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交给我 方便留给您
合同编号:
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等事项,共同订立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期间内,甲方根据中组部、人事部以及成都市有关人才流动和人事代理的政策法规,接受乙方委托,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人事人才相关政策法规咨询;
2.管理乙方员工的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协助乙方补充档案材料,更新人事档案;
3.人事档案数字化和电子化等数据扫描、远程阅档;
4.出具以档案记载内容为依据的相关证明;
5.出国(境)政审;
6.办理转正定级、人事关系调动手续,调整档案工资;
7.为乙方代办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接收手续以及托管户口关系;
8.为乙方办理引进人才入户及相关调(流)动手续;
9.职称申报;
10.计划生育;
11.接转和管理党、工、团组织关系;
12.协助乙方做好人才招聘、测评培训工作;
13.协助乙方做好人才派遣工作,代缴代扣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代发员工工资;
14.按规定办理其他另经协商需要代理的事宜。
二、本协议期间内,乙方履行下列义务:
1.及时将新形成的应归入人事档案的材料移交甲方审核归档;
2.根据省、市物价部门规定,按时支付相关人事代理服务费;
3.乙方员工转出人事档案时,户口关系若托管在甲方,须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三、本协议期间内,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协议。
四、本协议期限首签最短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若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本协议期限将自动延续。
五、甲方不负责提供本协议之外的其他服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另经双方协商约定。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一方要求解除协议,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方可解除本协议。如有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盖章):
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028-62811133 联系电话:
邮箱:rsdlb@rc114.com 邮箱: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136号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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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代 理 登 记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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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国成都人才市场委托书
委托书
中国成都人才市场:
兹委托我单位员工 (等) 位同志,前往你处代表本单位负责招聘事宜,请予以接洽。
人员信息:
以上人员在有效期内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会,若有人事变动,我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方,如果我单位未及时通知你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特此申明!
(有效期6个月)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