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博士培养计划

时间:2024.4.5

重庆大学

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1.      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主动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培养和造就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

2.      博士学位研究生要在电气工程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4年;硕-博连读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至6年;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

三、培养方式与方法

1.      研究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实行学分制,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应在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取得学位方能毕业。

2.      研究生培养由研究生所系集体研究,指导教师负责具体指导。导师应强调研究生学习重在独立钻研,以自学为主,导师的主导作用在于把握研究方向,调动研究生的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强研究生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提高研究生的自学、动手、表达、写作、创新等综合能力。

3.      教学方式可以灵活多样,要注重采取启发式和研讨式的教学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规定研究生要参加必要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研讨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拓宽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和提高其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课程安排及学分规定

1.      电气工程的博士生均按电气工程一级学科培养。课程设置不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但一般要求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学位课为学位课。

2.      博士生课程安排及学分规定

(1)     博士生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在职博士生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

(2)     博士生通过考试考查应取得14学分。考试科目及学分为:马克思主义理论2学分;第一外国语3学分;基础理论(数学课最多不超过3学分)课程和专业课程一般为3~4门,共计不少于7学分。

(3)     博士生所选课程名称及学分数计算应与研究生院和我院学位评定分委会的规定相一致,每门课程的学时不得超过30学时(30学时计2学分),且不得与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选课程重复。如因课题需要可以选修本校其它学院的课程记相应学分。

(4)     博士生第二外国语的选修,按学校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5)     同等学历或跨一级学科的博士生,须酌情补修本专业硕士生课程。其中,同等学历者补修3~4门,有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者补课与否及门数由指导教师决定,但应在个人培养计划中明确。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6)     必须至少听取学术报告8次,并填写《重庆大学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册》,经导师审阅合格后计1学分附加学分(不计入14学分之列)。

(7)     课程学习全部结束时,必须进行学科综合考试(含3门学位课程及专业外语)。学科综合考试由3至5位同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应职称者)组成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设主席1人,指导教师不得担任主席。学科综合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必须有专业外语的内容),考试结束后要将试题、答卷、评语、成绩等交学院分委会秘书处存档。

五、考核与成绩管理

研究生的课程及各个学习环节,均需按硕士生教学计划进行成绩考核。经考核通过,才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1.考核方式

根据不同的课程和学习环节,分以下几种情况:

(1) 课程的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方式。考试方式取得的学分应占学分总数的2/3(19学分)以上。必修课程一律采取考试方式,选修课则可以进行考试或考查,但在培养计划中必须明确。课程的考核可以采用笔试、口试、或以笔试加口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可以是开卷、闭卷或开闭卷相结合等办法进行。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和办法由主讲教师决定。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按教学大纲要求考核研究生的实际水平。口试须由2名以上教师主持。

(2) 研究生第一外国语的考核须进行期末考试和学位通过考试,最后由研究生外语教研室给出综合成绩。

(3) 专题讨论、实验、教学实践、文献综述与讨论、选题报告等教学环节的考核,用考查方式进行。考查主要根据研究生平时完成的作业、规定的任务或期末检查进行评定,并由导师或有关教师写出评语。同时学生、导师将所完成的每个环节上传到网上提交。

(4)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以论文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

2.成绩评定

(1) 考试课程(除第一外国语)一律采用百分制评分。

(2) 第一外国语(包括专业外语)及考查课程按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五级记分评定方式评定成绩。

(3) 对于个别难以用五级记分成绩的课程(如实验课等)和教学实验环节,可采用“通过”或“不通过”两级记分。并由负责教师写出评语。

3.考试题

试题由任课教师拟定,开课系系主任审核、批准。笔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考试按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要求执行。

4.课程重修

研究生教学计划生效后所选课程必须参加考试、考核。参加的课程考试或考查,其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者允许随下一届重修。违纪或作弊课程考核成绩为零分者,经教育表现较好,允许其参加下一届课程的考试。重修或重考须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重修或重考手续。同一课程可允许重修两次,第一次重修的课程成绩按重修的实际成绩记载,并注“重修”字样;第二次重修的课程成绩及格(百分制超过60分)及以上的成绩一律按及格或60分记载并注明“重修”字样;不及格的成绩必须按实际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注明“重修”字样,载入学生本人档案。两次重修不及格者,取消重修资格。研究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的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参加下一届考试,成绩不注明“重修”字样。无故缺考者成绩记“零”分,第二次重修考试成绩须注明“重修”字样。

5.成绩管理方法

(1) 成绩记载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2周内送交“重庆大学研究生成绩登记表”。公共课程成绩连同试卷、试题送研究生院,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成绩连同试卷、试题送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应及时将公共课成绩分转给研究生所在学院,各学院应及时将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成绩抄送研究生院。成绩记载时,办理了免修手续者成绩单上应注明“免修”字样;因考试、考查不及格而重修者成绩单上应注明“重修”字样;因病假、事假重修者成绩单上不注明“重修”字样。

(2) 试题、试卷、保管

公共课程考核试题、试卷由研究生院保存,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考核试题、试卷、由学院保存。

六、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

(1)     博士生的论文工作时间一般应不少于2年。.

(2)     博士生一般应在第一学年末,在系内作论文综述和选题报告,并学生、导师在网上提交方才有效。如未按时提交答辩时间顺延。

(3)     论文题目应选择在理论上或实际应用上对国民经济建设有较大意义的有先进性的课题。

(4)     在课题研究及论文撰写过程中,博士生应按培养计划定期在系作内论文阶段报告;指导教师、系主任应定期对论文工作进行检查。

七、答辩申请与论文答辩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1)     博士生在取得规定的学分及通过综合考试,并根据《重庆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完成发表论文,方可申请预答辩、答辩。

(2)     博士生一般应在论文答辩前2个月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和申请博士学位的论文、正式发表的与博士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反映博士生水平的社会评价材料。学位评定委员会至少在答辩前1.5个月通知申请人是否同意申请。

(3)     博士生一般不得延期答辩。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延长时间者,须提前向院长提出申请延长报告,经审查同意后报送研究生院批准。第一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第二次延长期限为0.5年。

(4)     论文寄同行专家评议,其中回收份数不得少于5份(其条件按照当年学位办要求执行)。给于评议、评阅人的评阅时间不得少于1.5个月。

(5)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答辩委员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2名校外相关学科专家,且至少聘请4名博士生导师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博士生导师或院士担任,导师和副导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

(6)     论文答辩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论文答辩。答辩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与答辩记录等全部材料一道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7)     论文初稿完成后,应在论文答辩前两个月由系组织举行预答辩,进一步听取意见并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博士生答辩完后,应按评阅人及答辩中提出的问题等,对送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处和学院图书室的九份学位论文进行重新修改、打印、复印、装订,并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完成,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八、学籍管理

除严格按重庆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外,补充规定如下:

1.      博士生

(1)     有一门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给予警告,重修不及格者取消学籍。

(2)     对超过规定(含批准延长期)学习年限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3)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在两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对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3.        退学或取消学籍的研究生,学校发给学历证明。学习满一年,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明。

九、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与课程设置

1.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电气工程学院拥有电气工程一级学科

按以下研究方向培养研究生:

(1)     新型电机及其控制

(2)     电机的微机测控技术

(3)     电机与变压器现代设计及CAD技术

(4)     新型发输电技术

(5)     电力系统规划与可靠性

(6)     电力系统自动化

(7)     电力系统运行与控制

(8)     电力市场

(9)     特殊大气环境中的高电压绝缘技术

(10) 电气设备绝缘在线智能化监测与故障诊断技术

(11) 电力系统过电压与接地技术

(12) 高电压新技术

(13) 电力电子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应用

(14) 电力谐波综合治理技术

(15) 电力电子装置及控制

(16) 电工理论及其应用新技术

(17) 电力系统数字化管理及其自动化

(18) 信号处理与医疗仪器

(19) 电磁兼容与环境保护

(20) 电力系统测控与网络通讯技术

2.      课程设置

080800  电气工程  专业与课程设置(博士生)

(一)本学科含如下专业:

1、 电机与电器

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二)课程设置



第二篇: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铁道电气化) 专业培养计划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铁道电气化) 专业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二十一世纪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面宽、动手能力强,具有工程意识和创新精神,能够进行电气工程与自动化领域的设计、开发、科学研究以及运行管理的高级技术人才。

二、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好的人文、社科、经济管理基础,在文学、艺术、社会学及公共关系学等方面有一定的素养。

3、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系统地掌握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必要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的工程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学科前沿发展趋势。

4、获得较好的工程实践训练,对本专业的电子、电气设备具有研究、设计、开发、检测和调试的能力。

5、具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在本专业中进行计算机开发应用的能力。

6、对一种外语具有较强的应用能力,达到国家四级以上水平。

7、具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工程意识。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开发和组织管理及实际工作能力。

8、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训练合格标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体魄。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

学位:工学学士

四、专业特色

面向电力系统、供变电技术、电气化铁道、城市轨道交通、电气技术诸领域,强调电

子、电器、计算机应用,强、弱电结合,并重;强调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强调设备的调试、检测技术及故障分析和处理能力。

五、主干学科与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检测技术

主干课程: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电机与控制、微机原理及应用、自动控制原理、电力电子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电力系统分析、检测技术

六、主要实践教学及基本要求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铁道电气化专业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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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毕业学分基本要求

最低要求学分之和(113+43+12+15=183.5)比课内教学学分的要求少1.5学分。如果在选课时每个部分都只选最低学分,将不能达到毕业学分的基本要求,这1.5个弹性学分由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基础课或专业课中选择。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铁道电气化专业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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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课程设置细化表中未包含学生可任选的10学分课程。这10学分学生可在全校开设的所有选修课中选修。

九、实践教学设置细化表

十、文化素质、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1、要求每个学生选修不少于14学分的外语、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经济管理等人文社科的限选课,鼓励学生课外阅读名著、听讲座、参加社团活动等。创造具有浓厚人文氛围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良好精神风貌、文化气质和行为规范的养成。

2、课内加强教学实验环节,多开出一些综合性、设计性、开放性的教学实验,课外开设计算机应用实践、电工技能、电子工艺、电气设备调试等技能培训,并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和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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