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改善协议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零部件的质量满足整车要求和用户满意度,减少市场索赔率和过程不良率,经过双方协商,在《质量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零部件在20##-20##年的市场和生产过程年度不良率目标值(PPM) :
零部件不良率目标值来源于20##年度在甲方生产过程和市场的质量统计。具体计算公式和目标值管理如下:
1. 如已经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经协商,市场质量目标制定可按每年下降5%-10%,以达到产品的优化提升。
2. 零部件PPM值的统计状态以采购状态为准;
3. 同一零部件由两个以上供方供应时,质量目标参照质量状态好的来设定,年度、季度目标值必须一致;
4. 乙方供多种产品时,按各零部件进行统计,未达标时,针对各零部件实施考核;
5. 四个季度目标分别为:第一季度为实际值—降幅*10%;第二季度为实际值—降幅*30%;第三季度为实际值—降幅*60%;第四季度为实际值—降幅*100%。
二、 为保障乙方能够通过质量改善达到年底的目标值,由甲方制定过程月度指标和市场季度指标(当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PPM值),目标值如末页附表所示。
三、 PPM统计规则
1、生产过程PPM统计规则:
生产过程PPM值按月进行统计,分子=当月生产过程不合格数(料废及返工合计数),分母=当月该零件的投料数(不包含仓库中的零件数量)。
2、市场PPM统计规则:
投料数数据来源为ERP系统,是指统计周期内投到装配现场的零部件数量;
市场MIS不良数数据来源为卓越系统,统计条件为生产日期+维修日期,统计状态:12MIS市场PPM值为已复审;3MIS市场PPM值为全部。
季度PPM值分别是统计出的3月份,6月份,9月份和12月份PPM值,统计日期分别在4月,7月,10月和次年1月10日以后。以后相关季度PPM值统计周期以此类推。
四、 质量改进职责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乙方应组织技术、质量、采购、制造等方面资深专家,成立质量改善团队,该团队必须对目标负责,团队领导可直接向乙方总经理汇报。质量改善团队应从质量策划、关键质量措施的实施、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等方面开展质量活动,按照吉利质量改善3824方法提交分析整改的报告《吉利集团3824质量报告》。
乙方需与甲方建立沟通机制,要求乙方每季度与甲方进行一次改善沟通会。对于质量目标未达成的,则需要向甲方质量副总经理汇报原因及对应的改善措施。
五、 相关责任及约定
甲方协助乙方为完成约定的指标进行整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1. 生产过程PPM值按日统计,按月考核。甲方每日对已超标的乙方通过系统进行通报,如累计到月末PPM值超标,则超出部分按关重件500元/件;一般件按200元/件,卡箍类、卡扣类及M10以下的标准件按50元/件考核;低级错误类(如乙方漏工序、少工序、漏装、错装等)考核1000元/件,且纳入PPM值的统计,如该零部件PPM值超标,还将按超标考核要求进行考核。
2. 12MIS市场PPM按月度统计、季度考核,有一个或多个零部件未达到季度目标值,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供该产品的当季度货款总额的5-10%:
实际值超标百分比在1%-50%之间的扣该零件该季度货款的5%;
实际值超标百分比在51%-100%之间的扣该零件该季度货款的8%;
实际值超标百分比在100%以上的扣该零件该季度货款的10%。
对于产品上市初期阶段(半年内),供应商改进反应极快及影响范围很小,且未造成市场重大影响的,经品牌线和集团质量管理部联合批准后可以进行减免。
3. 3MIS市场PPM值目标为0,如乙方未达成目标,需要提交完整的《吉利集团3824质量报告》,并在3个月完成整改及闭环。如未闭环,则甲方有权在原付款期限的基础上再延长一个月付款期,以示警告。
4. 如12MIS市场PPM值连续两个季度超过5000PPM,则甲方有权在原付款期限的基础上再延长一个月付款期,以示警告;
5. 如对产品在市场判定有异议,可按反索赔办法进行申诉,若申诉成功,则可以减去影响统计区间内PPM值的故障数。
6. 对于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努力方能达到目标的项目,乙方应提供下降索赔金额的30%-50%给甲方作为协助整改的投入补偿。
7. 《吉利集团3824质量报告》到期未提交或提交不完善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
六、 特别奖励条款
如乙方零部件达到约定的PPM值,可作为甲方优秀供应商的评选依据。
七、 其它约定:
1. 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仍以《外协产品买卖合同》及《质量协议》的约定为准。
2. 本补充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 签订目标值: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代理人: 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