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流程图
(14日内(《行政许可法》第45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项目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改委令第15号)
收费标准:不收费
第二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流程图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流程图
一、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对应资质:
(一)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甲级单位可承担各类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
(二)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乙级单位,可以承担以下情形取水的水资源论证:
1、从地表取水且日取水量在50000立方米以下的;
2、从地下取水且日取水量在5000立方米以下的;
3、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下或水(火)电站(厂)的装机在5万千瓦以下的水库、水电站取水。
(三)取得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丙级单位,可以承担以下情形取水的水资源论证:
1、从地表取水且日取水量在300 立方米以下的;
2、从地下取水且日取水量在100立方米以下的;
3、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下或水(火)电站(厂)的装机在500千瓦以下的水库、水电站的取水。
二、下列水资源论证申请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其余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1)从河流、湖泊日取用水20000 m3以上的;
(2)水库、水电站工程库容在1000万m3以上1亿m3以下的;
(3)发电企业总装机在50MW以上250MW以下的;
(4)取用地下水在思明区、湖里区日取水量30 m3以上的;
(5)取用地下水在思明区、湖里区以外区域日取水量500 m3以上的;
(6)跨级行政区域取用水的。
三、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等年取用地表水在3000 m3 以下或者年取用地下水1000 m3以下取水的,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