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xx年度三公司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
20xx年三公司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弘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奉献精神和先进事迹。经公司决定,开展20xx年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先进部门、优秀项目管理团队。
20xx年度先进集体的评选分为“先进部门”和“优秀项目管理团队”二类。在机关各职能部门中评选“先进部门”;在公司各项目部中评选“优秀项目管理团队”。
(二)先进个人:20xx年度优秀项目经理、2013-20xx年度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先进集体的评选按照《关于印发中冶建工集团先进集体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冶建工集发?2015?13号)要求进行
申报和评选。
1、优秀项目管理团队
(1)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2)按公司规定上交货币资金,项目成本控制、工程款回收、材料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综合项目信息化管理等工作达到公司要求。
2、先进部门
以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为依据,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结果,成绩突出者。
(二)先进个人
与中冶建工集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连续在岗时间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在岗员工。
1、优秀项目经理:
(1)在岗并具有项目经理资质,其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在20xx年施工中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2)严格项目成本管理,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项目经济效益显著;工程质量、工期得到相关部门认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认真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
(3)施工现场执行公司标准化管理模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工程满足业主要求和合同要求。
(5)未发生职工、民工大规模不稳定事件。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2、先进工作者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员工工作基本准则,忠诚企业、爱岗敬业,顾全大局、甘于奉献,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一定的荣誉基础,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作出突出贡献。在评选周期内,公司年度员工业绩考核中评级为“优秀”,可以推荐评选为中冶建工集团三公司先进个人。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各项目部、各部门按照上述“评选办法”自行申报,并填写《中冶建工集团三公司先进集体申报表》、《中冶建工集团三公司先进个人申报表》及相关事迹材料后报公司党群部,党群部根据各项目部、各部门上交的申报材料会同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评选办法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四、评选名额
(一)优秀项目管理团队、先进部门:根据申报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二)先进项目经理:根据申报情况,原则在3个左右。
(三)先进工作者:根据申报情况,原则在5个左右。
五、评选要求。
(一)各项目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标准推选,确保质量。
(二)先进个人每名职工只可报一种,不可重复报。
(三)每份申报表后须附上先进事迹材料(先进集体1200字左右、先进个人800字左右),《申报表》中的“主要工作成绩”一栏,必须填写(300字左右),为主要事迹和重要数据,不填写评述性文字。
(四)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附电子版。
(五)所有申报材料应在20xx年3月6日前报至公司党群部,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附件1:中冶建工集团三公司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 中冶建工集团三公司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冶建工集团三公司 20xx年2月13日
附件1
中冶建工集团三公司先进集体申报表
(先进项目管理团队、先进部门)
附件2
中冶建工集团三公司先进个人申报表
(优秀项目经理、先进工作者)
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年度为“2013-20xx年度”
第二篇:关于评选20xx—20xx年度桂林市少先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z
关于评选2014—20xx年度桂林市少先队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校(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发?2015?2号)精神,根据《关于评选2014—20xx年度桂林市少先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市青联发?2015?9号),团县委、教育局决定开展全县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申报集体和人选要注重日常表现和事迹感召力,选出真实、可学的榜样,特别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体现社会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
(一)先进集体
1、少先队优秀中队
(1)组织好,全体少年儿童加入少先队,中队委员会组织健全,队委在集体中发挥模范作用,受到少先队员真心喜爱。(2)工作好,中队制度健全,有簿册、工作档案,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组织订好、读好队报队刊,能圆满完成大队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活动好,能经常独立开展少先队活动,有效吸引少年儿童参与,保证每周开展一次主题鲜明、有思想教育意义的少先队活动,活动注重实效性、实践性、自主性。(4)阵地好,有知识角、体验教育基地等阵地,在阵地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中,队员能够发挥特长,得到锻炼。(5)集体好,有良好的集体氛围, — 1 —
队员的主体地位能得到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队员有手拉手伙伴,队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尊重,共同创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6)中队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与少先队员关系亲密。
2、少先队红旗大队
(1)具体评比标准(详见附件6)。(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独立开展活动,有特色、效果好,小学抓好少先队活动开展,中学抓好推优入团工作,此项要求撰写1500字以内材料。(3)5年内曾荣获市级红旗大队的学校不参加评选。
(二)先进个人
1、少先队优秀队员
(1)年龄6-14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具有桂林市学籍的中、小学少先队员。(2)爱祖国,爱人民,爱中华民族,对党有朴素感情,能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从小树立报国梦,并体现在学习和生活中。(3)爱学习,有科学梦,努力学习,追求科学,勤于思考,兴趣广泛,特长突出。(4)爱劳动,有创造梦,勤于动手,乐于创造,有较强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5)诚实,有爱心,乐观向上,关心集体,孝老爱亲,乐于助人,有热爱自然、保护环境、节约节俭意识,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2、少先队优秀队干
(1)具备少先队优秀队员条件,担任少先队干部一般累计不少于2年,在少先队员中有一定威信或影响。(2)遵守《队章》规定,创造性地完成少先队组织交给的任务,热心为队员服务,履行队干职责,促进少先队工作的顺利开展。(3)近3 — 2 —
年内受到县级以上共青团、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或事迹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
3、少先队优秀辅导员
评选范围为担任辅导员岗位2年以上的在职辅导员和校外(志愿)辅导员。参评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职少先队辅导员参评条件:(1)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热爱少先队岗位和少先队员,责任感、使命感强。(2)认真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并取得实效,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少先队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3)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较强的专业化本领,有突出的少先队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懂得儿童心理,善于沟通交流,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4)近3年所在单位或个人在少先队工作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或曾获得县级以上共青团、教育行政部门、少先队组织表彰。(5)参与过市级以上辅导员培训并获得证书。
校外(志愿)辅导员参评条件:(1)连续从事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工作至今满2年(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担任志愿辅导员至少1年以上),或义务从事少先队工作每年不少于100小时,累计不少于200小时,且工作成绩突出。(2)热心少先队工作,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志愿奉献精神,在与少先队工作密切相关的某一方面(或领域)有一定专长或影响力,主动支持参与少先队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是少先队员的良师益友。(3)具体担任一个或以上基层少先队组织的校外(志愿)辅导员,富有创新意识,深受少年儿童的喜爱,取得突出成绩。
4、红领巾教育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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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范围为对少先队组织开展工作高度重视和支持的学校负责同志。(1)严格执行市青联发?2007?11号、12号文件精神,关心少先队工作,关心少年儿童工作,为少先队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人力、资金、物资和阵地保证。(2)所在单位在全市性重大少先队活动中承担重要任务并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过自治区级红旗大队荣誉。(3)主动研究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研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少先队理论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二、评选办法
此次评选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推行优中选优,认真进行推荐评选,严禁弄虚作假。
(一)红领巾教育奖章经民主推荐后,由学校领导班子审核决定,填报个人申报表,具体名额见附表。
(二)红旗大队先由各校大队申报,填写集体申报表,附1500字以内的申报文字材料,并根据《桂林市红旗大队考核表》进行自评分,所有材料团县委进行初审,交叉检查后评定。
(三)优秀中队、优秀队干、优秀队员、优秀辅导员(含校外辅导员),由各校采取民主推荐、校领导审核决定,填报个人申报表,具体名额见附表。
(四)推荐人选要注意性别、民族、年龄、城乡比例,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等群体的类型;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人选中要考虑总辅导员、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民办学校辅导员的比例。
(五)近3年获得过市级以上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时间
(一)材料报送时间:所有材料请于20xx年5月14日(周 — 4 —
四)下午下班前报送县教育局办公室,以便统一盖章上报。
1、推荐情况说明。将推报集体和人选的评审机制、评审过程、参与评审专家名单、评审形成的推报理由、事迹真实性的核实方式等形成一份书面的文字材料(纸质版)。
2、情况汇总表
3、申报表
4、聘请证明和获奖证明复印件。在推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施加不正当影响、工作敷衍马虎、逾期不报、材料不全、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电子版通过教育网公文系统传到“局办公室→少先队评先”文件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永福县团委 徐玉娟 6935670
教育局办公室 黄婕 8512276
附件:
1、评选名额分配表
2、桂林市2014—20xx年度少先队先进集体申报表
3、桂林市2014—20xx年度少先队先进个人申报表
4、桂林市2014—20xx年度少先队先进集体汇总表
5、桂林市2014—20xx年度少先队先进个人汇总表
6、桂林市红旗大队考核评分细则
共青团永福县委员会 永福县教育局
20xx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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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评选名额分配表
一、红领巾教育奖章: 桂林市10名 二、红旗大队:10名
三、优秀中队、优秀队干、优秀队员、优秀辅导员(含校外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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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桂林市2014—20xx年度少先队先进集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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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桂林市2014—20xx年度少先队先进个人申报表
注:申报优秀辅导员需附聘请证书和培训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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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桂林市2014—20xx年度少先队先进集体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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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桂林市2014—20xx年度少先队先进个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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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辅导员类别包括总辅导员、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民办学校辅导员和校外(志愿)辅导员。 — 11 —
附件6:
桂林市红旗大队考核评分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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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组织建设、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理论研究每项得分必须在基本分80%以上方可参加评选。 — 14 —