本村项目账户资金,进行项目财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汇总上报自然村(村民小组)项目资金申请,协调拨付项目资金;

(6) 反映社区和农户对技术、信息和市场等方面的需求情况,协调或组织有关技术部门到项目村(社区)开展项目工程设计和技术培训、技术服务;

(7) 参加上级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和考察等活动,组织本村的相关培训、考察活动;

(8) 协助指导自然村(村民小组)的社区询价、社区招标采购,监督中选项目的实施和后续管理措施的落实,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实施跨区域项目;

(9)负责签订施工、监理、技术服务合同;

(10)在收到项目实施小组提交费用拨付申请后,及时向上级申请资金拨付,并将到村资金及时下拨;

(11) 协调处理本村项目工作中出现项目占地调整等问题,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项目投诉事项;

(12) 建立并管好村级项目工作档案;

(13) 配合上级项目管理部门开展的项目检查、调查、监测和评估等工作。

2.5.2 行政村项目决策委员会

2.5.2.1 组成人员和产生程序

行政村项目决策委员会由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推选至少2名以上(其中妇女1名)的农户代表组成。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的农户代表数相同,名额由行政村农户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行政村村委会干部经选举通过当选为所在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农户代表的,也可加入行政村项目决策委员会。行政村项目决策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至少1名妇女),并经全村农户大会表决通过。行政村项目决策委员会接受行政村村委会的指导。在村民较少,只有一个村民小组的情况下,不成立决策委员会,由行政村村委会代为行使决策委员会的职责。

2.5.2.2 工作职责

(1)讨论制定项目评审标准和办法;

(2)对参与竞争评选的项目建议书进行环境及社会影响审查;

(3)组织开展对各自然村(村民小组)上报的社区小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议书、社区发展资金申请书的竞争评选活动;

(4)确定该村每一个阶段上报的社区小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5)对决策过程进行记录、存档并进行公示。

2.5.3行政村监督委员会

2.5.3.1 组成人员和产生程序

行政村项目监督委员会由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选举的监督小组组长和村委会推举的一名村干部组成,包括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至少1名为妇女),均通过选举产生。行政村项目监督委员会接受行政村村委会的指导,但要对行政村村委会和村项目决策委员会开展的项目相关工作进行监督。项目监督委员会成员和项目决策委员会成员不能重叠。

2.5.3.2 工作职责

(1) 依据有关规定和监督工作制度,监督本村项目工作;

(2) 列席行政村村委会关于项目的工作会议和项目决策委员会的项目评选会议,监督会议议程和项目评选过程,以保证公开、公正、合理;

(3)检查村项目档案是否记录完整、存放是否妥当,查看和核实财务记录,接受群众投诉,审核确认项目进度报表和财务报表并公示;

(4)向行政村村委会反映农户对项目工作意见,并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5) 监督项目信息的公示活动和项目投诉处理情况;

(7) 向农户大会和上级项目办报告项目监督工作。

2.5.4 自然村(村民小组)项目实施小组

2.5.4.1 组成人员和产生程序

项目实施小组由自然村(村民小组)大会民主选举产生3-5名村民代表组成,其中至少1名妇女,并选举产生1名项目实施小组组长和社区采购人员(或小组)。由于部分项目区撤村并组后,现有村民小组的区域和人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各项目县要根据现有村民小组的人口规模、地理位置,确定将项目实施小组设在自然村(村民小组)或合并前的村民小组。

2.5.4.2 工作职责

(1) 接受社区协助员的工作指导,接受自然村(村民小组)项目监督小组的监督,严格按操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

(2) 协助社区协助员开展项目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农户讨论制定本社区优先发展项目清单;

(3)组织本社区开展项目准备工作,讨论实施项目的投工投劳方案、项目占用土地和其它个人财产的处置方案、工程实施和管理方案、投资概算和后续管理方案等,编制项目建议书,并代表社区参与项目的竞争评审;

(4)组织开展社区自营工程、社区询价和社区招标采购工作。根据社区(村)每一轮项目规划,按照本手册采购的程序与方法,确定所需采购的内容、数量、采购形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授权村委会和聘用单位签订合同;

(5)负责组织村民开展自营工程的施工和建设,按工程进度向村委会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6)反映社区和农户对技术、信息和市场等方面的需求情况,组织村民参加项目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7)参加上级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和考察等活动;

(8) 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落实项目后续管理措施;

(9) 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项目投诉事项;

(10) 建立并管好自然村项目工作档案,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人员参与情况;

(11) 配合上级项目管理部门开展的项目检查、监测和评估等工作。

2.5.5 自然村(村民小组)项目监督小组

2.5.5.1 组成人员和产生程序

由自然村(村民小组)村民大会选举3名农户代表组成自然村(村民小组)项目监督小组,其中至少有1名妇女,并选举1名监督组长。监督小组与实施小组成员不重叠。

2.5.5.2 工作职责

(1)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监督和评估本自然村(村民小组)的项目工作;

(2) 列席项目实施小组的会议,并监督会议议程;

(3) 检查和核实财务记录,监督项目资金运行;

(4) 监督项目工程招议标程序;

(5) 监督项目工程的组织管理及工程质量和进度;

(6) 监督项目信息的公示活动和项目投诉处理情况;

(7) 向自然村(村民小组)项目实施小组通报农户对项目的意见,并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8) 向自然村(村民小组)农户大会和行政村项目监督委员会报告项目监督工作。

2.6 其它社会力量

鼓励国内外NGO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有经验的专家学者,根据项目的特点,发挥自身优势,为项目提供培训、监测评估及咨询服务。

2.7 相关制度

2.7.1 农户大会、农户代表大会制度

(1)凡农户大会,需长年在家的农户每户1人参加,三分之二以上农户到会有效,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行政村项目管理组织的人事任免、由行政村统一组织实施的跨行政村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都应经农户大会表决通过。

(2)农户代表大会由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选派3-5名代表参加。行政村项目决策委员会组成方式、自然村项目实施小组、监督小组的组成方式、人选标准等由农户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7.2 组织制度

行政村项目决策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任期原则上为五年。如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村村委会或三分之一以上农户提议,召开农户大会改选行政村项目管理组织成员。

2.7.3 工作制度

行政村村委会和项目管理组织要讨论制订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员岗位责任、项目工作责任、信息公示,会议议事、财务管理、监测监督等制度。

2.8 项目参与式学习体系

各级项目办要建立起纵向传递、横向交流的参与式学习体系,通过示范、研讨不断总结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培养造就一批熟悉社区参与式工作方法的本土专家,使社区自主发展方法能在项目区得到持续运用。

第三章 项目的操作程序

3.1 项目操作流程图

3.2 项目资金分配与投放原则

各县项目办在以下的原则框架下自行确定项目资金的分配与投放办法:

(1) 根据项目村(社区)的人均投资强度和贫困程度,一次性将项目投资分配到项目村(社区),并向各项目村(社区)公布。

(2) 每个项目村(社区)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分项目的项目资金一般按2-3年安排到村。每一年安排的项目资金不高于50%,每一年实施的项目不少于2个(2个以上自然村联合申请的项目除外)。

(3)分项目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实施,鼓励村民小组联合申请和组织实施项目活动。

3.3 项目操作程序

3.3.1 步骤1-宣传发动

3.3.1.1 制定工作计划

村委会在社区协助员的协助下,根据项目村(社区)的人口居住、分布和村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制定切合实际的社区宣传发动工作计划,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宣传发动时间应与农忙时间和集市交易时间错开。

3.3.1.2 宣传发动的形式

召开村民会议、广播宣传、办宣传专刊、张贴宣传标语、入户宣传和散发宣传资料等。

3.3.1.3 项目宣传的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

(2) 项目资金来源,本村能得到的项目资金总额,各分项目的资金比例;

(3) 各分项目的内容范围及不支持的项目活动清单;

(4) 村级各种项目管理组织形式和各组织职责;

(5) 项目的决策、实施和管理形式;

(6) 项目的竞争评选办法;

(7) 项目操作程序;

(8) 项目投诉办法;

(9) 农户在项目中的投入方式;

(10) 农户在项目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3.1.4 在宣传发动中,项目村(社区)村委会组织村民按照可获得的资金总额,讨论本村的项目总规划,以此作为本村实施项目的基础。

3.3.1.5在完成宣传发动工作后,经社区协助员签字,乡镇项目办签署意见后,村委会可向县项目办提出参与竞争的申请。

3.3.2 步骤2- 竞争定村

3.3.2.1 原则

各县项目办按以下原则框架制定竞争定村方案:

(1)根据资金计划确定每年实施项目村(社区)的数量;

(2)在项目启动的第三年,原则上所有村都应启动项目实施,不再开展竞争定村项目活动;

(3) 项目有关信息、竞争定村办法应通过各种形式在县内公布。

3.3.2.2 竞争定村标准

竞争定村标准由各县自行制定。在竞争标准中应充分考虑村委会组织发动能力和社区村民参与积极性等因素。

3.3.2.3 竞争定村程序

(1) 县项目办向所有项目村(社区)公布当年分项目的项目资金总额和可实施项目的村数;

(2) 县、乡项目办对报名参加竞争的项目村(社区)进行《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分项目实施手册》培训;

(3) 参与竞争的项目村(社区)村委会在社区协助员帮助下组织召开农户大会,形成村参与项目竞争的方案,推选代表本村参加竞争的代表。代表不少于3人,其中1人为妇女;

(4)县项目办确定竞争大会日期和会议日程,在竞争大会之前三天通知参加竞争的村。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乡组织竞争;

(5)县(乡)项目办组织竞争定村评委会,在竞争大会上公布评委名单和竞争标准;

(6) 各村推选1名代表在会上陈述,陈述内容包括:本村基本情况和贫困情况、参加竞争的理由、优势条件等。竞争代表可采用图片资料、影像资料等辅助手段进行陈述;

(7) 各村代表回答评委提问;

(8) 评委评分并现场公布获得本年实施资格的项目村(社区);

(9) 竞争大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县项目办下发列入本批项目实施村的通知。

3.3.3 步骤3-组建村级项目管理组织

3.3.3.1 组建村级项目管理组织

在接到县项目办通知后,村委会在社区协助员的协助下,在各自然村(村民小组)分别召开有三分之二以上在家村民参加的村民大会,其中妇女参会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民主选举村项目决策委员会成员,项目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各自然村(村民小组)项目实施小组、监督小组成员(详见2.5.2, 2.5.3, 2.5.4, 2.5.5)。选举结果应在村委会和各自然村(村民小组)公示不少于3天。

3.3.3.2 验收

(1) 验收标准

1) 在家村民的参与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其中妇女的参与率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2)村项目决策委员会和项目监督委员会分别召开了成立大会,有固定活动场所和明确的工作分工,讨论制订了工作制度和办法,在各自然村(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

3) 各自然村(村民小组)项目实施小组、项目监督小组召开了成员会议,确定了成员分工,讨论制定了工作制度和办法,并进行了公示;

4) 村民对村级项目管理组织成员构成知晓率达到80%;

5) 社区协助员的工作日志记录齐全,社区文档资料齐全、整理规范、有固定地点保管。

(2) 验收办法

1) 抽样调查农户: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随机抽查5户农户按《社区项目管理组织组建入户验收表》(见附件1)进行提问调查;

2) 实地查看行政村和各自然村项目管理组织的选举产生、成员分工和各种制度的建立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3) 查看社区协助员的工作日志、会议记录、公示记录、图片资料等社区文档资料建档情况;

4) 验收人员根据调查、实地查看、资料查阅等,对社区项目管理组织组建工作逐项计分,作出项目村(社区)社区项目管理组织组建验收结论,对达不到标准的村提出整改意见。

(3) 验收程序

1) 项目村(社区)认为本村的项目管理组织组建工作符合上述标准时,即可经社区协助员签字,乡镇项目办签署意见后,向县项目办提出验收申请;

2) 县项目办接到项目村(社区)的书面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应组织验收小组入村验收,也可委托乡镇项目办组织验收,县项目办抽查。验收小组为3-5人,由县、乡项目办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 县项目办对通过社区管理组织组建验收的项目村(社区)出具《社区项目管理组织组建验收通知书》(见附件2),通知项目村(社区)进入社区项目准备阶段。

3.3.4 步骤4-项目准备

3.3.4.1 村委会向各自然村(村民小组)公布该村本轮获得的资金总额。

3.3.4.2 自然村(村民小组)通过以下步骤讨论并确定本村(组)优先发展项目:

(1)在社区协助员的协助下召开村民大会;

(2)讨论、分析出社区的贫困现状和成因;

(3)问题排序;

(4)提出解决贫困问题的对策;

(5)分男、女两组分别列出项目清单排序;

(6)将分组排序中前5-10名的项目合为共选项目清单,由村民大会共同投票排序,选出优先发展项目清单,确定参加本轮竞争的项目;

(7)就参加竞争项目的投工投劳、建设方式、土地调整和后续管理达成一致意见。

(8)就拟建设项目的资金安排进行讨论。项目预算中应该包括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需要的费用,但是一般不得超过总预算的2%。

3.3.4.3 自然村(村民小组)项目实施小组有责任确认参加竞争的项目不包含项目不支持的活动。

3.3.4.4 自然村(村民小组)项目监督小组负责清点参会村民人数,监督讨论、排序和确定项目过程是否公开、公正和透明。

3.3.4.5 自然村项目实施小组在社区协助员的协助下编制项目建议书(见附件3)。在编制项目建议书过程中,各级项目办应该协调专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工程设计达到技术标准。

3.3.4.6 对于跨自然村的项目,鼓励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自然村(村民小组)通过村民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联合编制项目建议书参与行政村项目竞选。

3.3.4.7 自然村(村民小组)推选参加行政村项目竞争评选大会的代表。代表中必须有1名妇女。行政村决策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得作为自然村参加竞争评选大会代表。

3.3.5 步骤5-项目竞争评选

3.3.5.1 制定项目竞争评选标准和办法

(1) 村项目决策委员会召开会议,制定项目评审标准和办法(见附件4)。

(2) 将项目竞争评选标准和办法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3.3.5.2 项目竞争评选

(1) 各自然村(村民小组)向村项目决策委员会提交项目建议书;

(2) 村项目决策委员会在收到所有自然村项目实施小组递交的项目建议书之后7个工作日之内,在社区协助员的协助下召开项目竞争评审会;

(3) 村项目决策委员会主任主持竞争评选会并宣布会议议程、规则、项目竞争评审标准等,村项目监督委员会清点参会人数并当场宣布;

(4)各自然村(村民小组)代表就其申请的项目活动进行陈述。陈述内容包括:项目参加竞选的理由,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的投资概算及农户投入及方式,项目初步确定的建设方式,项目效益,工程的后续管理办法;

(5)村项目决策委员会成员就项目陈述提问后,按竞争评选标准打分。根据本轮投资总额和各项目得分确定中选项目。并填写《项目竞争评审统计表》(见附件5)。

3.3.5.3 对竞争评选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3.3.5.4 在竞争评选结果公示期满村民无异议后,村项目决策委员会将公示结果报村委会。

3.3.5.5 村项目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项目竞争评选过程,监督竞争评选结果的公示。

3.3.5.6 在社区协助员的协助下,行政村村项目监督委员会在每次村项目竞争评审会结束后填写一次《项目评审情况监测表》(见附件6)。

3.3.6 步骤6-项目审核

3.3.6.1 村委会在社区协助员的协助下,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7),由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协助员签署意见后,连同中选项目建议书和《项目竞争评审统计表》、预付资金申请表(见附件8)报乡项目办,乡项目办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签署意见并上报县项目办。

3.3.6.2 县项目办在接到项目申报书后,组织县项目技术指导委员会成员对申报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和环境及社会影响审查。

(1) 技术可行性审核。技术审核内容包括技术方案、预算的可行性。对必须到现场进行审核的项目,由县项目办组织县项目技术指导委员会相关成员到现场进行技术审核。

(2) 环境及社会影响审查。环境及社会影响审核以本项目《环境和社会管理框架》要求为依据,填写环境社会影响审查表(见附件9)。审查表保留在县项目办。

3.3.6.3 县项目办在收到项目申报表后1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乡项目办书面向各村通知审核结果。对通过技术、环境和社会影响审核的项目,由县项目办和村签订项目实施协议(见附件10)。县财政部门在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资金预付通知书(见附件11),并将资金拨到村账户上。

3.3.6.4县项目办不能否决项目村(社区)选择的项目。对在技术、预算和环境及社会影响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项目建议书,县项目办应及时向村委会反馈审核修改意见,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项目实施小组在社区协助员的协助下,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修改。县项目办审核确认修改后的项目建议书。修改后的项目建议书在技术、预算和环境及社会影响等方面仍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县项目办可建议村委会按竞争评选排名推荐新的项目。

3.3.7 步骤7-项目实施

3.3.7.1 村委会在收到县项目办的项目实施通知后要及时通知中选项目自然村(村民小组)的项目实施小组。

3.3.7.2 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确定项目实施方案。

自然村(村民小组)项目实施小组在社区协助员的协助下,组织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确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资金使用、投工投劳安排及自筹资金筹措方案;

(2) 占地调整具体安排;

(3) 设计、实施、监理单位选择办法;

(4)工程实施中社区监测安排;

(5)工程后续管理维护、收费细则。

3.3.7.3 对于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实施小组联合申报中选的跨自然村项目,在经村民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情况下,可委托村项目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3.3.7.4 对于采用外包方式建设,需要选择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工程,按照本《手册》资金管理、采购管理中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和支付资金。

3.3.7.5 对村民自己组织建设的工程,根据村民大会通过的实施方案申请使用资金并实施。

3.3.7.6 自然村(村民小组)监督小组对工程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对技术要求高的工程,要聘请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工程监理,确保实施质量。

3.3.7.7 全体村民有对项目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的权利。

3.3.7.8 如遇到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已经批准的项目不能实施,取得实施资格的自然村(村民小组)不得擅自使用资金开展其他项目活动。村决策委员会可以按照竞争结果,通过村委会向上级报送其他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和环境社会影响审查。

3.3.8 步骤8-竣工验收

3.3.8.1 自然村(村民小组)完成工程后进行自查、村监督委员会检查后,由村委会通过乡项目办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见附件12)。竣工验收申请应附已完工工程自查表。

3.3.8.2 验收的主体是县项目办,也可委托乡项目办进行验收。县项目办复查或抽查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3.8.3 单户工程的验收

(1) 行政村监督委员会对每一个农户进行检查(普查);

(2) 乡(镇)项目办在每个项目村(社区)抽查10%的农户、最低不低于10户农户,不足10户的全面检查;

(3)县项目办按项目乡(镇)进行复查,每个项目村(社区)抽查5%的农户,最低不低于5户农户,不足5户的全面检查。

3.3.8.4 联户以上工程的验收

(1)乡(镇)项目办按项目建议书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验收;

(2)县项目办复查到村。

3.3.8.5 验收依据包括项目实施通知书和资金拨付通知书;项目建议书;项目施工设计资料。

3.3.8.6 验收小组由乡、县项目办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有关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组成。

3.3.8.7 验收小组应填写验收报告单(附件13),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都要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

3.3.8.8 对通过验收的工程设施,由县项目办与项目村(社区)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3.3.8.9 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应由村管理委员会及时填写项目活动清单(见附件14),作为报账依据,及时申请报帐,支付剩余工程资金,并办理结算。

3.3.9 步骤9-后续管理

3.3.9.1 工程设施的后续管理

(1)单户工程由受益农户自己管理。

(2)联户工程按村民大会制定的后续管理办法,由受益农户共同管理。后续办法应包括管理责任安排、维护管理费用来源、受益农户责任等

3.3.9.2 县、乡镇项目办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工程设施的管护人员进行必要的运行维护知识培训。

3.3.10步骤10-项目总结

3.3.10.1 自然村(村民小组)在完成项目后应组织一次村民大会,总结项目实施过程的经验教训,并向村委会提交农户大会讨论报告。农户大会报告作为参加下一次竞争的必要条件。

3.3.10.2 每个项目村(社区)同一轮项目全部通过验收后,县项目办向项目村(社区)出具继续开展项目的通知书(见附件15)。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村(社区)不得开展下一轮项目的准备工作,对严重违反操作程序的项目村(社区),县项目办有权取消该项目村(社区)继续执行下一轮项目的资格,整改达标后才可恢复。

第四章 资金管理

4.1 项目资金构成

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世界银行预付或回补资金、国内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和农户自筹资金。无论是世界银行资金还是国内配套资金,对项目村(社区)来说,到村的资金均为无偿资金。

除项目村(社区)群众投入部分外,到村的项目投入总额,应该在项目宣传发动时明确告知全体村民。

4.2 账户的开设与管理

4.2.1 县财政局帐户

在县财政局开设项目专用账户,接受世界银行贷款和国内配套资金。县项目办对上报的项目建议书完成技术审核和环境社会影响审核后,通知县财政局向实施项目的村划预拨不少于资金总需求30%的预付资金。财政局拨付资金后应及时通知项目村(社区)或提供资金拨付凭证。。项目专用账户中的资金流转情况与相关会计凭证(或复印件)要及时交县项目办和村记账。

4.2.3 村级帐户管理

村(社区)应按规定以行政村名义在离村最近的正规金融机构开设专门账户,预留银行印鉴。财务预留银行印鉴包括:村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二个以上的个人印鉴等。

行政村专用印章应采用“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办法。原则上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由项目负责人保管,银行预留个人印鉴由会计、出纳分别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密码)和空白支票严禁一人保管。

经县以上资金管理部门同意以个人名义开户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账户由三人管理(其中至少有一位妇女,一位社区协助员);②三人中一人管理存折、另二人管密码和个人印章;③存取现金必须三人同时到场。

4.3 资金管理

4.3.1 各项目村(社区)根据本县制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管理项目资金,包括资金计划、资金申请和资金拨付。

4.3.2 资金计划管理

各项目村(社区)每年8月底前,应根据本村村级规划和本《手册》的程序,组织社区村民讨论下年需要实施项目计划,提出需要安排的年度资金并上报县项目办落实,最后根据下达的实际资金计划,通过竞争落实具体项目。

各项目村(社区)每半年要进行一次计划与项目实施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的对比检查,并进行差异分析,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的项目或工程,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完成。

4.3.3 项目资金申请

4.3.3.1各项目村(社区)按照本《手册》程序完成各阶段工作后,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可申请项目资金的拨付。但首次申请预拨资金时,可以在上报实施方案的同时上报资金申请表。申请资金拨付需要提交以下资金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件8),相关人员须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2)对外签订的承包或采购合同副本以及#5@p(收据)和相关支付凭证等。

4.3.3.2 乡项目工作站应在收到村级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签章并及时报送县项目办申请(可为一个村申请,也可汇总几个村同时申请)。

4.3.3.3 县项目办在收到乡项目办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确认乡(镇)项目工作站提交的“项目工程费用支付申请汇总审批表”,连同相关附件一起向县财政局(所)申请项目专用账户予以支付。

4.3.3.4 县财政局(所)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下拨资金。同时将申请表经盖章确认后退还县项目办和村(社区),作为其记账凭据。

4.3.3.5对于手续不齐、凭证不实、不符合财务规定和非项目或超项目预算的开支,各审查单位应予以拒绝。

4.3.4 项目资金拨付

项目资金的拨付需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项目计划和有关程序或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进行资金预付和结算。本项目可以向项目实施单位或通过村委会向自然村(村民小组)预拨30%的资金,用于启动项目,待项目按照其技术标准全部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或自然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提交完整的相关结算凭证,并按《手册》程序验收、审查合格后,再拨付剩余项目资金。

对于村民小组自行组织实施的项目活动,行政村村委会收到拨款通知后应直接通知自然村实施小组将资金用于项目活动。

资金的拨付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业务,除必须支付农户个人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采取现金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有现金方式结算的村,库存现金一般不应超过500元。办理现金支出业务时,要仔细核对应报销的原始凭证和相关审批手续,无误后办理现金支付,严禁“白条”抵库。同时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即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所有资金拨付凭证,最终都要交由会计记账。除会计与出纳按月对帐外,项目负责人及村级监督委员会应

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查,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4.3.5 建立村级财务公开制度

在各项目村应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在村民公开、公示项目资金运行情况和财务状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此外,本项目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详见本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手册》。

第五章 采购管理

5.1采购定义和原则

在世行项目中,为了实现项目目标而完成的工程、采购的货物、咨询服务都是通过采购的方式实现的,统称为采购。社区采购是项目村(社区)实施小组代表村民对项目工程、货物、咨询服务进行采购的全过程。 社区采购必须符合世界银行20xx年5月制定和20xx年10月修订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硬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软贷款采购指南》、《世界银行贷款借款国选择和聘用咨询专家指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的相关规定。

5.2 社区采购的主要方式

根据本项目分散、小型、劳动密集型、投资额少,且当地一般都具有实施项目技术与能力等特点,本分项目采购采取社区采购方式进行,包括社区自营、直接采购、询价采购和招标采购。

5.2.1 社区自营

社区自营是指农户(受益人)投劳和使用自己的设备自行组织实施工程的采购方式。

在本项目中,对工程小而分散,投资额不大的项目可以采用社区自营方式完成,如村内道路、分户实施的饮水、灌溉、改水、改厕、改灶、改圈、沼气等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2.2 直接采购

没有竞争(单一来源的)的采购方式叫直接采购(简称直采)。

在本项目中,对一些只能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工程和设备可以采用直采方式完成,如村内电话、广播设施、村级电力设施等。

5.2.3 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是通过对几个供货人或工程承包单位(至少三家)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确定供货人或工程承包单位的一种采购方式。

在本项目中,对村级电力设施、集中供水和灌溉设施、村内道路、村级卫生设施等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完成。

5.2.4 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工程承包单位和采购货物的采购方式。

在本项目中,对单个合同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必须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对限额以下项目,经社区讨论愿意招标的,也可以采用招标采购方式。

5.3采购计划

5.3.1采购计划的形成

采购计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对工程、货物、咨询服务进行采购的安排。采购计划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制定。由各自然村(村民小组)实施小组组织村民按照本手册程序,讨论提出年度采购计划,确定实施项目需要采购的内容和采购方式。村委会汇总各自然村采购计划后,通过乡上报至县级项目办备案,上报时间由县项目办决定。

5.3.2采购计划的内容

采购计划包括:项目采购内容(每项采购内容均应填写一张表,如道路、饮水)、主要技术要求、采购方式、数量、估算金额、估计的采购时间等(如下表)。

表5-1 项目采购计划

自然村(村民小组):

项目采购内容:

主要技术要求描述:

估计的采购时间: 估计的完工时间:

采购方式选择: □社区自营 □直接采购 □询价采购 □招标采购

估计单价: 采购数量: 估算金额:

采购负责人:

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监督人员

填表人: 填表日期:

5.4 采购要求

在本项目中,凡项目村(社区)有能力且群众有参与意愿的,提倡采取社区自营的方式实施。对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实施小组要向全村公布需要采购的内容、技术要求、以及采购的具体时间。

工程项目采购前要进行技术设计,,需要聘请设计单位的,要由项目村自主选择。

5.5采购程序

5.5.1社区自营工程

社区自营工程由实施小组组织农户按技术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5.5.2询价采购

对需要询价采购的货物或工程,由实施小组向有资格且有意提供货物或承包工程的个人和单位发出询价函(见附件16-1,附件16-2)。询价准备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收到的响应报价单不得少于三家,如果少于三家的,不得拆封已收到的响应报价单,并应重新发出询价邀请。响应报价单的拆封由实施小组在自然村(村民小组)公开进行,并填写询价采购评审表(见下表)。监督小组监督拆封和评审全过程。在满足询价函技术要求前提下,最低价中标。确定提供货物和承包工程的个人或单位后,由实施小组委托村委会签订合同(见附件17,附件18)。

表5-2 询价评审表

货物/工程名称 规格/型号 主要技术要求 供货商/承包商名称 供货商/承包商地点 公开报价 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价格排序 评审结果 备注

实施小组成员签字:

评审日期:

5.5.3招标采购

社区招标采购由村委会和村实施小组共同组织。招标广告必须在县级或县级以上媒体发布。招标准备时间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开标在自然村(村民小组)公开进行,监督小组监督开标和评标全过程。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确定提供货物和承包工程的个人或单位后,由实施小组委托村委会签订合同。

5.5.5 采购公示

采用直采、询价或者招标方式采购的,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在自然村(村民小组)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由村监督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并向上级项目办报告。处理结果公示后,方可签订合同。

5.6社区采购的检查

5.6.1社区采购的检查

上级项目办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社区采购进行检查。县项目办至少每半年应将检查的采购及其资金使用情

况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提交给上级项目办。

5.6.2采购文件保管

采购文件需分卷保管(即一份合同立一个卷)。所有采购文件副本应报送县项目办备案。

社区采购资料要由实施小组责成专人妥善保管。除采购计划和选择采购方式过程的记录以及项目活动清单外,各种采购方式还应保存的资料如下:

1、社区自营:

(1)资金拨付凭证;(2)分户自营工程的现金补助凭证;(3)物资分发(领用)凭证;(4)验收单;(5)联户以上工程资金收支凭证、购货凭证及工程验收单。

2、直接采购:

(1)采购合同;(2)购货凭证;(3)资金支付凭证;(4)验收单。

3、询价采购:

(1)询价函;(2)响应报价单;(3)询价评审意见;(4)公示、质疑投诉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5)合同;

(6)购货凭证及提货证明;(7)资金支付凭证;(8)施工监理记录;(9)验收单。

4、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2)招标广告记录;(3)投标书;(4)澄清函;(5)评标记录;(6)公示、质疑投诉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7)合同;(8)购货凭证及提货证明;(9)资金支付凭证;(10)施工监理记录;(11)验收单。

第六章 项目监测

6.1 公示制度

6.1.1 县级公示内容

(1)县项目办要将项目资金分配与投放方案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公示。

(2) 对经选拔使用的社区协助员进行公示。

(3)投诉的处理结果必要时可以在社区进行公示。

6.1.2 乡级公示内容

(1)乡项目办每半年向项目村(社区)公布一次该村项目资金的拨入、拨出情况。

(2)投诉的处理结果必要时可以在社区进行公示。

6.1.3 行政村公示内容

(1)项目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分工、竞争评选办法。

(2) 各自然村申报的项目和村项目决策委员会对项目的评审结果。

(3)由村项目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跨自然村项目的工程承包方案。

(4)每半年公布一次本村项目资金专用账户的收支情况。

(5)村项目监督委员会成员分工、监督办法和各项工作制度。

(6)每季度在所有自然村内公示全村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7)每季度公示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6.1.4 自然村(村民小组)公示内容

(1) 实施小组成员分工和各项工作制度。

(2) 每季度公示本社区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3) 每季度公示项目实施中的问题。

6.1.5 公示办法

(1)公示可以通过会议、传单、媒体、宣传栏方式进行。

(2)在村的公示必须在村务公开兰和各村民小组的显著位置上进行。

6.1.6 公示的有关规定

(1)各级项目机构接到群众有关公示内容的异议、情况反映,均按投诉程序处理。

(2) 各项目村(社区)和自然村张贴公示、公告的地方应当长期固定在同一地点。

6.2 投诉机制

6.2.1 投诉原则

任何人都可以实名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

6.2.2 投诉受理人及相关信息

(1)各级项目办都应指定专人担任投诉受理人。

(2)在项目实施前,向项目村(社区)公布国家、省、市、县、乡各级项目办投诉受理人以及其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

(3)各级项目办投诉受理人发生变更后,应以各种方式更新投诉信息,及时告知社区,并在社区进行张榜公布。

6.2.3 投诉处理程序

6.2.4 投诉处理规定

(1)投诉受理实施逐级负责制。

(2)各级项目办接到投诉后,应立即进行详细完整的登记,并完整记录投诉受理过程、处理结果及相关资料。

(3)项目办原则上应在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对投诉的处理,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并在相关村进行公示。

(4)投诉受理人要严格保密,禁止将投诉人信息告知被投诉人。

(5)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可继续向上一级投诉或通过其他渠道解决问题。

6.3 项目监测

项目监测是随着项目的进程,按照既定目标和事先设计的指标体系,不断采集数据和资料,为项目管理和控制提供必要依据的过程。本项目采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监测。

6.3.1 监测体系框架图

6.3.2 内部监测指标

1)批准的项目资金中由村管理的资金比例;

2)提交资金申请表到资金到村的时间;

3)到最贫困的自然村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全村平均投资水平;

4)村(社区)和农户投入及占项目总投资的%;

5)开设村级帐户的村占项目村的比例%;

6)一次验收合格的工程占工程总数的比例;

7)制定了后续管理办法的村占项目村的比例;

8)参与村内各级项目管理组织的妇女占项目管理人员的比例。

6.3.3 内部监测的组织实施

(1) 自然村项目申报与实施的过程和行政村项目决策与管理的过程,都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如会议记录、进度检查记录、问题处理记录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资料。

(2) 县项目办汇总各村监测信息,按照内部监测的指标形成监测报告,报省(市)项目办。

(3) 省(市)项目办每半年对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形成监测报告,报国家项目办。

6.3.4 外部监测与评估

本项目的外部监测与评估由省和中央项目协调办公室组织实施。

附件1 社区项目管理组织组建入户验收表

社区项目管理组织组建入户验收表

项目村(社区)名: 自然村名:

被访问农户姓名

访问内容

1、你自然村在家村民户数有多少?

2、参加实施小组、监测小组选举会的村民有多少?其中参会妇女有多少?选举结果公示了吗?

3、你自然村项目实施小组和监测小组的成员都有谁?实施小组和监测小组制定的规章制度村民公示了吗?

4、你自然村有哪几个人参加了行政村项目管理委员会?他们是如何选出的?

5、你知道行政村项目决策委员会的正副主任是谁吗?你是怎么知道的?

6、行政村项目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分工的制定的规章制度向村民公示了吗?

7、你对社区协助员的协助工作满意吗?

8、你自然村实施小组和监测小组的工作地点在谁家?

注:此表也可作为访谈项目管理组织成员表,各县项目办可根据需要修改访问内容

附件2 社区项目管理组织组建工作验收通知书

社区项目管理组织组建工作验收通知书

村:

经我办(或委托乡镇项目办)于 年 月 日对你村第五期扶贫项目社区项目管理组织组建工作进行了验收,其验收结果为:

1、社区项目管理组织的组建程序符合《手册》的规定程序。

2、各项选举结果各村民进行了公示,村民的知晓率达到 %。

3、各自然村项目实施小组召开了成员会议,确定了成员分工,讨论制定了工作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注:如果管理项目资金),并进行了公示。

4、各自然村监测小组召开了成员会议,制定了监测办法和工作制度,确定了成员分工,并进行了公示。

5、行政村项目决策委员会召开了成员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了正副主任分工,确定了成员分工,讨论制定了工作制度,并进行了公示。

6、行政村监测委员会召开了成员会议,讨论制定了监测办法和工作制度,确定了成员分工,并进了公示。

7、社区协助员的工作日志记录、会议记录、公示记录完整、社区文档资料齐全、整理规范,有固定地点保管。

8、项目管理组织有固定工作场所。

上述验收结果符合社区项目管理组织组建工作验收标准,予以通过验收,并同意你村转入组建社区项目准备阶段,希望你村尽快向村民公示《验收转段通知书》内容,抓紧做好社区项目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抄送: 乡镇项目办

县项目办

年 月 日

附件3 项目建议书参考格式

项目建议书

项目县(区) 项目村名 自然村名

项目名称 在优先发展项目清单中的排序

自然村基本情况及贫困状况简述

村民大会过程及社区优先发展项目规划简述

项目的内容及规模

项目的投资概算及投资构成 1、 总投资(元):

2、 申请项目资金(元):

3、 村民投工投劳折资(元):

4、 村民集资(元):

项目初步确定的建设方式(注:对外承包或自建)

项目涉及的占地调整等问题的处理方案(注:根据村民会议讨论意见)

本项目参加竞选的理由 1、 村民会议讨论支持该项目的人数(人)及比例(%)

2、 村民会议讨论支持该项目的妇女人数(人)及比例(%)

3、 项目受益农户数(户)及比例(%)

4、 村民自筹比例(%)5、 其它

村民会议讨论的项目初步的后续管理办法简述

附件4 项目评审标准

项目评审标准

村项目管理委员会20xx年 月 日讨论制定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项目可行性

2 后续管理方案是否经村民讨论及可行性

3 其它由项目评审小组决策委员会讨论确定的指标

4 其它由项目评审小组决策委员会讨论确定的指标

...... 其它由项目评审小组决策委员会讨论确定的指标

合 计 100

备注:上表中前2个项目评审指标为必备指标,其分值与行政村决策委员会讨论制定的其它评审指标的分值,均由行政村项目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确定。

附件5 项目竞争评审统计表

项目竞争评审统计表

项目村(社区)名: 填表时间:

序号

自然村名、(村数) 申报项目名称(份数) 申报项目总投资: 其中 覆盖效益 项目评审得分(分) 得分排序(名) 是否中选(是/否)

申请项目补助资金(万元) 农户投工投劳折资(万元) 农户集资(万元) 户数(户) 人数(人) 一、

1、

2、

……、

二、

……

中选项目合计

注:此表由社区协助员在村项目决策委员会项目竞争评选会结束后填写。

附件6 项目竞争评审情况监测表

项目竞争评审情况监测表

填报单位: 省(市) 县 乡镇 村

村项目评审会召开时间 竞争评选项目轮次

本轮提交的建议书数量 批准的建议书数量

提交项目建议书的自然村数量 建议书获得批准的自然村数量

批准项目列表 1

2

3

4

5

6

7

8

提交建立社区发展资金的申请数量 批准建立社区发展资金的申请数量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社区协助员在村项目监督委员会项目竞争评选会结束后填写

附件7 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

县项目办:

我村第五期扶贫项目决策委员会于 年 月 日对各自然村上报的第 轮 项目的 份 分项目的项目建议书进行了评审,共评审项出了 个项目,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申请项目补助资金 万元、村民投劳折资 万元、村民集资 万元,共覆盖我村 个自然村(村民小组)、 个农户、 人,现将项目评审统计表和评审出的项目建议书随文上报,请县项目办及时组织对我村项目建议书进行技术审核。

特此报告

村民委员会主任

签章

年 月 日

村社区协助员签章

年 月 日

乡镇项目办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8 项目资金申请表

项目资金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自然村名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其中 支付项目工程费用

申请项目资金 村民自筹 单位名称 支付内容 本次支付金额 累计支付金额 开户银行及账号

合计

申报单位批准人: 审核人: 填报人:

社区协助员意见/签字: 乡项目工作站审核意见/签章:

县项目办审查、批准意见/时间/签章:

县财政审查意见/时间/签章:

注:本表经财政部门盖章确认后,需返还给各级项目单位作为记账依据。

附件9 环境及社会影响审查表

环境及社会影响审查表

A 环境及社会影响 是 否

地点

1 如果项目地点靠近保护区, 是否会对保护区的生态带来负面影响 (例如干扰了哺乳动物或鸟类的迁徙路线)?

2 该项目是否会影响到人们对牧场、水资源、公共服务或其它赖以生存的资源的利用?

物理及生物环境

3 该项目是否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例如砾石、石料、水、木材、木柴)?

4 该项目是否会使土壤恶化或受到侵蚀(例如过度放养家禽、过度开采燃料、过度使用草药、过度拓荒)? 5 该项目是否会引进新的动植物物种?

6 该项目是否会提升土壤的盐度?

7 该项目是否会造成固体或液体的浪费,从而对当地的土壤、蔬菜、河流、溪流或地下水带来负面影响? 8 拦河坝或分洪运河等水供给项目是否会给河流或溪流的生态带来负面影响? 应对水流的质量和数量予

以注意(例如,分洪量超过10%);还应关注水中生存环境的性质、生产率和使用,以及随时间所引起的变化。

9 该项目是否牵涉到小型水坝的建设,或分项目与已建成或正在建设中的水坝有关(例如饮用水供给、灌溉系统的建设)?

10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或之后是否会威胁到人类的健康及安全(例如大量使用农业化学品或杀虫剂,以及医用废品)?

11 该项目是否会改变人口或家禽的分布?

12 该项目是否鼓励往该区域的迁移?

13 该项目是否会引进杀虫剂或增加杀虫剂的使用?

其它选择

14 是否存在其它方法,以期减少对环境及社会的影响?

A部分审查结果:

A1. 如果所有的答案都是“否”, 则不必再采取任何措施。

A2. 对于回答为“是”的事项,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应该 1)向县环保局进行咨询,以决定是否应依据国家环保管理条例进行环境评估; 2)在项目设计中提出缓解措施; 3)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回答为“是”的事项进行跟踪。

B 社会影响 是 否

1 该项目是否会造成人们非自愿地、暂时或永久性地丧失土地?

2 该项目是否需要拆毁房屋?

3 该项目是否会造成人们丧失对经济资源(例如牧场、捕鱼区、树林)的使用权?

4 人们是否会暂时或永久性地丧失农作物、果树或其它固定资产(例如粮仓、篱笆、家畜棚舍或室外卫生间)?

5 该项目是否会对居住在外部区域的少数民族社区造成影响?

B部分审查结果 :

B1. 如果所有的答案都是“否”, 则不必再采取任何措施。

B2. 如果问题1至4的回答为“是”,则只有在与将会丧失资产(或资源)的人们经过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该建议书才能通过。

B3. 如果问题5的回答为“是”,则县项目管理办公室应咨询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以决定是否应采取特别措施。

附件10 项目实施协议书

项目实施协议书

甲方: 县项目办

乙方: 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 村竞争评审意见和县技术、环境社会影响查意见,同意 村实施以下项目。为确保项目实施,顺利实现项目目标,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 项目内容

(根据具体内容填写)

二、 主要技术标准

(根据项目内容填写)

三、 投资总额

(根据确定的资金总额填写)

四、 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村民集资:

村民投劳折资:

五、 项目实施时间

六、 双方责任

双方根据《手册》规定的各自责任,按照以上内容完成项目活动。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11 资金拨付通知书

资金拨付通知书

行政村村委会:

你村上报的项目费用申请,经审查通过,现已将下表所列项目费用支付到 ,请你村项目管理委员会及时到 查询。

特此通知

附:项目资金申请表

抄送:县项目办

乡镇项目办

县财政局

年 月 日

附件1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乡镇项目办:

我村于 年 月 日对我村第 批项目的实施工作进行了自查(见下列的自查表),自查结果表明,我村第 批项目实施全部完工,特申请乡镇项目办派员验收。

已完工工程自查汇总表

序号 自然村名 项目名称 规模 总投资(元) 其中: 项目覆盖 自查情况

村民投工投劳及自筹(元) 户 人 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标准? 村民投工投劳及自筹是否达到项目建议书的承诺? 工程监理的验收结论(达标/未达标) 工程后续管理办法是否已讨论制定并誉写在显著位置

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附件13 验收报告单

验收报告单

名称: 县 乡 村 自然村(村民小组) 日期:

项目内容 规模

建设地点 建设时间

验收情况 1、项目工程达到设计标准的情况

(1)、

(2)、

……

2、农户投工投劳及自筹情况

3、工程后续管理办法是否已讨论制定并誉写在显著位置

4、项目资金开支情况是否定期向村民进行了公示

验收结论及整改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签字

注:各项目县可根据需要增加验收指标

附件14

中国贫困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项目

项目活动清单

活动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社区名称: 县 乡 村 制表日期:

项目地点 活动内容 单位 规模 目前状况 验收评价 总投资 补助总额 已收到资金 项目地点

填表人: 审核人 批准人:

附件15项目继续实施通知书

项目继续实施通知书

村:

经我办于 年 月 日对你村世行第 批第五期扶贫项目的竣工工程进行了抽查验收,其验收结果为:

1、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的选择和自建项目的工作程序符合《手册》的相关规定。

2、项目的施工质量达到项目的设计标准。

3、实施小组按项目建议书的承诺组织村民完成了项目的投工投劳及自筹。

4、实施小组组织召开了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项目工程的后续管理办法,并落实了管理护责任。

5、项目资金定期向村民进行了公示。

6、受益村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上述验收结果符合社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予以通过验收,并同意你村转入第 批项目准备阶段,希望你村尽快向村民公示《验收转段通知书》内容,抓紧做好社区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评审等项目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抄送: 乡镇项目办

县项目办

年 月 日

附件16-1 询价函(货物)

询 价 函(货物)

编号:

村从县扶贫办获得一笔 元的扶贫资金,用于实施我村 项目,现邀请你公司就下列 设备提交密封的报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

……

详细的技术规格见本询价函的附件(1)。

作为一个合格的供货商,你公司应达到以下一些条件:

有证据证明你公司拥有本次采购所需货物的存货,或能够很快获得本次采购所需的货物; 有证据证明你公司能够为本次采购所需的货物提供售后服务。

你公司的响应报价单应在200 年 月 日 时 分前提交。迟到的报价函将不予考虑。 地 址: (邮编: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附件(1)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

附件(2)响应报价单

________村 村民小组实施小组

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代)

_____年___月____日

附件(1) 技术规格及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配置及主要技术指标 单位 数量

附件(2) 响应报价单

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小组实施小组:

根据你们编号为 的 设备采购询价函,经我公司认真研究、精心准备,愿意以人民币:货物。

供 货 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1)报价表 元的总价提供所需

附录(2)技术规格响应表

供货商代表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1)

报 价 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报价函要求 供货商报价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总价

合计金额:

供货商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附录(2)

技术规格响应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询价函要求的技术规格 供货商提供的技术规格 备注

供货商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附件16-2询价函(工程)

询 价 函(工程)

村从县扶贫办获得一笔 元的扶贫资金,用于实施我村 项目,现邀请你公司就下列 工程提交密封的报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简述 工程地点 竣工时间要求

详细的技术规范及图纸见本询价函的附件。

作为一个合格的承包商,你公司应达到以下一些条件:

曾经承包并完成过类似于本工程的工程;

能够立即租用到本工程所需要的施工设备;

……

你公司的报价函应在200 年 月 日 时 分前提交到县项目办。迟到的报价函将不予考虑。

附件(1)技术规范与图纸

附件(2)工程量清单

附件(3)响应报价单格式

地 址: (邮编: )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附件(1)技术规范及图纸

附件(2)工程量清单

附件(3)响应报价单格式

________村 村民小组实施小组

__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代)

_______年___月____日

附件(1)技术规范及图纸(略)

附件(2)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序号 细目名称 单位 数量

……

总计

附件(3)

响应报价单

________村 村民小组实施小组

根据你们编号为 的 工程询价函,我公司经现场踏勘并研究了本工程的图纸、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后,愿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的总价按图纸、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承包本工程实施、完工和维修。

同时,我们完全理解县项目办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承 包 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承包商代表姓名(签名):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单价:人民币元

序号 细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细目合计

总计

承包商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7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村

乙方:

鉴于甲方接受了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承包项目,且鉴于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向甲方提供完成本合同项下工程所需的所有劳务和服务并承担对工程所用材料的供货责任,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工程施工中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的组成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一并构成本合同的整体:

1)本合同;

2) 双方认为有必要的有关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和施工图

2.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和法规。

元)。

4.工期及误期赔偿费。本工程竣工日期为200 年 月 日。如果工程未能在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则承包人按每延误一日历日向业主支付 元误期赔偿费。

5.质量保证和质量检查。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为整个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十二个月。

甲方授权、委托 (监理工程师名称) 作为本工程的项目监理,对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理。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合同项下的工程没有施工、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

甲方和项目监理有权在质量保证期满之前任何时间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要求对工程进行检查和试验,以确认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的质量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不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额外费用。如果甲方和项目监理所进行的检查和试验证明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则甲方有权拒绝该部分或整个工程,且乙方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更换、修改、修补并修复该部分或整个工程,直到甲方和项目监理认为满意为止。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6.合同支付:

1)预付款: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付款:合同价的 将在实物工程量完成 和 时,根据乙方呈交的支付申请按照上述相应比例在该支付申请获项目监理批准后 天内支付。乙方应根据工程累计完成工作量向项目监理呈交一式三份支付申请。该申请应包括截止到该次支付申请之日的累计完成工程量和前次支付申请所列之累计完成工程量。项3.本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总承包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目监理应在收到乙方所呈交的支付申请后 天内完成对支付申请的审查,并做出批准或通知乙方进行修改。

3)质量保证金:合同总额的 将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天内支付给乙方。

7.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的任一部分、全部转让或者分包给其他方施工。

8.乙方应负担工程验收合格前所发生的与工程有关的全部税费。

9.乙方应在现场施工开始日前为下述事项提供保险:

1)工程本身的损失和损坏第三者责任险;

2)人员伤亡。

所有的保险均应对所发生的损失和损坏以人民币提供补偿。

10.争端的解决: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之间所产生的争端,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端。如在此类协商开始后45天内未能就争端的解决办法达成一致,则任一方可要求将争端提交 (仲裁委员会所在城市名称)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二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质量保证期满,且工程最终验收合格后截止。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签章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签章日期

附件18 供货合同书

供 货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甲方: 村

乙方:

鉴于甲方接受了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所提交的报价表和技术规格响应表,且鉴于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并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就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一并构成本合同的整体:

(1)本合同

(2)乙方提交的响应报价单

2.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和法规。

3.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响应报价单”。

4. 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在响应报价单中有明确规定。

5. 付款条件

乙方完成全部交货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对乙方提交的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6.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和交货地点在“响应报价单”中有明确规定。

7.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签章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公章)

签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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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乡20xx年扶贫开发工作总结20xx年,我乡扶贫开发工作坚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基础建设相结合,与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突出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产业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和社会扶贫工作。继续把增加农民收入和…

工作总结20xx年工作总结(扶贫开发)

鲁东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试行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鲁东大学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

二00七年乐俭乡茶叶产业化扶贫项目总结

乐俭乡茶叶产业化扶贫项目竣工总结正安县绿色产业发展办公室周文利冯泽生根据贵州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贵州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财政产业化扶贫资金的通知黔开办20xx113号和黔财农20xx1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土地峪村20xx年建设扶贫工作总结

土地峪村20xx年建设扶贫工作总结20xx年土地峪村在区人大张主任的亲切关怀下在区交通局水利局及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及村支两委的共同努力下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有序地开展了建整扶贫工...

1222222则洞村20xx年定点扶贫工作总结

则洞村20xx年以来定点扶贫工作总结20xx年4月以来我作为自治区地税局选派到金城江区六圩镇则洞村的第一书记紧紧依靠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的决定以及关于印发十二...

扶贫办20xx年工作总结

自治州20xx年扶贫开发情况及20xx年工作要点20xx年我州扶贫开发工作在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和州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科学发...

扶贫项目工作总结(3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