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广东省“珠江人才
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通知
来源: 广东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14-10-3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粤创新创业,根据《20xx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公告》(附件1)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xx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申报公告。
二、申报要求
1.今年团队申报类型分为“应用基础研究”与“技术研发产业化”两类。其中,“应用基础研究”类团队资助总额不超过本年度团队总资助额的30%,“技术研发产业化”类团队资助额度不超过其项目预算的50%。“创新药物领域”临床前研究团队仅限于“应用基础研究”类团队申报,且资助
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各申报团队及其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申报类型。
2.团队预期取得成果情况,由各申报团队视项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其中“应用基础研究类团队”注重成果的创新性、前瞻性、研发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其他研发产出,如获得国家级高水平项目、高质量论文发表、核心专利产出及支撑产业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指标;“技术研发产业化类团队”注重核心技术创新、战略产品研发、销售利税、技术市场成交额及带动相关产值等方面指标。
3.形式审查中,团队带头人因任一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无论是否满足“团队至少5名成员”条件,该团队形式审查不合格。团队核心成员中,有任一成员因任一项形式审查不合格,须删除该成员。删除形式审查不合格成员后仍满足“团队至少5名成员”条件的团队通过形式审查,删除形式审查不合格成员后不满足“团队至少5名成员”条件的团队,不得增补或替换核心成员,整个团队形式审查不合格。
4.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如在外省担任院士、国家级研究平台负责人、长江学者等重要任职的,须提交《保障来粤工作时间说明函》,承诺入选后将人事关系转入广东
省内用人单位并全职在粤工作,告知保障来粤工作具体方式,并亲笔签名确认。如无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5.今年形式审查将对团队成员知识产权情况(包括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关联性和权属性进行核实,并形成知识产权审查报告,作为评审重要参考资料提供给各阶段评审专家,各申报团队须认真填写相关内容。
6.申报团队及其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填写项目总预算;经专家评审项目总预算严重失实的,取消参评或入选资格。
7.申报团队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原则上均应归申报单位所有。如团队及申报单位协商另行约定的,可从其约定,但这类成果均不列入团队项目预期取得成果范畴。
8.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下同)为创新长期、外专千人、青年千人、溯及既往、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等省外千人计划入选者,视为国内引进人员,引进后需连续五年全职在粤工作,且需将千人计划关系转入广东省内管理。团队成员为外省创新短期、创业千人计划入选者,入选后需提
交外省千人计划合同已到期相关证明或外省千人计划合同解约相关证明或境外单位解约相关证明。
9.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之间的人才流动,以及引进后在申报单位省外、国(境)外研究机构或产业化公司工作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团队成员现用人单位(即引进单位,广东省内单位)与团队成员原用人单位(广东省外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的,须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承诺函,承诺该成员入选后将全职在广东省现用人单位工作,且将人事关系转入广东省现用人单位。
10.申报书及申报附件一经在线提交至专项办后,不再退回修改。申报书中所有填写内容须与附件佐证材料一致,如有缺失、虚报、前后矛盾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详见附件4),取消后续评审资格。
11.申报团队自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下载《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承诺书》(带水印PDF版本,附件6),打印并请各团队成员逐一亲笔签名确认申报。该申报承诺书可替换纸质版正式申报书相应内容,其法律效力等同正式版纸质申报书内相应内容。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一经亲笔签名确认的,即视为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个人已知悉申报书
内容并了解在团队中将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2.申报团队及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申报书及申报附件等申报材料,均应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视为自动放弃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资助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相应损失,申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申报流程
20xx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行网络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及申报单位(即用人申报)通过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rc.)进行注册,各申报团队自20xx年11月1日起,可登录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单位注册。首次注册的单位请登录平台,由单位管理人员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申报账号和密码。该账号仅用于本单位相关人才专项及申报团队管理,无法进行项目申报;如需申报项目,可登录平台完善单位信息并为本单位申报团队创建申报账号。已在“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注册过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平台。(注:如忘记账号密码可登录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
下载《找回单位账号或密码申请表》填写盖章后传真至020-83163914)
2.团队申报。申报团队从单位管理人员处获得申报账号后,即可登录平台完善团队信息并在线填写申报书,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申报团队在线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提交后,由申报单位对其填写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报流程提交至上级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单位需对申报团队提交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形式审查不通过者将取消评审资格,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详见附件3、4) 。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其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推荐,并按系统要求提交至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申报材料提交到专项办后不再退回修改,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严格把关(详见附件3、4)。
各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如下:
(1)市、县(市、区)辖管申报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
由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牵头,地级以上市科技局负责上报专项办。
(2)省直申报单位,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后上报专项办。
(3)中直驻粤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后上报专项办。
(4)其他非公有制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后上报专项办。
归口管理部门账号密码获取方式如下:
(1)归口管理部门的用户名与密码由专项办统一创建。
(2)初次在平台获取账号的科技管理部门请填报《归口管理部门用户名与密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专项办,专项办核实后进行用户名与密码分发。
(3)已获取“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登录账号的部门请继续使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本平台。
(4)如忘记账号密码可登录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找回用户名、密码申请表》填写盖章后传真至020-83163914。
5.申报团队下载正式版本申报书并进行打印装订。申报书在线提交至专项办之后,申报状态显示为“等待专项办预受理”,专项办点击预受理后,平台生成正式版本PDF申报书(带有水印号,无草稿字样),团队申报状态显示“等待受理纸质材料”。申报团队登录平台下载正式版本PDF申报书,并按申报指南中《纸质版申报书及申报附件规范装订与提交说明》(附件3)相关要求进行打印装订。打印装订申报书的同时,还需打印装订申报附件及刻录申报光盘。申报书一式15份,申报附件和光盘各一式2份。
6.纸质版申报材料逐级盖章。申报团队按要求逐一在申报书上签名确认申报后,逐级提交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其中地市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市委组织部门和市科技部门。
7.归口管理部门正式行文推荐申报团队。申报团队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交归口管理部门后,由归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推荐申报,并填写《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团队推
荐情况汇总表》(附件5),以正式行文方式择优推荐其申报团队。其中,地市申报团队需所属市委组织部门和市科技部门联合行文进行推荐申报。
8.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团队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交归口管理部门后,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将纸质材料送交专项办,其中地市申报团队由所属市科技部门统一送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9.形式审查。收到团队纸质申报材料后,专项办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工作,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一致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申报书中所有填写内容须与附件佐证材料一致,如有缺失、虚报,前后矛盾者,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形式审查不合格者(详见附件4),取消后续评审资格。
四、申报时间
20xx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自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xx年12月30日截止在线申报,纸质材料送交截止时间为20xx年1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1)团队在线申报及申报单位在线审核应在20xx年12月15日17:00前提交归口管理部门;
(2)归口管理部门在线审核应在20xx年12月30日17:00前提交专项办;
(3)专项办预受理结果应在20xx年12月31日17:00前在线反馈申报团队;
(4)申报团队及其申报单位应在20xx年1月10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交归口管理部门;
(5)归口管理部门应在20xx年1月20日17:00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送交专项办。
五、注意事项
1. 本通知及申报要求解释权归属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申报团队及申报单位应按上述申报时间进度要求,合
理安排各申报环节时间。逾期未完成申报书及申报附件的在线提交的,视为申报无效,相关责任由申报团队及其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3.由于申报附件扫描上传工作量大、耗时长,请各申报团队提前按照附件提交要求准备并上传申报附件,避免在最后一天集中上传,造成网络堵塞,影响申报材料的及时提交。
六、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办公室 业务咨询:(020)83163632、83163351、83163919 技术电话:(020)83163358
传真电话:(020)83163914
附件:
1.20xx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公告
2.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
3.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指南
4.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5.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产业领域分类指导目录
6.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团队推荐情况汇总表(归口管理部门填写)
7.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承诺书(带水印PDF版本)
广东省科技厅
20xx年10月30 日
第二篇:20xx年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
20xx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公告
来源: 广东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 2014-10-3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粤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xx年)》(粤发〔2010〕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xx年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引才原则。
坚持“三注重两符合”原则,即注重人才水平、注重技术成果、注重产业化前景,符合加快发展需要、符合优化经济结构需要,着力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引才重点。
围绕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新能源汽车、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传统优势产业,优先引进在计算机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和标准光组件及器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增材制造(3D打印)等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实现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或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团队和领军人才。
(三)引才类别。
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均分“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应用基础研究”两类申报评审。
技术研发产业化类主要依托产业化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快速产业化潜力和广阔市场前景;重点考量核心技术创新、战略产品研发、销售利税、技术市场成交额及带动相关产值等方面指标。
应用基础研究类主要依托重大研发平台、重点学科和重大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问题进行研究;重点考量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前瞻性、研发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其他研发产出,如承担国家级高水平项目、高质量论文发表、核心专利产出及支撑产业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的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指标。
(四)资助档次及额度。
在确保引才质量的基础上,保持适度引才规模,本年度引进人才的资助档次及额度如下:
1.创新创业团队。
第一档次:世界一流,资助8000万元;
第二档次:国内顶尖、世界先进,资助3000~5000万元;
第三档次:国内先进,资助1000~2000万元。
资助档次、数量及额度根据评审规则及评委评分、推荐结果确定。
资助经费中100万元(税后)为住房补贴,由团队带头人支配使用。
2.领军人才。
每名资助600万元,包括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创新性突出或产业化前景好。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xx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xx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3.用人单位在我省依法注册(截止申报之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从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xx年1月1日之后。
5.引进后需在粤连续工作5年以上,国(境)外引进的平均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国内引进的需将人事或社保关系转入我省用人单位并全职在粤工作。团队成员中的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平均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每个团队此类核心成员不超过1人。
(二)创新创业团队。
创新创业团队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指与团队带头人同时引进的人才)组成。
2.团队成员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且引进后能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3.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
4.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中至少有2人全职在粤工作;鼓励国(境)外引进成员全职在粤工作。
5.“创新药物领域”临床前研究项目须已完成中试生产工艺研究,并建立质量标准,完成初步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作用机理比较明确,并在团队项目实施3年内获得国家临床试验批件或2年内向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究项目申报团队研究品种须已申请(以获得申请受理号为准)或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临床试验批件;优先支持1.1类新药。
(三)领军人才。
1.技术研发产业化类领军人才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海内外承担过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
(2)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
(3)拥有广阔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
(4)主持或主导制定本产业(行业)的国际、国家标准,并成功实施。
2.应用基础研究类领军人才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过发达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863、973项目;
(2)近5年在本专业(学科)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论著;
(3)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或发明专利;
(4)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鼓励自主创业的团队、领军人才申报本计划。
三、申报办法
团队实行网络在线申报,登录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rc.),注册账号并在线填报《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按系统要求提交相应部门审核。
领军人才按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办公室申报。
具体途径如下:
(一)市、县(市、区)辖管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由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牵头,团队由地级以上市政府科技部门负责申报,领军人才由地级以上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申报;
(二)省直单位,经省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
(三)中直驻粤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申报;
(四)其他非公有制单位,经单位审核后申报。
四、申报材料
通过审核的团队,在综合管理平台打印自动生成的《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并按要求逐级加盖公章,申报书一式15份、附件一式2份、光盘一式2份。
领军人才填报纸质《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申报书》一式12份、附件一式2份(申报书和附件分别装订),并刻录光盘报送全部申报材料电子文档。
申报材料应按照有关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不得空项、漏项,申报书内容需与附件佐证材料一致。用人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附件一般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提供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内外任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荣誉与奖励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股权构成、公司业绩和近年财务报表)等。
五、申报评审主要流程
(一)申报。
申报人及其用人单位按要求进行申报。
(二)合规性审查。
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对知识产权的真实性、有效性、关联性和权属性进行核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信用调查,遴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入评审。
(三)第一轮专业评审。
分专业小组进行专业评审,主要对申报人的技术先进性作出评价。专家分档次投推荐票并打分,平均分60分及以上且推荐票超过50%的申报人进入第二轮评审。
(四)实地考察。
对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全部申报人及其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重点考察用人单位支撑能力及项目预算的合理性,考察报告作为第二轮评审的专家参考资料。考察不合格的不进入第二轮评审。
(五)第二轮现场答辩评审。
分领域或类别进行现场答辩评审,主要对申报人项目的产业化前景及可行性作出评价,专家分档次投推荐票并打分。
(六)确定拟入选名单及资助额度。
根据申报人两轮评审的得票数和得分数,择优确定拟入选名单及资助额度。
(七)公示与报批。
拟入选名单及资助额度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六、支持措施
(一)入选的创新创业团队可按档次获得省财政专项工作经费资助,珠三角地区和其他地区有关市
政府分别按照不少于省财政支持专项工作经费额度二分之一、三分之一的比例提供配套资金。
(二)创新药物领域临床前研究项目资助额度最高可达2000万元。
(三)“技术研发产业化”类团队资助额度最高可达其项目预算的50%。
(四)“应用基础研究”类团队资助总额最高可达本年度团队总资助额的30%。
(五)入选的团队带头人和领军人才,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落户居留、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特定生活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是引进和使用人才的主体,负责推荐拟引进人选,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提供科研与人力资源成本经费、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推进项目顺利开展。
(二)申报人需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申报人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如已入选获得专项资助的,相关部门有权取消入选资格、停止资助,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三)已入选“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项目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
(四)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团队和领军人才项目。
(五)本公告所称的“从国(境)外引进”及“从国内引进”,以申报人来粤工作前的全职工作单位所属地区确定。
(六)公告中所称的“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指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66个工作日以上、5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330个工作日以上;“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指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132个工作日以上、5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660个工作日以上;“全职在粤工作”指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全职聘用劳动合同并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以上(即每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198个工作日以上、5年在粤工作时间累计990个工作日以上)。在粤工作时间的考核,以出入境记录、人事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纳税证明等为准。
(七)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之间的人才流动,以及引进后在用人单位省外、国(境)外研究机构或产业化公司工作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
(八)团队申报人及其用人单位应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填写项目总预算;预算严重失实的,取消参评或入选资格。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成员,不得随意调整研究内容和项目目标。
(九)入选的团队和领军人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次我省人才专项资金最高额度的引才资金资助。
(十)入选的团队和领军人才在签订财政资助合同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切实履行合同,确保工作时间。
(十一)各申报人及其用人单位请密切关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
东省外国专家局相关网站发布的评审信息,并提前安排时间,做好参加评审的相关准备。
(十二)本次申报自20xx年10月28日开始,至20xx年1月20日截止(团队申报应在20xx年12月20日17:00前在线提交材料,并于20xx年1月20日17:00前提交纸质材料),邮寄申报材料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十三)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电子文档可登录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rc.)下载;领军人才申报书电子文档可登录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网(网址:http://)“文档下载”专栏下载。
联系方式: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办公室
电话:(020)83163632、83163351、 83163355
传真:(020)8316391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领军人才评审办公室
电话:(020)83134790、83134786
传真:(020)83134793
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 东省科学技 术 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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