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了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游客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所有商品明码标价。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卷烟零售户诚信经营承诺书
卷烟零售户诚信经营承诺书
XXX烟草专卖局:
本人依法从事卷烟零售业务,自觉遵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诺如下:
一、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自觉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持证、亮证经营,一证一址;
四、所销售卷烟必须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不从非法渠道进货;不销售假烟、走私烟、非法生产的卷烟、霉变烟,不低价销售卷烟,不向其他持证卷烟零售户供货;
五、不转借、涂改、伪造和买卖烟草专卖许可证;
六、停、歇业时及时申报,需要恢复时,及时申报批准;
七、及时申报许可证年检和延续,不超期经营;核定的许可证登记内容变动的,及时申报变更手续;
八、属于双下岗照顾的,实际经营人为本人(经营人员可以是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但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其经营场所经营);
九、属于低保、特困、生活困难照顾的,实际经营人为本人,经营人员仅限生活在一起的家庭内部成员;
十、积极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卷烟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XXXXXXXX)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号:X烟专零第32070XXXXXXX 号
负责人签字: 陈XX
X年 X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