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 发布 广告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广告播出时间、形式、规格及位置
本广告按照合同附件形式约定的时间、形式、规格、位置等要求发布,广告实际播出时间迟于约定开始日的,以实际播出开始日计算,广告播出时间相应顺延。
二、广告播出内容
1、广告播出内容为:广告样稿/样带为准。乙方应对广告样稿/样带进行审核,并在甲方提交样稿/样带之日起 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样稿/样带符合法律规定,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播出时间正常发布广告。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广告播出期间,甲方有权对播出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应给予最大限度的配合。乙方应在甲方发出变更通知及新样稿/样带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提出修改意见,否则,应按照新样稿/样带继续发布广告直至广告期满为止,且乙方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3、样稿/样带提交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提交。
三、广告费用
1、本合同广告费用总计:小写:¥ 元(大写: 元)。本广告费用包括:税金、审核费用、工商审批备案费用、代理费用以及甲方应支付的其他费用。
2、广告费支付
广告费用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1)本广告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本广告费用分期支付: 。
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合法有效#5@p,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或延迟支付广告费。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广告费用;
2、甲方应提交广告发布所需的相关资料;
3、甲方有权变更广告内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发布广告;
2、乙方应负责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对此负责;
3、乙方负责办理广告发布相关的一切手续或工作,并在广告播出期满前1个月内提供广告播出单位出具的播出证明原件。
五、知识产权
本合同广告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此不享有任何的权利。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范围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知识产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需按照合同总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发布广告的,每逾期一天需按照合同总费用的 %支付违约金。 超过 天乙方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未履行部分费用。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发布广告的,错一补一,漏一补二;补播具体时间为本合同期满后的第一时间顺延,补播其他事项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乙方未按约定补播的,按逾期发布广告承担违约责任。错播或漏播达到或超过 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未履行部分费用。
4、非法定或约定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广告期满前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条款,否则,应退回未履行部分合同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他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其向受损
害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违约金不得作为损失赔偿金进行支付。
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受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照
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天内向对方提供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产生后,甲方有权作出继续履行本合同或依据实际情况变更、解除本合同的决定。对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发布期限延误,乙方应予以补偿,否则,乙方应返还延误期间的广告费用。对变更本合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解除本合同,但乙方应将未履行部分的费用立即退还甲方,否则,应参照延期发布广告的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九、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往来函件作
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原件与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 地址:
金溪工业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
第二篇:XX电视台广告合同标准版20xx
合同编号
XXX电视台广告代理发布合同
甲方(委托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乙方(受托方):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XXX电视上发布广告
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以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一、广告发布期限
1、发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2、发布时段:XX电视台,每天播放约 12小时左右,广告片长 秒/次,每天播放 次。
4、发布媒体:XX电视台
二、广告发布费用
1、广告发布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不含税)。
2、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一次付清,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 人民币 元整(¥ 元整),款到广告开始发布或制作。
三、广告发布的内容 、制作、审批与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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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告内容:
2、甲方承诺在正式广告发布前5个工作日内提供广告画面资料,以便乙方负责相关的编播
工作。如甲方在发布过程中欲变更广告内容 ,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播。
3、甲方所提供的广告视频内容必须符合《广告法》规定,不得播出与甲方业务无关的广告
视频,甲方承担广告视频内容的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5日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发布费用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
除应向乙方补交应付的广告发布费用之外,每逾期一日,按照广告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乙方因甲方逾期付款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的诉讼费用及甲方因此支付的律师费等)超过违约金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2、如甲方无法定理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金额的20%的违约
金。如乙方无法定理由提前终止合同,须返还甲方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需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的15日内支付给守约方。
3、乙方应保证甲方的广告播出次数,甲方可随时抽查,如发现漏播的,经双方协商乙方予
以补播频次。
4、如因设备临时性维修则乙方应在事后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因此所耽误的时间依次顺延。
5、双方约定的所有条款严格保密,泄密造成的守约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
抗力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遭遇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刻将事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继续本合同约定的未履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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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乙双方确认,除因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因素外,对法律的修改、政府的行政行为、工
程改造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予以免除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及争议处理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与信任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经协商无效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其它约定事项
1、关于在本合同中未予约定的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认为确有需要时,另行缔结书面补充协
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单方签章无效。合同生效不得私自
涂改,否则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改制、产权结构调整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变更等事项,双方
承诺不影响本合同的延续性。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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