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的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董事长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并妥善处置,特制定本制度,请公司每个人严格遵照执行。
一、重大事项包括:
(一)对外事项
1、各有关部门、人员来公司指导工作、洽谈业务。
2、需要外出或前往其它部门以及事务办理情况。
3、新闻部门来人来函采访。
4、联络接待中,人员财物的支配。
5、涉及公司工作或形象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内部事项
1、影响生产经营、安全环保和工作秩序有序进行等方面所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失误、问题、隐患。
2、重大经营决策、技术改造、大宗采购行为。
3、财务收支情况、大宗借贷款项、公司融资及大宗信贷业务。
4、主要工作人员的聘用、任免、待遇、奖惩、辞退等情况。
5、各部门月度分析,即每月28日上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及下个月工作安排;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
6、省、市、区各部门以及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领导任职的各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发来的信件、通知、邀请函、邮件等。
7、影响公司工作或形象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要求
上述情况发生后,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拖延。
1、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分三种: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
2、重大事项报告要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报告,要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事后将办理情况向董事长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
3、重大突发事件、紧急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和各个主管领导。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4、属事前报告的,报告内容应包括该事项拟发生的时间、内容、申报事由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属事后报告的,报告内容应报告该事项发生的时间、经过、结果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三、责任追究
重大事项的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知情人,必须按制度要求及时报告董事长,凡重大事项出现瞒报、迟报、谎报、误报、漏报或扩大(缩小)事态进行虚报以及设置障碍、阻止知情人上报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五、附件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表》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表(一)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表(二)
第二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
关于建立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政府民政局:
为切实加强对全省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全省村“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鄂办发„2011?28号文件精神,决定建立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事项
(一)限时报告事项
1、换届选举中出现重大冲突和人员死亡的事件,应在2小时内报告。
2、换届选举中出现严重影响换届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到县以上党委、政府部门群体性上访的事件,应在2小时内报告。
3、有媒体介入,可能导致媒体误导性报道的与换届选举有关的事件,应在6小时内报告。
4、暴力或黑恶势力干扰和破坏换届选举的事件,应在6小时内报告。
5、牵涉范围比较广、影响恶劣的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
6、影响换届选举有序进行的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
凡出现以上情况,应在规定时间内先电话报告,后以书面形式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起因、影响及涉及人员等情况和采取的处置措施,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二)及时报告事项
1、贯彻落实全省村“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鄂办发„2011?28号文件精神情况,包括各地召开会议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举措,因特殊情况经批准推迟换届工作等情况。
2、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督促检查情况,包括落实领导责任,建立日常工作制度,进行业务骨干培训,实行领导干部联村,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落实各村指导和督查工作人员,加强对换届工作巡视等情况。
3、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情况,包括各地制定统一的村“两委”选举办法范本,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及审核工作,落实 “四项承诺”,严肃选风选纪的工作机制等情况。
4、村“两委”换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尤其是对面上有积极借鉴意义的制度性成果等。
5、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情况。
6、根据有关要求,各地需要及时报送的各项统计报表等其他情况。
(三)定期报告事项
1、村“两委”换届工作进展情况。以市、州为单位汇总半月一报,每月15、30日下午5点前报送。
2、与村“两委”换届选举有关的基层组织或党员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开展信访工作等情况,以市、州为单位汇总,每月一报。
二、工作要求
建立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搞好村“两委”换届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1、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与政府民政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各县、乡、村都要明确一名信息员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各级信息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名单由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局于20xx年8月15日前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和省民政厅基政处邮箱。
2、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要细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加强与同级党委、政府应急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
3、各地所有应报告事项及相关材料请自20xx年8月20日起开始报送。各地要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信息员,给予通报表扬;对报送情况不实或故意延迟报送的信息员,进行批评教育;对重大事件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方式:
1、省委组织部组织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省民政厅基政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附:XX省村“两委”换届工作情况统计表(一)、(二)、(三)、(四)、(五)
中共XX省委组织部
X X 省 民 政 厅
20xx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