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工商局开展“每周一法、每月一考”全员学法实施方案
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工商所:
为了打造法治工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县工商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省工商局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年度学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五个更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县工商系统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学习内容(详见附件)
1、国家基本法律及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相关文件;
2、工商行政管理基本法律、法规、规章;
3、工商行政管理基本业务技能。主要包括:调查取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处罚、作出行政许可、受理消费者投诉、主持行政调解、作出行政答复、举行听证会、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答辩工作、各类新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等。 1
三、学习时间、方法
学习时间:按照《学法计划安排》要求,采取每周一法的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
学习方法:坚持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集中学习、组织专题讲座、典型案例评析和个人自学等形式,做到重点突出,学以致用。集中学习:机关由股室负责人召集本股室人员学习并主讲;工商所由各所所长负责召集本所全体人员学习并主讲,所长有困难的,指定业务骨干主讲。专题讲座、典型案例评析由县局法制股召集并主讲。
四、考核方法
考试方式分为集中考试(终考)和分片考试(月考)。集中考试(终考)是指针对全年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采取闭卷考试;分片考试(月考)是指针对本月学习情况进行考核,采取开卷考试。
考试地点:集中考试在昌中少年宫;分片考试分为六个片区,即局机关、石南工商所、石碌工商所、石北工商所(含十月田所)、叉河工商所(含七叉所)、乌烈工商所(含昌化所、海尾所)。
五、具体要求
1、领导带头。各单位负责人要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行政执法的第一要务来抓,切实做到“三带头”:一要带头学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素质;二要带头讲法,努力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三要带头用法,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 2
依法办事。
2、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学习计划和内容认真组织学习辅导,不走过场;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要扎实学习,学懂弄懂,建立学习笔记,认真做好学习心得。
3、加强督导。县局法制股和监察股每季度抽查一次。日常学法情况及组织考试、阅卷由法制股负责。监察股对被抽查单位进行监督。
4、严格奖惩。把学法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对组织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考试不合格人员按县局年度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学习效果。
附件:《20xx年县工商局全员“每周一法、每月一考”学法计划安排》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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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新兴街道办20xx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2)
新兴街道办20xx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
为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法治街办、学习型街办、服务型街办,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办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逐步实现领导干部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领导班子。
二、学习对象
全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学习内容
(一)依法行政。重点学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相关内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二)行政法律。重点学习社会保险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
(三)民商法律。重点学习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公司法等。
(四)政府工作规则、决策规则、议事规则及公文处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有关制度等。
(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与领导干部本职工作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法律知识及我国刑法中有关职务犯罪的规定和反腐倡廉有关法律法规。
(六)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即当年国家新颁布涉及行政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
四、学习方式及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为主导自主学习为辅助的形式进行。并建
立健全以下学习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结合实际,建立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街办领导班子成员年内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各部门成员每月集中学习不得少于半天。集中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集中辅导、报告会、研讨会、政府常务会、班子成员会等形式,增强学法的实用性。
(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要在理论中心组学习中明确学法内容,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干部自觉学法。理论中心组学法要有具体计划和安排,每月学习交流不得少于半天。
(三)自学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订学习计划进行自学,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提高学习效果。每个领导干部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确保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五、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干部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高度去认识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将其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兼顾,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努力营造学法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计划,保障实施。要按照学法安排,提前拿出计划方案,确定学法内容,组织好学法活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领导干部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任务,落实学习措施,对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要及时纳入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学习。要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强化责任,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为学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及条件,确保学法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
(三)主动学习 联系实际。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不仅需要集中学习,更重要的是每名领导干部要主动、持续、深入地学习,把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法律知识学习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有关内容的理解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