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编号: 授权人:
与授权人承担共同或连带责任的第三方(如担保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股东):
受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内容:
授权人因办理或涉及以下业务(勾选项),授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复制、保存授权人及与授权人承担共同或连带责任的第三方(如担保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股东)的企业信用报告,用于业务受理、审查审批以及贷后管理,信贷业务管理的全过程。并将授权人及与授权人承担共同或连带责任的第三方(如担保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股东)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反映授权人信用状况的其他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授权期限为授权日起至所有业务终结日止。
授权人及与授权人承担共同或连带责任的第三方(如担保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股东)知悉授权人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的信息(如拖欠、逾期、法律诉讼等),受权人将有权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若信贷业务授信未获批准,本授权书、企业信用报告等材料授权人及与授权人承担共同或连带责任的第三方(如担保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股东)不要求退回。
□ 申请信贷业务授信
□ 信贷业务授信审批
1
□ 信贷业务贷款放款
□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
□ 信贷业务保全管理
□ 信贷业务异议核查
□ 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信贷业务授信或提供担保,本人作为其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
□ 其他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人法人(公章):
与授权人承担共同或连带责任的第三方(如担保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1、 2、
3、 4、 5、
与授权人承担共同或连带责任的第三方(如担保人、承担无限责任的个人、股东)法人(公章):
1、 2、 3、 4、 5、
注:第三方为多人的可并列签字、盖章,有效。
2
第二篇: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
附件3
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 徽商银行 分行 支行:
本单位授权贵行在办理以下涉及到本单位的业务时,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单位信用报告。
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限内发生的授信业务,直至最后一笔授信业务到期为止。
范围包括:
□审核本单位贷款卡信息;
□审查本单位信贷业务申请的贷前调查,以及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审核本单位作为担保人,以及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审核本单位客户异议申请和投诉的;
□关联客户信息查询;
□审核自然人为对公客户提供担保信息。
同时授权贵行将本单位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等相关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若信贷业务未获批准,本单位的授权书、企业信用报告等资料也不撤回。 特此授权。
授权人(签章):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注:若为自然人为对公客户担保,授权人由自然人签章及填写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以上空白处请填写完整,授权查询范围请在以上“□”内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